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大妈早高峰因错过车拦公交车12分钟,是否违法?

haaooh


早高峰大家应该都经历过,为了上班不迟到没办法只能挤挤了,这点事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毕竟这是公共交通工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些人就会唱反调,显得自己很有脾气。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天,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这件事发生在早高峰时期,也就是早上八点半左右,这个时间点去上班的人肯定会比较多,乘车的场面可想而知。公交车刚刚到站,开门不到一分钟人就挤满了,这个时候司机肯定是要关门正常发车啊,但是话题主人公就出现了,一位大妈拦住了公交车不让走。

这一拦就是十二分钟,这段时间里车子就是原地不动,走不了。如果你在公交车里你会怎么想,肯定心态会爆炸啊,这下好了上班肯定要迟到,挨批还要罚钱。那大妈为什么不让公交车走呢,其实原因很简单,大妈没有挤上公交车,自己走不了也不让别人走。

早高峰时间点人本来就多,没赶上这班公交车本来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大不了再等几分钟坐下一班车呗,再或者说长个记性,下次早起会时间就不会这么赶了。我觉得大部分人都会这样做,没想到大妈把气全撒到司机身上了,拦车不让走也是厉害。

这位大妈拦车的过程中还爆粗口,骂骂咧咧的,看起来丝毫没有反省自己的问题,全是别人的错。公交车在那里走不了怎么办呢,有的乘客赶时间就下车打出租走了,没办法只能自认倒霉吧,一个人让一车人走不了也是厉害。

这件事发生的过程中,乘客也对大妈有过劝说、调解,但是大妈就是脾气大,坚决不走。最后民警到现场才结束这场闹剧,十二分钟后公交车才正常离开,交通拥挤才慢慢得到缓解。

这件事的结局就是警察在赶到之后对大妈进行了批评教育,虽然造成了不小的轰动,但毕竟没有引起刑事责任,所以对大妈批评教育了之后,警察便让大妈做下一班的公交车离开了。对此有网友不买账,说大妈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罚,不然她下次遇到这事还会闹事,会危害他人的权益和人身安全。

我觉得这位大*v*行为很荒唐,遇事认死理不会变通,耽误了他人的时间,并且在公共场合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是件事情是很不明智的做法,接受批评教育是肯定的。这件事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呢,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


汽车观察家


我认为算不上违法,最多只能算是违规!而且也应该是情有可原之举!

凌晨,一位年过七旬的大妈因有急事早早就走出家门,迎着初冬的寒风来到候车点赶早峰公交车。由于人多拥挤,再加上大妈年事巳高,一连来了好几趟公交车都被年强力壮的人们挤在了队伍之外,没能成功地将自己“塞"进乘客爆满的公交车里。

势单力薄、孤独无援的大妈此刻又气又急,除了用拦车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心中的“愤怒"之外,她还能做什么呢?

我想,她的这个“愤怒"不仅仅只是对早高峰公交车吧?应该还有对那些一次把她挤出上车人流的“超人"和那些明明看见她被挤却不能顺手帮她一把的人们,也有对当今这种不尊敬老人的风气吧?

老年人持老年卡免费乘公交的问题,本来就巳经成了当今社会广受非议的热点之一。长沙的这位网友有时间拍照上传,却不对老人施以援手,做法本来就巳经欠妥,却又抛出了这么一个“是否违法"的话题,真不明白到底是何用意!

是的,愤怒的大妈用自己的身体拦车12分钟,影响了公共秩序确实不应该,但如果不是心急、心焦、愤怒,一个早巳进入不惑之年的老大妈,她会做出如此冲动之举吗?此时此刻,她多么渴望素有礼仪之邦美誉的同胞中有人能伸出援手帮她一把呀!


