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裡不辭退你而讓你自動離職,也不給你發工資,應該怎麼辦?

穿胖次的馬叉蟲


對於第一種情況,廠裡不想給你支出經濟補償。我覺得如果是這種行為的話,你千萬不能自己主動辭職如了他們的願望。按照《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時,一般情況下自用工之日起,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需要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不滿6個月的按半月進行補償,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個月進行補償。如果用人單位無理由辭退勞動者,則按2倍標準進行補償。

至於用人單位在勞動關係未解除前,不發工資,按照《勞動法》規定是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直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進行經濟補償。所以,我覺得你應該把握時機,以不按時發放工資為由,進行勞動仲裁,要求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支付所欠工資並對你進行經濟補償。

對於第二種情況,就是你嚴重違反廠裡規章制度,或者觸犯相關法律犯規,廠裡可以直接對你進行開除,但是為了顧及你的感受和今後的職業生涯,所以讓你自己主動辭職。我覺得如果是這種行為的話,我建議你還是主動離職吧。因為如果你被廠裡開除,首先你面子上很下不去,其次就是廠裡不想對你今後的二次就業,甚至是職業生涯都受到影響。

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塞上陝北人


1,辭退員工的合法程序是提前一個月通知,廠裡不辭退你,而是讓你自動離職,說白了,就是不想多給你一個月的工資。

2,廠裡為什麼不用了?可能各有一說,但是,肯定是廠裡對你的工作不滿意。有的企業為了讓員工自動離職,將其調到更辛苦、工資更低的崗位也是常有的事。像你遇到的讓自動離職、還不發工資,好像老闆有的不懂法了。

3,如何處理:

(1)如果工齡不到一年,社保正常辦理的,且你的技能也可以,就與人事協商適當補償算了(補償標準不超過一個月工資)

(2)如果工作多年,只要你辭職報告還未交,乾脆去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能常會很快處理;如果勞動監察大隊協調沒用,這事就有點麻煩了,仲裁或訴訟了,最後最佳的結果是補償你,補償的標準是:工齡滿一年補一個月,但不超過12個月(即使你工齡滿20年也最多補12個月)。


紅藍推演


工廠想辭退你,又不願意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想用其它手段讓你主動離職。工廠的這種做法是不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作為勞動者一定要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首先要嘗試與工廠進行協商解決,但一定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談話錄音等,以備不時之需。

如果雙方協商成功,甲乙雙方都滿意的結果,就沒有必要走法律途徑。

若雙方協商不成功,可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具體補償標準,詳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七條和第八十七條之規定。


雨中漫步173280992


公司不辭退而是想讓你們自動離職也不給發工資,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遇到這種事情首先就要提出勞動仲裁!如果仲裁解決不了那就上訴。不過在上訴之前要保留你作為本公司員工的物證,比如工作證,工資條,還有你簽過字的文件都可以。以防到時候公司強行開除你,到那時你又無法證明是該公司員工。所以你一定要保留好這些來作為你與公司存在的勞動關係。你也可以在工作叮叮還工作微信等其他社交工具來跟公司交流!!讓他不知不覺透露出他不合理開除你的證據並保存作為證據。











2018發發發57


廠裡不辭退你而讓你自動離職,也不給你發工資,應該怎麼辦?我想說的是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肯定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我自己身邊就有這樣的相似的例子,公司不辭退員工,而是調崗,調到那些員工自身不能勝的崗位,有些員工就知難而退了,自動辭職了,一般情況下公司還是給了相應的工資的。因為這些員工崗位工資不是怎麼太高的,員工也不是公司的核心型員工。所以這類員工離職影響很小的,給付的工資也不多所以公司一般不會剋扣工資的。

