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大媽早高峰因錯過車攔公交車12分鐘,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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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大家應該都經歷過,為了上班不遲到沒辦法只能擠擠了,這點事時間長了也就習慣了,畢竟這是公共交通工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些人就會唱反調,顯得自己很有脾氣。這件事就發生在前幾天,我們來詳細瞭解一下。

這件事發生在早高峰時期,也就是早上八點半左右,這個時間點去上班的人肯定會比較多,乘車的場面可想而知。公交車剛剛到站,開門不到一分鐘人就擠滿了,這個時候司機肯定是要關門正常發車啊,但是話題主人公就出現了,一位大媽攔住了公交車不讓走。

這一攔就是十二分鐘,這段時間裡車子就是原地不動,走不了。如果你在公交車裡你會怎麼想,肯定心態會爆炸啊,這下好了上班肯定要遲到,挨批還要罰錢。那大媽為什麼不讓公交車走呢,其實原因很簡單,大媽沒有擠上公交車,自己走不了也不讓別人走。

早高峰時間點人本來就多,沒趕上這班公交車本來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大不了再等幾分鐘坐下一班車唄,再或者說長個記性,下次早起會時間就不會這麼趕了。我覺得大部分人都會這樣做,沒想到大媽把氣全撒到司機身上了,攔車不讓走也是厲害。

這位大媽攔車的過程中還爆粗口,罵罵咧咧的,看起來絲毫沒有反省自己的問題,全是別人的錯。公交車在那裡走不了怎麼辦呢,有的乘客趕時間就下車打出租走了,沒辦法只能自認倒黴吧,一個人讓一車人走不了也是厲害。

這件事發生的過程中,乘客也對大媽有過勸說、調解,但是大媽就是脾氣大,堅決不走。最後民警到現場才結束這場鬧劇,十二分鐘後公交車才正常離開,交通擁擠才慢慢得到緩解。

這件事的結局就是警察在趕到之後對大媽進行了批評教育,雖然造成了不小的轟動,但畢竟沒有引起刑事責任,所以對大媽批評教育了之後,警察便讓大媽做下一班的公交車離開了。對此有網友不買賬,說大媽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罰,不然她下次遇到這事還會鬧事,會危害他人的權益和人身安全。

我覺得這位大*v*行為很荒唐,遇事認死理不會變通,耽誤了他人的時間,並且在公共場合也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這是件事情是很不明智的做法,接受批評教育是肯定的。這件事沒有表面上那麼簡單,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事發生呢,背後的原因值得我們深思。對於這件事你們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討論。


汽車觀察家


我認為算不上違法,最多隻能算是違規!而且也應該是情有可原之舉!

凌晨,一位年過七旬的大媽因有急事早早就走出家門,迎著初冬的寒風來到候車點趕早峰公交車。由於人多擁擠,再加上大媽年事巳高,一連來了好幾趟公交車都被年強力壯的人們擠在了隊伍之外,沒能成功地將自己“塞"進乘客爆滿的公交車裡。

勢單力薄、孤獨無援的大媽此刻又氣又急,除了用攔車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心中的“憤怒"之外,她還能做什麼呢?

我想,她的這個“憤怒"不僅僅只是對早高峰公交車吧?應該還有對那些一次把她擠出上車人流的“超人"和那些明明看見她被擠卻不能順手幫她一把的人們,也有對當今這種不尊敬老人的風氣吧?

老年人持老年卡免費乘公交的問題,本來就巳經成了當今社會廣受非議的熱點之一。長沙的這位網友有時間拍照上傳,卻不對老人施以援手,做法本來就巳經欠妥,卻又拋出了這麼一個“是否違法"的話題,真不明白到底是何用意!

是的,憤怒的大媽用自己的身體攔車12分鐘,影響了公共秩序確實不應該,但如果不是心急、心焦、憤怒,一個早巳進入不惑之年的老大媽,她會做出如此衝動之舉嗎?此時此刻,她多麼渴望素有禮儀之邦美譽的同胞中有人能伸出援手幫她一把呀!


