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開發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308,061,64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2月25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類型

本次解禁的限售股屬於非公開發行限售股。

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為瀋陽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通過發行股份的方式,分別向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電能源”)和遼寧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遼寧能源”)購買其分別持有的遼寧華電鐵嶺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鐵嶺公司”)51%和49%股權。本次交易完成後,公司直接持有鐵嶺公司100%股權,鐵嶺公司成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中國證監會出具《關於核准瀋陽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覆》(證監許可[2015]2918號),核准公司向華電能源發行30,806.16萬股,向遼寧能源發行29,598.08萬股,本次交易的發行股份數量總數為60,404.24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41.02%。

2015年12月24日,公司取得了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證券變更登記證明》,完成了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增發股份的證券變更登記事宜,相關新增股份為有限售條件流通股。

華電能源本次認購的非公開發行股票限售期為36個月,上市流通日為2018年12月25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後至今公司股本數量變化情況

本次限售股形成後,公司未發生因分配、公積金轉增導致股本數量變化的情況。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關承諾

(一)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在上市公告書中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鎖定承諾如下:

本次申請解禁的限售股持有人在承諾期間均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

四、中介機構核查意見

經核查,公司獨立財務顧問認為:金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限售股份持有人嚴格履行了股票發行時所作的限售承諾;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數量、上市流通時間符合有關規定;金山股份披露的本次限售股份上市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金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實質性障礙,本獨立財務顧問對金山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無異議。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況

1、華電能源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為2018年12月25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數量為308,061,649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0.92%,本次實際可上市流通數量為308,061,649股。

3、本次申請解除股份限售的股東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體情況如下:

六、股本變動結構表

本次有限售條件的股份上市流通後,公司股權結構變動如下:

七、上網公告附件

《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關於瀋陽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瀋陽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O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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