將英國首都翻譯成“倫敦”,是中國式的高級黑!

將英國首都翻譯成“倫敦”,是中國式的高級黑!

高大上的倫敦

看到倫敦二字,人們會條件反射般地將其與 高貴典雅聯繫起來,會聯想到風度翩翩的紳士和姿態優雅的淑女,因為那裡是大英帝國的首都,雲集著全世界的金融財富和文化精英,代表著時尚和尊貴。可是把這個城市的名字在漢語中翻譯成倫敦的原因,卻十分酸楚,這其中既有中國人的無奈和不甘,也有滿清的自大和猥瑣。

鴉片戰爭爆發前,大清帝國仍然沉醉在天朝上國的迷夢中,享受著四夷賓服、八方來朝的尊崇和榮耀。可是由於滿清兩百多年的閉關鎖國,使文化和科技發展陷於停滯甚至倒退,國人處於愚昧之中,對世界上發生的事幾乎一無所知。

終於,一夥鴉片販子為了維護他們的販毒暴利,明火執仗地打上門來,把大清揍得鼻青臉腫、暈頭轉向。更可悲的是,這夥毒販甚至都沒有帶來幾個正規軍,只是僱了幾千名東印度公司的印度保安,就把擁有百萬常備軍的大清帝國打得落花流水,連號稱大清精銳中精銳的“虎衣滕牌兵”都被這群保安打得滿地找牙,以至於一百多年後的今天,印度人面對中國時仍然有著謎一樣的自信,把中國完全不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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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敗的虎衣滕牌兵

捱了揍的道光皇帝豈能幹休,天朝上國的臉面何在?誓言要舉傾國之力剿平這夥蠻夷。可是下面的官員知道這仗實在不能再打了,不是不想打,而是毫無勝算。因為“該夷船堅炮猛……目睹其炮益知非兵力所能制伏”。幾仗打下來,他們早已心膽具裂,鬥志全無了。於是他們連騙帶哄地忽悠道光皇帝改“剿”為“撫”,簽下喪權辱國、失地賠款的《南京條約》。道光皇帝也不是傻子,卻只能順驢下坡,因為洋人大有“殺進東京,奪了鳥位”之勢,不服又能怎樣。 他說:“覽奏憤懣之至,朕惟自恨自愧,何至事機一至於此,於萬物可奈之中,不能不勉允所請者,成以數百萬民命所關,其利害不止江浙等省,顧強為遏抑,照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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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條約

直到此時,堂堂大清只知道這夥兇猛的毒販來自英吉利國,而英吉利在哪裡,沒人說得清楚,更遑論其首都在哪兒,國君是誰。連林則徐這樣“睜眼看世界”的能臣都以為洋人只吃肉喝奶,如果沒有中國茶葉就會被屎憋死,洋人走路膝蓋不會彎曲,只要把他鉤倒就爬不起來了。

所幸在戰爭中還抓了幾個英國俘虜,道光皇帝喜出望外,連忙審問,當他知道英國國主是個22歲的女人時大為驚訝。他於是又問了大臣們幾個問題,“該女主年甫22歲,何以被推為一國之主?有無匹配?其夫何名何人,在該國現居何職?”結果又是滿朝文武無人能答。

也許就是在這次審問中,道光和他的大臣們知道了英國首都的名字,可是如何翻譯這個名字,他們應該是動足了腦筋,將中國式高級黑的智慧發揚到了極致。

中國數千年來,文化先進、經濟發達,在東亞處於絕對中心位置。中國人一向視周邊國家和民族為蠻夷,為了表示對他們的不屑,也為了凸現自身在尊貴,對夷人的稱呼總是充滿了貶義,比如“犬絨”、“匈奴”等等。到了王莽時,他還嫌“匈奴”不夠貶義,非得改成“恭奴”,就是要讓他們做恭恭敬敬的奴才,至於“高句麗”,則必須改成“下句麗”。鄭成功收復臺灣時,與荷蘭人談判,在翻譯荷蘭人的名字時,也是極盡貶低。比如有一位荷蘭官員的名字叫莫什南丁,結果被翻譯成貓屎難聽。可見中國一向有這種在稱呼上貶低外國的傳統,這次又是捱打又是割地賠款,實在是心有不甘,自然更是要在洋人首都名稱的翻譯上宣洩情緒了。

