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通知!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個稅計算方式大變!

各位會計人注意了!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徵點和稅率。而最近最受大家關注的勞務報酬,勞動報酬個稅問題你瞭解多少?

緊急通知!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個稅計算方式大變!

新個稅法重點一覽

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先將工資薪金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月5000元,並按新的稅率表計算納稅,不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起,將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三項所得與工資薪金合併起來計算納稅,並實行專項附加扣除。

那麼,哪些日常收入屬於勞務報酬呢?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製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諮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個稅怎麼算?

1月1日後計算方式完全變了!

舉個例子:

小明幫著一家公司翻譯外文,取得了12萬元的勞務報酬,小明想知道這筆勞務所得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呢?

2018年的計算方式:個稅=(12-12*20%)*40%-7000=3.14萬元

提醒:勞務報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然後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但是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適用以下稅率表:

緊急通知!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個稅計算方式大變!

2019年的計算方式:若是2019年不考慮其他所得與其他各項專項附加扣除項目的情況下:個稅=(12-12*20%-6)*3%-0=1080元

提醒:明年勞務報酬跟工資薪金、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均併入屬於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表如下:

緊急通知!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個稅計算方式大變!

提醒:居民個人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每年)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

2019年1月1日起,

勞務報酬該怎麼繳個稅?

1、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2、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將和工資、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合併為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中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3、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應當按相關方法(具體方法等政策)按月或按次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勞務報酬所得屬於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該項收入為一次;屬於同一項目連續性收入的,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

4、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如屬於需要辦理彙算清繳,應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辦理彙算清繳。

5、非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應納稅額。

6、勞務報酬屬於外部勞務服務,個人向單位提供勞務服務,屬於增值稅範疇,應開具普通發票。

對方為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徵點。

勞務報酬熱點問題答疑

會計人必須清楚!

一、臨時工工資屬於“勞務報酬”還是“工資”?

《國家稅務總局個稅改革後如何申報88個問題》明確:

(1)按月正常發放工資的,“是否僱員”選擇“是”,填寫正常工資薪金報表;

(2)不按月發放工資或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是否僱員”選擇“否”,填寫勞務報酬報表。

這是工資薪金所得與勞務報酬所得主要區分口徑。既然如此,所謂臨時工“工資”,其實屬於勞務報酬,應當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一併作為“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二、勞務報酬到底列表還是憑發票入賬?廣東國稅回覆了!

我們通過一個案例來學習一下:

問:公司根據合同需要外聘專家並一次性支付給專家的個人的勞務報酬(有代扣代繳個稅),我司可否列表支出專家勞務報酬?還是需要發票入賬?如需發票,如何開具?需要交納哪些稅費?

答: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因此,納稅人發生的支出如取得合法憑證及符合上述要求的,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如沒有取得合法憑證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則不可扣除。涉及需具體判斷的事項請向主管稅務機關進一步諮詢。

二、有關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請遵循財務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或向相關會計部門進行諮詢。

三、如指的是個人提供勞務,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和規範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的規定,申請代開發票的範圍與對象:申請代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一)凡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領購併開具與其經營業務範圍相應的普通發票。但在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以及稅法規定的其他商事活動(餐飲、娛樂業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範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以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3.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原則上應當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持《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領取發票自行開具;確因業務量小、開票頻度低的,可以申請經營地稅務機關代開。

(二)正在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

(三)應辦理稅務登記而未辦理的單位和個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處理,並在補辦稅務登記手續後,對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至取得稅務登記證件期間發生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為其代開發票。

(四)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為其代開發票。因此,若符合上述規定的個人,可向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普通發票。

具體所需資料如下:

1.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2.《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四、根據《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的通知》(粵財法〔2011〕109號)的規定,我省增值稅起徵點自2011年11月1日起統一調整為: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稅務局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發票及稅款徵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8號)規定,經國、地稅局協商,可由國稅局為地稅局代徵有關稅費。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按現行規定需由主管國稅局為其代開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發票)的,主管國稅局應當在代開發票並徵收增值稅(除銷售免稅貨物外)的同時,代地稅局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因此,如個人(自然人)提供勞務達到上述增值稅起徵點的,應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增值稅徵收率為3%,並由國稅局代地稅局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有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稅率問題,以及個人是否還需在地稅繳納其它稅種的問題,請向地稅部門進行諮詢。

小編提醒:2019年馬上就要來了,新個稅細則公佈倒計時,各位一定要做到心裡有數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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