叶公来帮忙


网友表示21日早上,他乘坐150路公交车去上班。公交车到达砚瓦池站时,车上已满是乘客。公交车停站启动后,一位背着黑色双肩包、拿着黑色雨伞的大妈姗姗来迟,想要上车。因为车上已满员,公交司机挥手示意大妈,坐下一辆车。

之后,大妈情绪变得非常激动,非要坐这一趟车。随后,她追赶着缓速行驶的公交车,同时用手中的雨伞不停击打车身,企图让车停下。这一举动迅速引起了车上乘客的注意。"很多人都看到了,还被大妈的动作吓到了。

早高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拥堵是不争的事实,很多人都经历过这一幕,但是从没有人像大妈这样负气堵车的,不仅严重影响了公交车上其他乘客的出行时间,而且还造成早高峰路面上的拥堵,可以说大妈的任性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但是最后仅仅对其批评教育,我个人仍然认为处罚过轻,难以起到惩戒和教育作用。

大妈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本应予以惩处才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大妈的拦截公交车辆非要强行登车的行为难道不违法?“大妈”一词已经逐渐由中性词变为贬义词的背后,我想作为也该值得深思,同时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仅仅对大妈做出批评教育的惩处是否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个人持怀疑态度。


麋鹿说法


这种拦车行为应该是属于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交通造成了拥堵,尤其是在早高峰期这个阶段,这12分钟会造成许多人上班迟到或者说其他意想不到的交通情节,已经严重的扰乱了交通秩序,如果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那么这个大妈就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处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和500元以下的罚款。



11月21日早上,上班早高峰期,在湖南长沙的一位大妈因为没能挤上拥挤的公交车,进而她为了表达这种愤怒和不满,拦住公交车长达12分钟。当时大妈拦住公交车不让走,并用雨伞敲打车窗,车上乘客面对大妈突如其来的这一幕,愤怒不已,当时正值上班赶车时间,有些着急上班的乘客受不了下车和大妈发生了争吵,车上乘客也打了报警电话,随后民警赶到现场对于拦车大妈进行了批评教育,大妈坐下一辆公交车离开。


事故曝光后,许多网友表示,这种行为不应该光批评教育,应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恶劣的行为进行法律追究。

大妈的这种行为确实比较恶劣,不光造成了严重的交通拥堵,同时也给赶着上班的人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这种行为应该属于违法行为。

当然,民警最后也是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这个大妈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在乘坐公交车车时,一定要排队上车,对于这种人流量特别大的交通工具,秩序是特别重要的,如果每个乘客都不排队,那往往都是对交通的一种拥堵,所以说规范上下车,规范乘客,互相谦让和理解。


珞珈评论社


这位大妈的任性行为当然是违法的。作为公共交通秩序的一部分,大妈阻碍公交车运行,已经涉嫌扰乱社会秩序。

  1. 这种任性行为不应该姑息。记得前几天曾经有某位大妈因为赶不上公交车,用雨伞击碎公交车玻璃,引发对公交车是否应该停车等待的讨论。不管如何,大妈的行为都是比较任性的。以一人需求拦停公交,明显有些不妥。
  2. 大妈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秩序。早高峰时段,大妈拦停公交车,不仅挡了这台车,还阻碍了整条车道。明显是对公共交通秩序造成了破坏。
  3. 我认为应该对该大妈行政拘留。该大妈的行为应该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惩处,绝不应该警告了事。要不岂不是下次继续有恃无恐。

律师独角兽


对不起我不原谅这个大妈。

今天中国是怎么了?不讲究对错,不问清楚是非,我老我有理?

是,中国人确实是有尊老爱幼的传统,中国人对于长辈一向是比较恭敬,恭敬是应该的,老年人确实是应该得到优待,这我不否认,老年人有老年卡,政府给报销,全体纳税人负责,可以没问题,但是烦请各位老年人能不能自己讲点道理?


年轻人生活的不够苦?

