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啖客
這種事情受傷最大的自然是事件中的孩子。母親被刑拘,父親躲起來,還有無事生非的人打電話來嘲笑,自然傷害的是被失蹤的男孩。
其實我是可以理解事件中男孩父親的。其妻子為了測試他的忠誠度,搞出這麼大一件事情,讓本來隱私的夫妻矛盾公之於眾,確實讓人很難堪,不知道怎麼面對。
倒是志願者所說的讓人覺得很奇怪,真有這麼多人吃飽了沒事幹,天天無事生非麼?人家孩子找回來了,始作俑者被刑拘,吃瓜群眾也該散了,還打電話去嘲笑,有必要麼?真有這麼閒麼。
整個事件中受傷最大的自然是這個男孩。如今網絡發達,他的同學自然都知道這事。小男孩最難面對的是同學的奚落和嘲笑。這才是最麻煩最受傷的人。
律師獨角獸
受傷害最大的是那個製造這個假事件的那個女人。
我今天下午跟一個溫州女人聊這個事,她說這個女人蠢,很蠢很蠢,說就是退一萬步用這件事試探那個男人心中有沒有這個兒子,這個家,也應該在第二天結束呀呀呀!而不應該把事情朝大的方向發展,讓浙江之外的善良的人們也為此事焦急。當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員真是辛苦,來自溫州各地,還有台州、金華的十幾只救援隊更是辛苦:他們翻山越嶺,走街串巷。出動蛙人,警犬,無人機……………………
有人說這個女的會被判七年的徒刑。。。如果是坐七年的牢,她製造的這件事就是傷害她自己,她本想的沒有得到,反而是讓她不想的一一成為了現實,而更殘酷的是,她七年之後出來,她的兒子還是此時撕心裂肺的想她的這個兒子嗎?
頭頂有藍天123
對於“溫州樂清男孩失聯”事件,鬧劇的製造者、孩子的母親應該受到強烈譴責。這件事受傷害最大的並非某一個人,而是熱心的民眾,是社會誠信和良知。
男孩的母親陳某還真是個腦洞大開的女子,只因自己與丈夫感情不和,為了測試在外地做生意的丈夫是否關心她和兒子,便策劃了這起孩子假失聯的鬧劇。而且,這個女子膽量也不小,竟然還敢報警,致使警方動用了大量警力進行搜尋。
不僅如此,此女子還故意將“失聯信息”發佈到網上,引導無數愛心網民幫忙進行大量轉帖搜尋。不少民間救援團體和人員也加入了尋找孩子的行動中。
此女子僅僅因為個人情感原因,便利用警力、愛心民眾及網絡媒體等如此龐大的公共資源,浪費四五天的時間,來陪她上演了這麼一出可恥的鬧劇。
據警方及參與搜尋救援的民間救援團體介紹,女子在整個過程中,都表現出了尋找孩子的急切、痛苦的神情,以至於騙過了所有人。不得不承認,此女子是個地地道道的好演員,比一些專業演員的演技都要強上許多。
只可惜,這位自恃聰明的好演員卻沒想到,自己的這種缺德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法律不會由著這樣的人肆意任性。目前,鬧劇的製造者、孩子的母親陳某,因“涉嫌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懲罰。
在這則事件中,幫忙尋找小孩的民間救援團體遭到了一些人的嘲笑。個人覺得不應該這樣對待熱心幫助他人的愛心人士。大家均被孩子的母親所矇騙,都相當於是受害者。儘管這是一個騙局,但他們為搜尋真實付出了人力、物力、財力,值得尊重、應該授以謝意。
這則鬧劇也給予了我們警示,別憑藉無知而任性,公共資源不可肆意利用,大眾的愛心要懂得珍惜和尊重。
大家對此事有什麼自己的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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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受傷害最大的既不是孩子的父親,也不是志願者,而是那些真正丟失孩子的人。
孩子的父親頂多丟一段時間的人,過些日子該幹嘛幹嘛去了。志願者頂多被人嘲弄幾句,不痛不癢的。還不如對她兒子的傷害大呢,有個這樣的媽,以後會受足了人的嘲笑;他媽被判刑了,以後想參加國考、參軍、進國企,政審第一道被刷下來。
但他也僅僅是前途受損,那些真正丟失孩子的人呢?
