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与废,死刑在西方的历史

存与废,死刑在西方的历史

死刑是欧洲进入现代前的主旋律,在当时的西方,死刑是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的一种国家工具,但更多时候则是贵族们为所欲为的倚仗。大部分西方历史学家认为死刑从来不是一个司法问题,它是恐怖专制的象征,是清洗、报复、恐吓,是血淋淋的暴行。如果不将死刑从法律中移除,那人心和社会道德都不可能长久和平。

存与废,死刑在西方的历史

西方最广为人知、最古老的死刑是曾经处死耶稣的十字架。这种刑罚会将受刑者的手脚钉在十字架上,而后十字架升起,受刑者会被吊在十字架上直至死亡。十字架原本是罗马帝国处死犯人的刑具,但从耶稣在十字架上受难后,十字架被赋予了新的意义,它成为了上帝对世人的爱与救赎,是基督教神圣不可侵犯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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绞刑是西方最常见的死刑,在古代西方的所有城镇中都能找到永久的绞刑架。绞刑通过折断脖子来让人死亡,死亡过程缓慢而痛苦,因此绞刑多半运用在最恶劣或者需要示众的囚犯身上。通常绞刑后尸体会永久留在那里,直到彻底腐败,这些尸体就是统治者对于所有犯罪者的死亡通告。

存与废,死刑在西方的历史

在中世纪的西方,锯也是被广泛使用的死刑刑具。很多时候死刑并不单纯是为了惩治犯人,更是为了折磨那些因通奸、谋杀、亵渎而不洁的犯人。被锯死的犯人,一般被倒立绑着受刑,这样能减缓犯人的血液流失,让犯人在尽量清醒的意识下,由胯部开始满满锯为两半。这样的折磨持续数小时,一般在宗教裁判所使用的最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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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的西方被天主教统治,为了排除异己,天主教对于亵渎者、异端者普遍处以极刑,而火刑就是为这些异端量身订制的。虽然天主教认为火刑是对灵魂的净化,但这种死刑是极为残忍的,囚犯通常是在较小的火中慢慢焚烧,死的既屈辱又痛苦。很多囚犯家属会贿赂刽子手,让刽子手提前结束囚犯的生命,减少火刑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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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西方社会女性的地位十分低贱,加上人性、欲望普遍被压抑,很多欧洲男人将自己扭曲的性欲释放到女性身上。他们诬蔑女性为与魔鬼交媾的女巫,将她们送往宗教审判所。这样的风气愈演愈烈,形成了灭绝人性的猎巫风,大量女性被迫赤身裸体坐在猥琐下流的刑具“魔女之楔”上,在重力的作用下楔子从阴部开始将女性的身体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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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刺之刑也是一种可怕的死刑,对穿刺之刑运用最出神入化的无疑是瓦拉几亚大公弗拉德三世。为了抵抗伊斯兰教的入侵,弗拉德三世不断与奥斯曼帝国交战。作为入侵的惩罚,他将接近2万具尸体穿刺在大地上,这样的暴行让穆罕默德二世心惊胆颤,果断从瓦拉几亚退兵,这段历史经过后世文学创作成为了吸血鬼德古拉的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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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出现在影视作品中的断头台其实直到法国大革命前才被发明出来的,而在这之前斩首则需要刽子手亲自动手。如果刽子手很熟练,囚犯就不会有什么痛苦,反之则会让囚犯痛不欲生,因此很多囚犯也会贿赂刽子手以图少一些痛苦。而断头台的发明则是为了减少囚犯的痛苦,谁知没过多久国王路易十六和玛丽皇后就死在了断头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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