中國人素有“精神勝利法”,擅長尋求精神上的自我安慰,打不過人家,就當被兒子打了,一切也就釋然;如果正面硬剛打不過,那使個陰招捉弄膈應對方一下,也能有所找補,這就是“精神勝利法”的精神內核。

南京條約簽訂後,在中英雙方慶祝和平的宴會上,大清代表耆英就祭出精神勝利大法,狠狠地戲弄了英國代表噗查鼎一番。

席間耆英對噗查鼎說,根據滿人的禮儀,必須在最尊貴的客人嘴裡塞滿糖果,以示尊重。不知就裡的噗查鼎就張開了大嘴,耆英 把一粒粒糖果準確地扔進了他的嘴裡,直到塞滿,活像動物園裡餵食河馬,這一幕被在場的英國官員真實地記錄了下來。

這種所謂的滿族禮儀完全是耆英杜撰,在戰場上屢戰屢敗的大清總算在酒桌上贏了一回。英國人雖是兇悍的強盜,但到底還是胸毛長見識短,一旦離開了戰場,真玩不過這幫提籠架鳥的京油子,噗查鼎事後如果知道了被戲弄和羞辱的真相,其憤怒可想而知。

滿清權貴打仗不行,操弄“精神勝利法”卻是絕頂高手,在英國首都名字的翻譯上,他們把這種能力運用到了極致。

周公在制定周禮時,把男女婚配分為七個環節,分別是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敦倫,每個環節都有具體細緻的規定,合稱“士婚義七禮”,為讓“士”人理解如何執行“七禮”,周公與妻子一起到國家的最高學府“辟雍”去演禮,就是現身說法。可演到“敦倫”一節時,周公的妻子拒絕了,因為“敦倫”就是夫妻房事,就是make love,在眾目睽睽之下敦倫實在不堪,周公雖有以身殉禮之志,夫人卻無當眾表演之心,雖說本應夫唱婦隨,奈何周夫人卻還沒到這個境界。

大清在領教了英國人的大炮和刺刀後,對英夷的悍勇應該是有深刻印象的,道光皇帝甚至疑惑地問大臣,英國人打仗為什麼不怕死。因此在翻譯英國首都名字時,應該用“掄盾”比較貼切,因為這符合英國人勇武剛猛的形象;那時倫敦氣候寒冷、濃霧瀰漫,時常亮著街燈,譯成“冷燈”也不錯,但他們不用,以漢字之豐富,還有其他許多近音字可用,然而他們偏偏用了“倫敦”二字。雖然“倫敦”和“敦倫”詞序相反,但舊時讀過書的人一望便知其意,完全可以想象當年的人們在聽說那個國家的首都叫這麼個名字時,會笑得多麼猥瑣。這個譯名完全迎合了當時人們對洋夷野蠻無知,不守綱常倫理的認知,何況他們的國主還是個年輕女人,對於“看見胳膊就想到大腿”的國人來說,更能引起很汙的聯想。這種譯法既體現了文明古國深厚的文化底蘊,又狠狠地噁心了英國人,實在是妙不可言。用這麼個名字來羞辱英國人,可謂“精神勝利法”在外交上的一次重大勝利。

“倫敦”一詞最早什麼時候出現的,已不可考,但一定是在鴉片戰爭後,因為之前人們連英吉利在哪兒都不知道,更別說倫敦了。至少在咸豐十年同文館使用的英語教材中,已經將英國首都稱為倫敦了,此後至今一直沒變,而其他譯名卻變了很多。比如法國在那本教材裡譯為勿濫死,後來改成了法蘭西,美國譯成美立根,後來改成美利堅,可見“倫敦”這一譯法,深受當時中國人的歡迎。

將英國首都翻譯成“倫敦”,是中國式的高級黑!

英國京城譯成倫敦

將英國首都翻譯成“倫敦”,是中國式的高級黑!

同文館英語教材

隨著中國教育方式的改變,中國人不再學習周禮了,“敦倫”一詞也逐漸被遺忘,“倫敦”已成了高貴的象徵,但在鴉片戰爭時代的人看來,這就像在古墓中挖出一隻夜壺,卻當成了宣德爐那樣的寶貝。如今隨著中國的復興,中國文化影響力也越來越大,外國學習國學的人也越來越多,以後要是英國人普遍瞭解了“敦倫”的原意,不知他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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