有小孩的都知道,小孩是家裡的心頭肉,有個小病小災都讓家裡著急的不得了。如果找不到了,這對孩子的父親母親、爺爺奶奶、姥姥姥爺來說,比天塌下來還嚴重。並且還殘存著一絲找到的希望,一輩子也忘不了。所以,
對於一個家庭來說,拐賣比殺人傷害還重,孩子被拐賣了,這個家庭一輩子算毀了。因此,有的家長在孩子丟失後,辭掉工作賣掉房子,全國各地去找。但這難度比大海撈針還大,有幾個能找回來的呢?
也正因為對這種傷痛的感同身受,很多人都贊同當街打死人販子;一旦有了丟失孩子的信息,在網上轉發是最熱烈的,為幫其儘快找回孩子,很多人力所能及地儘自己一分力。
然而今天,這個母親為了試探其丈夫是不是愛她,就假報失蹤案,謊稱其孩子走丟,引起無數網民的關注,浪費了大量社會資源和警力。
因為她的惡行,以後再出現真的失蹤案件,志願者怕被嘲弄可能就不出動了,網民懷疑可能是假的,就不再這麼關注了,導致原本可以找到的孩子,因為關注度不夠就再也找不到了,對這個家庭的傷害是難以想象的。
此女之惡,天打雷劈,當街被千刀萬剮都不足以贖清她的罪孽。希望依據法律對其嚴懲,判刑決不能在五年以下。
待我施為地煞變
- 無端作妖,其愚何及!
一個愚不可及的女人,為了測試丈夫對她和孩子的關心,蓄意把孩子藏到一般人找不到也想不到的地方,並且事先踩點,避開監控,然後,報警稱孩子失蹤,並在朋友圈發佈尋子的告示,警方先是啟動緊急尋人機制,調動力量,後來甚至疑似啟動命案機制,進行矛盾排查,社會志願者、愛心拳拳的吃瓜群眾也顧不上吃瓜和議論明星吸毒的醜聞了,紛紛離開馬紮,走出家門,並充分動用自己的朋友圈資源,全力以赴尋找這個11歲的失聯男孩。
這女人還是個超級戲精,尋找兒子的過程中,哭眼抹淚,焦慮不安,暈倒送醫,樣樣逼真,老謀子下部電影選角不用再找別人。
據說,其夫和婆家人晝夜不眠、憂心如焚,其夫更是懸賞50萬元尋子,其心比金堅,情比海深,令人動容,有夫如此,婦復何求!
如此愚蠢卻又自以為聰明,如此低級卻自以為高明,這個平時被無視、被忽略成一個數字的女人,這下子,終於聲名鵲起,揚名立萬。
這女人現在已被刑拘,很好。吃點苦頭才能長記性,同時也是對社會的警示,閒著沒事不要緊,沒事找事就不好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利用信息網絡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破壞社會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編造虛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信息網絡上散佈,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絡上散佈,起鬨鬧事,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這女人受到的刑事處罰並不會太重,但是,比之拘留幾天罰款幾百元的行政處罰,也是她沒有想到的。
不是你做事之前沒考慮後果,後果就不會發生。
這個事情最大的受害者,是社會、是社會的良知和誠信,是下一個真正可能需要社會幫助的人!同時受害的還是警方,他們警力有限,多少重要警情需要處置,你無端增加了他們多少工作量?!