葉公來幫忙


網友表示21日早上,他乘坐150路公交車去上班。公交車到達硯瓦池站時,車上已滿是乘客。公交車停站啟動後,一位揹著黑色雙肩包、拿著黑色雨傘的大媽姍姍來遲,想要上車。因為車上已滿員,公交司機揮手示意大媽,坐下一輛車。

之後,大媽情緒變得非常激動,非要坐這一趟車。隨後,她追趕著緩速行駛的公交車,同時用手中的雨傘不停擊打車身,企圖讓車停下。這一舉動迅速引起了車上乘客的注意。"很多人都看到了,還被大媽的動作嚇到了。

早高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擁堵是不爭的事實,很多人都經歷過這一幕,但是從沒有人像大媽這樣負氣堵車的,不僅嚴重影響了公交車上其他乘客的出行時間,而且還造成早高峰路面上的擁堵,可以說大媽的任性行為,已經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但是最後僅僅對其批評教育,我個人仍然認為處罰過輕,難以起到懲戒和教育作用。

大媽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本應予以懲處才是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大媽的攔截公交車輛非要強行登車的行為難道不違法?“大媽”一詞已經逐漸由中性詞變為貶義詞的背後,我想作為也該值得深思,同時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僅僅對大媽做出批評教育的懲處是否能夠達到預期的效果,個人持懷疑態度。


麋鹿說法


這種攔車行為應該是屬於違法行為,在一定程度上給予交通造成了擁堵,尤其是在早高峰期這個階段,這12分鐘會造成許多人上班遲到或者說其他意想不到的交通情節,已經嚴重的擾亂了交通秩序,如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那麼這個大媽就屬於違法行為,如果情節嚴重的情況下,可以處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和500元以下的罰款。



11月21日早上,上班早高峰期,在湖南長沙的一位大媽因為沒能擠上擁擠的公交車,進而她為了表達這種憤怒和不滿,攔住公交車長達12分鐘。當時大媽攔住公交車不讓走,並用雨傘敲打車窗,車上乘客面對大媽突如其來的這一幕,憤怒不已,當時正值上班趕車時間,有些著急上班的乘客受不了下車和大媽發生了爭吵,車上乘客也打了報警電話,隨後民警趕到現場對於攔車大媽進行了批評教育,大媽坐下一輛公交車離開。


事故曝光後,許多網友表示,這種行為不應該光批評教育,應該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惡劣的行為進行法律追究。

大媽的這種行為確實比較惡劣,不光造成了嚴重的交通擁堵,同時也給趕著上班的人造成了很大的影響,這種行為應該屬於違法行為。

當然,民警最後也是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希望這個大媽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在乘坐公交車車時,一定要排隊上車,對於這種人流量特別大的交通工具,秩序是特別重要的,如果每個乘客都不排隊,那往往都是對交通的一種擁堵,所以說規範上下車,規範乘客,互相謙讓和理解。


珞珈評論社


這位大媽的任性行為當然是違法的。作為公共交通秩序的一部分,大媽阻礙公交車運行,已經涉嫌擾亂社會秩序。

  1. 這種任性行為不應該姑息。記得前幾天曾經有某位大媽因為趕不上公交車,用雨傘擊碎公交車玻璃,引發對公交車是否應該停車等待的討論。不管如何,大媽的行為都是比較任性的。以一人需求攔停公交,明顯有些不妥。
  2. 大媽的行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早高峰時段,大媽攔停公交車,不僅擋了這臺車,還阻礙了整條車道。明顯是對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了破壞。
  3. 我認為應該對該大媽行政拘留。該大媽的行為應該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懲處,絕不應該警告了事。要不豈不是下次繼續有恃無恐。

律師獨角獸


對不起我不原諒這個大媽。

今天中國是怎麼了?不講究對錯,不問清楚是非,我老我有理?

是,中國人確實是有尊老愛幼的傳統,中國人對於長輩一向是比較恭敬,恭敬是應該的,老年人確實是應該得到優待,這我不否認,老年人有老年卡,政府給報銷,全體納稅人負責,可以沒問題,但是煩請各位老年人能不能自己講點道理?


年輕人生活的不夠苦?