年轻人每天都在城市里面拼搏,早上要去赶公交车上班,去拥挤的跟罐头一样的公交车,匆匆忙忙的到了公司,忙活了一整天,到下班的时候再次享受拥挤到不行的公交车,周而复始,每天要为自己拼搏,要为房子拼搏,要为一切拼搏,老年人完全可以错开时间段。

其实每天早上就能看到老年人为了菜市场购买新鲜蔬菜和年轻人拥挤成一团,何必呢?年轻人体谅老年人,哪怕已经疲惫到不行了,在公交车还要给老年人让座,回家疲惫到不行了,还要被一帮广场舞的大妈骚扰,为什么老年人不肯体谅一下年轻人?

我老我有理吗?


违反法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拦截机动车,影响正常行驶的,本来就要处罚的,难道因为她是老人,所以就不肯遵守法律了?

体谅是互相的,不能说年轻人去体谅老年人,然后老年人得寸进尺,社会上谁也不欠谁的,体谅是因为中华民族的传统,但是不能因为有这个传统所以就可以肆无忌惮。


李建秋的世界


法不容情,无论出于什么情况?拦截公交车的行为都是一种违法行为。该大妈在早高峰的时候拦截公交车长达12分钟,此行为是非常恶劣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其一,公交车属于大众交通工具,其运行以及开停车都有相关的规定。不能因为某个人的原因而擅自改变规定,也不能因为一些乘客的特殊情况而特殊照顾。除非是一些生命攸关的事件。

否则的话,任何人都以各种理由可以拦截公交车辆了,那么这岂不乱套?



其二,拦截公共交通工具、妨碍交通安全,是一种违法的行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人违法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

无论对于大妈来讲,还是对于正常的成年人来讲都是一样的。违法就是违法,违法就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其三,大妈拦截公交车长达12分钟,也许其是有特殊情况的。但是不论其有什么原因和理由?拦截公交车的行为都是不对的。

有问题要处理问题,但是有错误也应当受到处罚。并不能因为某个人的特殊情况,就可以法外施恩。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不遵守法律就应当受到处罚。当然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可以考虑酌情从轻处罚,但不能不处罚,这就是法律的严肃性!


法重情深


不知老人子女看了自己的母亲发生这样的一幕是啥感觉,老人着急出行,因年龄大,没有力气与年轻人争“雄”,将自己“塞”进车内,咋办?肯定是;我上不了车!你们也别走!殊不知这样举动引“众怒”。


小土豆15


非法拦车,情节严重可拘留

大妈音错过公交车拦截公交车12分钟于情于理都不对,既影响了车上其他人的时间,又影响了早高峰其他车道的车辆通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仔细看新闻原来是大妈没挤上公交,而未能挤上这趟公交的大妈,用自己的行为表达对早高峰公交的“愤怒”拦车12分钟。停下来让追车人上去是人情,不理你直接开走是规矩;追车堵车不让车走就是违法了。凡事都讲究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些人就是你跟他谈规矩谈法律他跟你谈道德,你跟他谈道德,他跟你谈法律。非站点不允许乘客上下车,这是公交车的规矩,也是乘客应遵守的公共秩序,错过了或者上不去那就等下一班。然而,此女子因一己之私来破坏公共秩序,实非明智之举,还是回去好好学一下“规矩”的好。有些人就是你跟他谈规矩谈法律他跟你谈道德,你跟他谈道德,他跟你谈法律。


刘辉律师


湖南长沙这位大妈在客运高峰期因未能挤上这趟公交车愤而拦车12分钟,造成交通严重堵塞,她的行为已属非法拦车,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等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可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或者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归心似箭,每个人都想在第一时间回到家里是可以理解的,但首先要守规矩,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处处以我为先,缺乏礼让,必然导致规则的破坏,引起混乱。这位大妈非法拦车的行为,正如公交车上必须向老人让座的简单道理如同一辙,不让就动手。这又再次讲明,优越感与宠溺令一些老人唯我独尊无的放矢。敬老爱幼是一种传统美德,但敬老绝不等于可以于法于社会秩序不顾而唯所欲为,老人得到应有社会尊重同时,也应以身作则维护社会秩序,成为年轻人的标杆,这样,社会将更加和谐融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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