至於該女子的丈夫和婆家人,自稱也是受害者,我覺得就算了吧,你們家娶了這麼房好媳婦,無端作妖,出來豁豁得整個社會不得安寧,不管你們有沒有責任,都很沒臉。
所以,你們現在應該和你們家的這位好媳婦一起站出來承擔責任。志願者的善良和熱誠已經被傷過了,請不要再傷害他們,社會需要他們。
潘衛霞律師
誰受傷害最大?第一當然是無辜的懵懂孩子(事件門難免對其稚嫩心理造成“揮之不去”的陰影),第二是不知真相被愚弄的丈夫(不敢接別人電話,感覺倍丟人沒面子);第三是咎由自取、愚弄眾人的背後始作俑者——孩子母親陳某(已被警方拘留)。當然這起無厘頭的假報警之烏龍鬧劇,其對這個原本和睦家庭的潛在傷害也是不容小覷的。
不知道,光天化日之下膽敢肆意報假警、浪費大量社會資源、讓關心此事的人們好一通瞎折騰的孩子母親陳某是出於何種居心?是測試丈夫對她和孩子的關心?還是譁眾取寵弄巧成拙?
隨著警方的調查結論相繼出爐,報假警者受到相應的處理,這起轟動國人的"溫州樂清男孩失聯"事件已告一段落,但是它帶給善良人們的深深思考任然在持續、遠遠沒有結束。
為何許多人拿報假警不當回事?
和一位派出所的民警朋友交談了解,他們也時常受到一些報假警的“捉弄”,搞得苦不堪言,啼笑皆非。比如有一天深夜十二點,他正在所裡值班,突然接到報警某男子稱被打劫了。等他們急衝衝按規定時間趕過去看時,簡直肺都要氣炸了。原來地上躺著一個醉醺醺的酒鬼,手裡拿著半瓶“二鍋頭”,正傻乎乎地朝他們咧嘴打招呼。
最不可思議的是,有對小夫妻吵架,過程中女子竟然憤怒報警稱老公要謀害她。等警察氣喘吁吁爬到樓上到一看,倆人正若無其事地抱在一起哈哈大笑,全然沒有一點感到報假警的羞恥感和違法意識,簡直是把嚴肅的110當遊戲鬧著玩兒。
按這位民警講,之所以報假警現象屢禁不絕、時有發生,除了社會某些人法制觀念淡薄、需要普及相關知識之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對此行為處理的不夠及時和嚴厲,手段失之於軟、失之於寬,沒有形成對報假警者的強大震懾作用和足夠威力。
其實,根據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虛假報警、謊報警情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可以處以行政拘留和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能會受到刑事懲罰。事後,報假警的男孩母親就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解決夫妻家庭矛盾,不是採取正常渠道溝通,卻妄圖通過不道德的綁架親情方式,報假警威逼對方就範,這種方法簡直愚蠢到家。
孩子的母親陳某,你莫非是腦殼進水了,還是警匪大片看多啦,居然腦洞大開,匪夷所思地報假警、藏孩子、欺騙人、給警察叔叔玩“躲貓貓”的荒唐遊戲,這怎麼能行?!
要知道,就是你這一個假警情,白白佔用了110報警服務檯有限的線路資源,使一些真真正正需要報警的緊急電話打不進來,無端延誤了快速處置的時間,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保護啊!
你又怎麼能想象到,連日來有多少警察叔叔和好心人為查找失蹤的丟失男孩,在費盡心機、沒日沒夜地挑燈奮戰、夜不能寐;而你這樣的一個輕易小小舉動,又是白白浪費了不知道多少寶貴的公安警力資源,這怎是一個談起來讓人扎心使人憤慨來形容呀!