年輕人每天都在城市裡面拼搏,早上要去趕公交車上班,去擁擠的跟罐頭一樣的公交車,匆匆忙忙的到了公司,忙活了一整天,到下班的時候再次享受擁擠到不行的公交車,週而復始,每天要為自己拼搏,要為房子拼搏,要為一切拼搏,老年人完全可以錯開時間段。

其實每天早上就能看到老年人為了菜市場購買新鮮蔬菜和年輕人擁擠成一團,何必呢?年輕人體諒老年人,哪怕已經疲憊到不行了,在公交車還要給老年人讓座,回家疲憊到不行了,還要被一幫廣場舞的大媽騷擾,為什麼老年人不肯體諒一下年輕人?

我老我有理嗎?


違反法律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

‘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非法攔截機動車,影響正常行駛的,本來就要處罰的,難道因為她是老人,所以就不肯遵守法律了?

體諒是互相的,不能說年輕人去體諒老年人,然後老年人得寸進尺,社會上誰也不欠誰的,體諒是因為中華民族的傳統,但是不能因為有這個傳統所以就可以肆無忌憚。


李建秋的世界


法不容情,無論出於什麼情況?攔截公交車的行為都是一種違法行為。該大媽在早高峰的時候攔截公交車長達12分鐘,此行為是非常惡劣的。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其一,公交車屬於大眾交通工具,其運行以及開停車都有相關的規定。不能因為某個人的原因而擅自改變規定,也不能因為一些乘客的特殊情況而特殊照顧。除非是一些生命攸關的事件。

否則的話,任何人都以各種理由可以攔截公交車輛了,那麼這豈不亂套?



其二,攔截公共交通工具、妨礙交通安全,是一種違法的行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違法都應當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沒有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特權。

無論對於大媽來講,還是對於正常的成年人來講都是一樣的。違法就是違法,違法就應當受到相應的處罰。

其三,大媽攔截公交車長達12分鐘,也許其是有特殊情況的。但是不論其有什麼原因和理由?攔截公交車的行為都是不對的。

有問題要處理問題,但是有錯誤也應當受到處罰。並不能因為某個人的特殊情況,就可以法外施恩。法律是規範人們行為的準則,不遵守法律就應當受到處罰。當然對於一些特殊情況,法律可以考慮酌情從輕處罰,但不能不處罰,這就是法律的嚴肅性!


法重情深


不知老人子女看了自己的母親發生這樣的一幕是啥感覺,老人著急出行,因年齡大,沒有力氣與年輕人爭“雄”,將自己“塞”進車內,咋辦?肯定是;我上不了車!你們也別走!殊不知這樣舉動引“眾怒”。


小土豆15


非法攔車,情節嚴重可拘留

大媽音錯過公交車攔截公交車12分鐘於情於理都不對,既影響了車上其他人的時間,又影響了早高峰其他車道的車輛通行,“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仔細看新聞原來是大媽沒擠上公交,而未能擠上這趟公交的大媽,用自己的行為表達對早高峰公交的“憤怒”攔車12分鐘。停下來讓追車人上去是人情,不理你直接開走是規矩;追車堵車不讓車走就是違法了。凡事都講究規矩,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有些人就是你跟他談規矩談法律他跟你談道德,你跟他談道德,他跟你談法律。非站點不允許乘客上下車,這是公交車的規矩,也是乘客應遵守的公共秩序,錯過了或者上不去那就等下一班。然而,此女子因一己之私來破壞公共秩序,實非明智之舉,還是回去好好學一下“規矩”的好。有些人就是你跟他談規矩談法律他跟你談道德,你跟他談道德,他跟你談法律。


劉輝律師


湖南長沙這位大媽在客運高峰期因未能擠上這趟公交車憤而攔車12分鐘,造成交通嚴重堵塞,她的行為已屬非法攔車,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非法攔截或者強登、扒乘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影響交通工具正常行駛的,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歸心似箭,每個人都想在第一時間回到家裡是可以理解的,但首先要守規矩,俗話說:“無規矩不成方圓。”處處以我為先,缺乏禮讓,必然導致規則的破壞,引起混亂。這位大媽非法攔車的行為,正如公交車上必須向老人讓座的簡單道理如同一轍,不讓就動手。這又再次講明,優越感與寵溺令一些老人唯我獨尊無的放矢。敬老愛幼是一種傳統美德,但敬老絕不等於可以於法於社會秩序不顧而唯所欲為,老人得到應有社會尊重同時,也應以身作則維護社會秩序,成為年輕人的標杆,這樣,社會將更加和諧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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