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剖宮產手術,會將紗布塞進腸腔?莫讓“紗布門”重演!


做剖宮產手術,會將紗布塞進腸腔?莫讓“紗布門”重演!

2018年6月6日,一名叫做袁平秀的攀枝花市43歲女性,因為妊娠七個月在一家叫做宏實醫院的當地醫院做了剖宮引產手術。

當天在手術過程中,因為胎盤與子宮粘連嚴重,在剝離時引發大出血,患者幾度休克,性命垂危!

經家屬同意後,醫生切除了患者的子宮,手術順利,生命體徵平穩。

手術後,因為進一步治療的需要,患者袁平秀被轉入攀枝花市中心醫院,先後在ICU和普通病房住院治療,並與2018年7月3日出院。

出院不久之後,患者袁平秀開始出現腹痛。

據報道,袁平秀出現腹痛後,曾經多次在當地多家醫院診治:

2018年9月13日,患者在攀枝花市中心醫院診治。

2018年10月4日,患者再次來到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急診科,醫生按照“不完全性腸梗阻”治療後轉入攀枝花市中心醫院住院治療。

2018年10月18日,患者被送往攀鋼集團總醫院。

2018年10月30日,患者在攀鋼集團總醫院突發心跳呼吸驟停,搶救無效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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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當地司法鑑定中心出具了司法鑑定意見書:“腹腔內臟廣泛粘連,結構不清,各臟器表面被覆蓋大量膿苔,見黃褐色液體2000ml- 2500ml(腹腔和盆腔積液)”。

最重要的是,鑑定意見書上寫明:“小腸腸壁見破口,破口處發現1塊紗布(部分露在腸壁外,大部分位於腸腔內)。進一步探查小腸腸腔內發現另2塊紗布。3塊紗布的面積分別是:52釐米X40釐米、40釐米X35釐米、35釐米X35釐米。”

鑑定機構根據患者的病史和屍體解剖結果認為:袁平秀主要病變有小腸梗阻(腸腔內紗布阻塞)、腸破裂、急性化膿性腹膜炎、急性腹腔炎、盆腔炎、肺水腫、右肺支氣管化膿性炎等問題。

“主要因腸梗阻、腸破裂致急性化膿性腹膜炎及急性腹腔炎、盆腔炎導致感染性休克死亡。”

由此,家屬認為:導致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是這3塊紗布,而這3塊紗布同在宏實醫院進行的剖宮引產術有關!

以上信息,是由多巴胺綜合自長春晚報、上游、澎拜新聞、網易新聞、百家號等新聞平臺。

多巴胺想說的是:

1、

該新聞之所以短時間內在網絡上引起廣泛關注,無疑是因為某些不良媒體和自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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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自媒體,比如百度百家號《旺哥談社會》關於該事件的報道題目便是《女子引產手術後腹痛146天死亡,醫生誤操作將紗布遺留在患者體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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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號《可樂說事兒》的題目是《紗布留體內146天,4次入院檢查未果,女子喪命,醫療事故何時休》。

更甚之有人直接用了這樣的描述:“好端端的妻子就這樣不明不白的離世.....”;“原來妻子真正的死因竟是攀枝花市區民營某醫院做引產手術時遺留在腹中的三塊紗布。”

事實表明,但凡同醫療有關,具有獵奇性的報道,都是被人用來吃人血饅頭的極好材料。

如同山東濰坊的“紗布門”事件一般。而這些人關心的不是事實真相,更加不是自己應該肩負的社會責任,而只是為了噱頭和點擊量。

剖宮產術手打開的只是子宮,而不是腸道!而且子宮同腸道之間不僅不會直接相通,而是根本風馬牛不相及。

下面這個視頻時來自網絡的關於剖宮產的模擬動畫,大家可以看一看

除非存在這個一個既蠢又壞的醫生,上來就在患者的腹腔而非子宮處做了手術,並且劃破腸腔,塞入紗布!

但是,與患者無冤無仇的醫生會這麼做嗎?

但是,在人數眾多的手術室中能夠有條件實施這一犯罪活動嗎?

歷史經驗表明,有些人已經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

客觀現實證明,無論是傳統媒體還是新興的自媒體,都應該受到法律制度的監督管理。

讓人覺得心寒的是,這是死者的不幸,是家庭的悲哀,卻成了別人狂歡的盛宴!

讓人覺得無力的是,這種看似熱心實則冷漠至極的看客,數千年以來都未曾中斷過!

2、

死者袁平秀在剖宮引產術後,長期間斷腹痛不止,且多次在多家醫院進行過治療,甚至在曾ICU病房裡住院治療。

我無法得知患者當時的症狀體徵,但是對於一位既有過手術史,有長期不明原因腹痛不止的病人,多數醫生就算沒有考慮到急性腸梗阻的可能,也知道要做CT或B超檢查吧?

但是,在這些新聞報道中,卻都在說一些充滿主觀性的言論,比如:無一查不出原因;醫生只是考慮到引流管;醫生只讓靜養等等。

在患者以腹痛為主訴的數次就醫,乃至住院時間內:難道沒有做過腹部CT和或超聲檢查?

以常理來推斷,這是絕不可能的!

如果換做多巴胺為接診醫生,全腹部CT平掃是首要檢查!

對於腹腔內的如此巨大的3塊紗布,腹腔CT或超聲會發現不了?

