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想吃就能吃?!這家“微信食品公司” 被判賠千萬並改名

還記得高沃小知之前發的文章嗎?“抱馬化騰大腿?沒門!“微信食品”被騰訊訴至法院!”文章寫了近幾年市場上出現微信食品、微信餐廳等多家“傍名牌”的店面,讓騰訊不堪其擾,於是騰訊將三家公司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索賠5000萬等訴求。近日,該案終於有了審理結果。


近幾年,騰訊發現三家公司——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中綠農公司在網站宣傳、線下經營推廣中使用了“微信食品”相關字樣;且微信食品公司將“微信”登記為企業名稱,騰訊認為三家公司涉嫌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

要知道,騰訊公司依法持有“微信及圖”和“Wechat”商標,且兩商標經過長期的大量使用和宣傳推廣,為相關公眾所熟知,是在市場上屬於具有極高知名度和美譽度的馳名商標。

兩商標

第9類,“計算機、計算機軟件(已錄製)、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商品;

第38類,“計算機輔助信息和圖像傳送、視頻會議服務、信息傳送”等服務。

微信想吃就能吃?!這家“微信食品公司” 被判賠千萬並改名

騰訊公司認為,三被告的上述行為侵犯了原告的馳名商標,構成商標侵權。此外,微信食品公司將“微信”登記為企業名稱,具有明顯的攀附惡意,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爭。

但微信食品公司辯稱,其在2016年已合法取得了第29類食品等商品範圍內的註冊商標,在公司經營的餐廳上合法使用註冊商標,並無不當。在公司取得商標並運營公司時,騰訊公司持有的微信商標並非馳名商標,因此騰訊公司無權延伸註冊商標權,干涉其他公司的合法合規經營行為。

微信想吃就能吃?!這家“微信食品公司” 被判賠千萬並改名

訴爭商標

被告小小樹公司辯稱,其基於被告微信食品公司出示的公司營業執照和商標註冊證書而與其開展合作,推廣銷售其產品和服務,並無任何過錯。

被告中綠農公司辯稱,其未實施被控侵權行為。其公司是獨立的主體,不因他人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判決賠償千萬,突破法定限額

經審理,北京知產法院認定騰訊公司持有的涉案商標為馳名商標,被告雖然辯稱其持有合法註冊商標,但微信食品公司持有的微信商標使用範圍許可為豆乾、食用油等食品生產領域,而被告的使用餐飲服務、超市服務、線上商城等方面,與其持有的商標無關。

據悉,微信食品公司持有的微信商標經異議被商評委宣告無效,微信食品公司不服該決定起訴至法院,目前該案仍在行政訴訟二審審理中。

綜合全案證據,法院認為,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構成商標侵權,且微信食品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關於賠償金額的確定,法院判斷,被告侵權獲利明顯超過《商標法》第63條法定賠償的上限300萬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當前經濟形勢下知識產權審判服務大局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6條規定,對於難以證明侵權受損或侵權獲利的具體數額,但有證據證明前述數額明顯超過法定賠償最高限額的,應當綜合全案的證據情況,在法定最高限額以上合理確定賠償額。

綜上,北京知產法院一審判決微信食品公司、小小樹公司立即停止商標侵權行為並在指定媒體上賠禮道歉,微信食品公司應賠償1020萬餘元,小小樹公司賠償15萬餘元。同時,微信食品公司應停止使用現有企業名稱,並及時辦理名稱變更手續,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微信”字樣。

在此,高沃小知也要提醒廣大經營者,切莫因小失大,要通過合法經營企業,創立自己的品牌,更好實現品牌價值,而不是藉助其他品牌的知名度獲取利益。


來源:北京高沃知識產權(ID: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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