霍小姐的八卦爐
這個案子,沒有贏家,每個人都是受害者,只不過有些受害者值得人心痛,而有些受害者值得人唾棄……
母親,愚蠢的母親
母親是贏家嗎,似乎是,她成功試出了自己的丈夫確實很關心自己的孩子,但是呢,她消耗了公眾的感情,浪費了國家的警力,還傷害到了自己的丈夫,自己的家庭,讓自己的家人代替她承受無端的指責,而她自己,則鋃鐺入獄,從目前來看,她屬於編造虛假的險情,根據刑法的規定,是極有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本案中,她也是受害者,不過是讓人唾棄的受害者
父親,無地自容的父親
孩子最終找回來了,但是父親是贏家嗎?不是,這個案件裡,最可憐最冤枉的就是這個孩子的父親了,因為家庭的內部矛盾,導致自己的“家醜外揚”不說,還以為自己的孩子失蹤了,每天擔驚受怕,這種精神傷害比肉體傷害來得更加嚴重,如今真相大白,但是卻讓他大跌眼鏡,原來綁架孩子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的妻子,這正是由於這個妻子愚蠢的行為,導致記得沒臉在面對志願者,再面對曾經關心他們的公眾,導致自己要搬家……有這樣的妻子,他是多麼的無地自容……
所以還是那句話,“家和萬事興”,還有,千萬不要隨便撒謊,因為你每撒一個謊,就要用更大更多的慌來圓前面的慌,最終只會導致自己越陷越深,甚至與本案一樣,觸犯刑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李欽宇
傷害最大的是樂清全市的人民及 村裡的村民,被霸屏的微信朋友圈
建設美麗新生活
受傷害最大的是大眾的善良和誠信。本著善意助人的目的,大家齊心協力想要拯救一個孩子,挽救一個家庭。沒想到到頭來卻被謊言欺騙,這種感覺最不好受。
因為一個女人想要測試丈夫對她和孩子的關心程度,製造了一場“狼來了”的鬧劇。真相大白之後,作為始作俑者的女子被拘留,男孩的父親躲起來不敢見人,參與轉發和搜救的志願者接到嘲笑電話。直至現在,這場事件的影響仍未消失。
而有些人只是受到了影響,還談不上傷害。
個人認為現在受影響比較大的可能是受到欺騙愚弄和嘲笑的男孩父親以及個別為此做出努力的志願者和搜救隊員,而將來受到影響最大的恐怕是這個男孩和其他走失孩子的家庭。
1,男孩的父親的確被騙了,而且也許諾了50萬元的酬金,現在的他的確是無臉見人。妻子撒謊騙了他和別的好心人,而他曾經的酬金落空也等於是一次“欺騙”。都說家醜不可外揚,這次他們家的事可謂眾人皆知,尤其在當地,男孩的父親算是丟人丟到家了。
2,那些好心的志願者和搜救隊員最無辜,他們懷著善良出發,卻被人當猴耍,這種委屈外人難以理解。不過,我相信正常人不會去打電話騷擾他們的,反而會打電話給予鼓勵和肯定,他們的困擾只是暫時的。
3,男孩的母親因為報假警被抓,父親羞於見人,家人都跟著被折騰了一番。如果男孩聽到同學和朋友們對此事的議論,我相信他的壓力是最大的。畢竟,他也是被母親利用的道具。夾在這樣的父母中間,他又該如何表達自己的真實情感呢?
4,其他走失孩子的家庭或多或少都會因為此事受到影響,畢竟有人搞了一次“狼來了”的鬧劇,再碰到這種事情時,恐怕尋人啟事在第一時間的傳播效果會大打折扣。客觀地講,上過一次當的人們也需要時間來辨別信息的真偽。
最後,真心希望這次鬧劇的影響趕快過去,希望那些心懷善良的人都能夠被溫柔以待。
夜雨如書
老鬼認為:這件事情真相大白的結果就是,沒有任何的勝者,都是受害者!
首先來說說,這件事情的主謀,也就是男孩的母親,據悉在真相大白之後,樂清警方已經對她採取了控制和拘留的手段,至於最終結果如何,還不得而知。然而,浪費公共資源,妨礙公務罪這兩項應該是跑不掉的了!
至於男孩的父親,只能說躲起來也是最無奈的方法了。有這樣一個蠢老婆,也不知道是幾輩子的錯事才能換來的了。竟然會為了測試關愛程度,而拿兒子的安全來做考試題,可惜,這道題沒有正確答案。再就是所有在那幾天拼命在朋友圈、微博和其他媒體上不停轉發和求助的好心人了。就算再是沒什麼大作用的轉發,畢竟是自己的一片好心;誰曾想,沒有起到任何作用的原因,竟然是一個大大的烏龍!
至於那些志願者,就更加無辜和鬱悶了。一片好心當了“驢肝肺”,現在反而每天要接到無數的電話被嘲笑和辱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