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辦事”詐騙400萬 領刑14年

帮人“办事”诈骗400万 领刑14年

以幫忙辦理病退、購買經濟適用房為幌子,男子王某先後二十餘次實施詐騙,涉及錢財423萬餘元。日前,濰坊市安丘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

2013年8月份,黃某通過朋友認識了王某。2016年初,王某表示可以幫黃某辦理病退,並提出需要15萬元“疏通關係”。黃某瞭解到辦理病退退伍之後可以按月領工資,但考慮到15萬元畢竟不是小數目,就沒有立刻答應王某,表示要和父親商量一下。此後王某多次向他“透露”,自己有“路子”,還表示辦理病退要抓緊時間,政策改了就無法辦了。最終,黃某被王某的花言巧語說服,2016年3月份,先後向王某轉賬16萬元。

而僅僅兩個月後,得手後的王某又向黃某提出,他能在青島購買經濟適用房,並表示房子就在青島市五四廣場後面的一個小區裡,面積70多平方米,地理位置優越,升值潛力巨大。見黃某心動後,王某表示要先把8萬塊錢的房款轉給他,於是黃某就在2016年8月通過ATM機給王某轉賬8萬元房款。此後黃某再問王某買房的事,王某就推脫正在辦著,讓黃某“再等等”。

2016年11月份,王某再次打電話給黃某,表示可以幫忙將他退伍之後的保險轉到當地社保局,這樣等黃某退伍之後的保險能比在部隊上的多,黃某當時就相信王某的話,先後給黃某轉賬5萬元。就這樣,黃某就等著王某給他辦成的消息。

2017年2月,黃某因為父親生病就提前退伍回家,至同年3月份,王某給黃某打電話問其退伍費發下來了沒有,並提出讓黃某把退伍費打到他的卡上,他通過關係能把黃某的退伍費提高,黃某初期並未同意。王某就前往黃某住處,並當著黃某的面寫了“保證書”,保證把黃某的退伍費在5到7天內返還到黃某的卡上。此後黃某把退伍費21萬餘元先後轉給了王某。一週之後,黃某見自己的退伍費沒有轉回來便質詢王某。王某表示走賬有點慢,最長半個月的時間。此後,王某還以經濟適用房價格提高為由,再次從黃某處詐騙錢財11萬餘元。

2017年8月中旬,黃某接到一個自稱是劉助理的人打來的電話,說他到青島給黃某辦經濟適用房的交接工作,後黃某多次給劉助理打電話要求見面未果。2017年9月的一天,黃某突然接到劉助理的電話,劉助理在電話裡對黃某表示,說自己是冒充助理,他也被王某騙了,此後,劉某還在電話中告知黃某,王某因詐騙錢財已經被當地警方抓獲,此時的黃某方才如夢初醒,知道自己被騙。

據瞭解,2014年5月至2017年8月間,王某以幫忙辦理病退、購買經濟適用房等名義,先後實施詐騙22起,詐騙金額共計423萬餘元,受害人達十餘人。日前,安丘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照《刑法》規定,判決被告人王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對於相關受害人損失,判決王某依法予以退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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