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古公安分局關於全面開展死亡未註銷戶口人員信息核實工作的公告

蘭州市公安局紅古分局

關於全面開展死亡未註銷戶口人員信息核實工作

轄區居民們:

為進一步解決死亡人員戶口未銷問題,提高人口統計工作的準確性,切實維護戶口登記工作正常秩序,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自即日起,公安機關將在全區範圍內開展“死亡人員註銷戶口”工作。若居民家中存在人員已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後,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村(居)委會憑藉死亡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以下死亡證明材料之一,向死亡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註銷戶口登記:

(一) 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二) 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證明;

(三) 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決書;

(四) 其他能夠證明死亡的材料

公民死亡未按規定申報戶口註銷的,死亡人員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經調查核實確已死亡的,公安派出所在履行告知或者公示程序後予以註銷戶口。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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