凡事都有例外,我有兩位前同事,因為是值長工資在11K左右,他們倆是先被調崗的,然後他們自己辭職的,他們在滿勤的情況下,當月的工資公司只給了1K。他們倆跟公司談判要錢也沒有用,後來他們也沒有走仲裁程序,直接就不了了之了。因為他們也是找好下家的,對方要離職證明之類的東西,跟公司撕破了臉好多東西都不好搞了,所以他們也就選擇吃了啞巴虧不吱聲了。

按道理來說條友遇到這種不給付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但是像有些公司是很會鑽空子很有手段的,所以員工也不太喜歡這麼做,最後大多數情況下會不了了之。

有時候會覺得,在員工與公司的甲方乙方關係中,作為員工的乙方真的是處於被動局面,也是處於劣勢是弱勢群體。


謝家牛牛


筆者分析,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有兩種原因:

一是工作中無意識間得罪了上司,讓他覺得當眾下不了臺,氣頭上做出的決定。這時的你應該保持沉穩,拿出點姿態,在上司氣消了些後主動向他道歉,求得釋懷,原本就不是什麼大事,給個臺階,想來上司會借階下坡的,回到了原來的狀況,一切如常。

二是廠裡遇到了困難,你所從事的崗位工種人太多,需要裁減,其它崗位又沒有空缺,為了工廠減少開支,無奈讓你離職。之所以讓你主動離職,首先是顧及社會影響,其次也讓你不至於為此感到尷尬。

無論是什麼情況,還是不要把事情鬧大為好,這對雙方都有利。至於在此期間的工資,你上班幹活了,拿到工資報酬天經地義,說到哪都是這個理,你可以先找到廠工會反映,讓他們出面協調更有作用。實在不行,還可以勞動仲裁。但願你四兩拔千斤獲得你正當的利益。


留住平淡969


這種事的發生一般是有先決條件的。所謂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也沒有無緣無故的的愛?

如果是一傢俬營公司,我相信你也沒必要費心勞神的去糾結,幹不下去捲起鋪蓋走人就是了。如果是一家國企,這裡面就有說頭了。

首先,你有錯嗎?國企的各項規章制度是非常嚴格的,你如果在廠裡扮演的是那個壞了一鍋湯的老鼠,這樣的人又怎麼能不讓領導走心呢?反過來說,如果你是一位老老實實幹好本質工作的人,即使平時裡有點小錯小差,哪個領導也無權這樣做呀?

國企不同於私企,往往不是某一個領導講了算的。換句話說,國企有工會,有紀委,有更上層領導機構,也算是一個可以講理的地方。

所以我認為,你遇到這種情況也是挺鬧心的,如果你每個月規規矩矩地上完足夠的班,也認認真真地幹了廠裡下發的該乾的活,而且沒有辦理離職手續的話,廠裡任何人也無權這麼做的(一般領導也不會這麼的)。反之的話,如果你每個月連班數都不夠,你只能開個基本工資,效益獎金肯定是不會做給你的。


迎面拂清風


對無誠信或者說沒有發展前途的廠或者公司,一句話,儘快離開另找工作!!!此山不留爺,自有留爺處。





彭興31


這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如果溝通解決不了,那只有走勞動仲裁了。注意以下幾點,

1 在這期間,不能違反廠裡的勞動紀律,比如按時上下班等,防止廠裡以這個理由把你開除。

2 注意保存你工作的證據,如工牌,勞動合同,勞動記錄等,作為證明你為工廠提供了勞務的證據。

3 向懂勞動法的人求助,幫助你出主意,打贏這場官司。


漁者說漁


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然後在朋友圈發佈離職信息,這樣做的目的是,如果走上法庭,法律也是認可的,你填表他可能不認帳,說你沒有說過,發微信給你們的領導,行政,把該做的事情做完!然後,你在公司工作相信應該有些時候了,應該對本公司的產量大概清楚嘛,如果惹毛了,舉報他偷稅漏稅,查死他,到勞動局申請仲裁,打電話給記者尋求幫助,這一輪下來,老闆估計巴不得你走,馬上借錢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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