答案又是絕不可能的!

如果一個醫生存在漏診或誤診,一家醫院的檢查沒有發現紗布傷可以理解的話,那麼在患者數次在多家醫院的診療行為中,所有醫生都漏診誤診了?所有醫院的所有檢查都漏報了?

要知道,即使是兇險萬分的化膿性腹膜炎、個感染性休克,從發病到死亡也是有一個過程的。

從發病到病重,從病重到病危,醫院難道會沒有應對措施,會查不出腹腔內的異物?

又有人會說:或許她們已經發現了,卻故意瞞著不說,因為這些醫院醫生都是一個系統的。

這種可笑至極的說辭會有市場嗎?

面對人命關天的大事,有人膽敢玩火自焚嗎?一個人犯罪有可能,集體犯罪可能嗎?

3、

患者袁平秀死於腸梗阻、急性化膿性腹膜炎等已經確鑿無疑。

問題的關鍵是,腸腔內的紗布從何而來?

家屬自然認為這三塊紗布是在宏實醫院進行剖宮引產術時遺留在死者體內的,而沒有醫學常識的網友也大多數會抱有如此觀點。

但,多巴胺的要說的是:第一、正常的剖宮引產術是絕不可能觸及腸腔的,更加不可能將紗布置於腸腔之內。第二、術前術後,手術室之中都會有人多次點驗紗布等手術材料、器械的數目,幾乎不可能存在遺漏3塊體積分別是52釐米X40釐米、40釐米X35釐米、35釐米X35釐米的紗布。

患者曾在12年前做過一次剖宮產手術,術手一直並無不適。

既然患者體內的3塊紗布同12年前的手術無關,剖宮引產時遺留紗布也幾乎不可能,那麼這3塊致命的紗布到底從何處而來呢?

我想有幾個問題是應該要核查的:

一是患者為什麼在妊娠七個月的時候才發現自己懷孕,並且要求引產?

二是患者在進入宏實醫院之前,有無在其它醫院診療過,尤其是那些沒有資質的小診所、黑診所,有沒有做過包括所有腹部疾病的治療?

三是患者在這幾家醫院的所有檢查結果、病歷資料是否應該公開,是否真的從未提及確診腸梗阻或者腸腔內異物?

4、

有人說,宏實醫院是一家民營醫院,是一家小醫院,存在超執業範圍行醫等行為,2014年以來該醫院因為醫療過錯已經被判罰賠償患者兩次了。

這或許是事實,但絕不是我們可以胡亂猜測乃至以訛傳訛的藉口,更加不是我們蹭人血饅頭的理由。

民營醫院不代表就是犯罪場所,曾經有過醫療事故不代表每一次都是醫療事故!

在死者袁平秀的整個剖宮引產術前後,這家醫院確實存在不足乃至有違法之嫌,比如超執業範圍行醫等等。

但是,這不等同於手術醫生會將3塊巨大的紗布遺留在患者體內,更加不會將紗布塞進患者的腸腔之內。

但是,讓人覺得蹊蹺的是:“宏實醫院曾以借款的名義轉給家屬10萬塊錢,沒有做出其它的補償或慰問,也沒有向家屬解釋為什麼會發生醫療事故。”

關於這10萬塊錢的說辭,同樣來自網絡上不能確定真偽的報道。

宏實醫院為什麼要以借款的名義給家屬10萬塊?

宏實醫院在給家屬10萬塊錢的“借款”前後發生了什麼事情,這筆錢就這麼容易的給出去了?

它是為了息事寧人,還是自覺理虧?

家屬到底接受了這10萬塊錢“借款”沒有?有沒有同宏實醫院私下達成某種協議或默契?

如果接受了,為什麼如今這件事情又被廣泛報道出來?

如果沒有接受,期間又曾通過什麼途徑來維權?

5、

現在網絡上的報道都是各種媒體未經過證實的報道,也極度缺乏宏實醫院、攀枝花中心醫院、攀鋼總醫院等涉事醫院的官方情況說明,更加沒有當地衛計部門、公安部門等部門的情況說明。

而這些報道中都或多或少的夾帶有明顯的個人情感傾向,甚至有人直接用了“錯誤操作”“醫療事故”等詞彙,以來博取眼球。

死者袁平秀的經歷是不幸的,生者們在人世間的生活同樣也是悲哀的。

但,無論如何,多巴胺堅信:除了正義不會缺席之外,真相同樣也不會缺席!

但,無論如何,多巴胺堅信:任何不法的行為都會將得到法律的嚴懲,任何昧著良心要吃人的無恥行徑都將會被曝光於眾目睽睽之下。

最後的最後,多巴胺呼籲的是:

1、作為群眾我們要冷靜的看待這種報道,用辯證的眼光來分析事件。不要被人帶節奏,不要輕易去揣測,乃至指責他人。

2、有關部門應該及時介入,調查清楚死者腹腔之內的3塊紗布到底來自何處,搞明白在整個事件過程中,到底是誰說了謊,是誰昧了良心,違反了法律!

3、如果出現了腹痛、腹脹、嘔吐、排便排氣減少或停止,尤其是有過腹腔手術的患者,一定要考慮到腸梗阻的可能性。

4、人血饅頭不好吃,吃了會撐死自己!還死者一個公道,還世間一份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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