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兩家子公司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贛高企認發字[2018]第3號文件通知,公司下屬子公司江西製藥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西製藥”)、江西藥都樟樹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樟樹製藥”)被認定為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此次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為三年(自 2018 年 8 月 1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2 日)。

根據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江西製藥和樟樹製藥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三年內可享受國家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特此公告

仁和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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