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方二吧
河北少婦嬌,懷中嬰兒抱,打算回孃家,路邊搭公交。
上了車一輛,少婦兩元掏,遞給售票員:我買一個票。
售票員好吊,坐著腿兒翹:你是兩個人,還要兩元交。
少婦忙辨道:這還是毛毛,怎麼要買票,真是瞎胡鬧。
售票員語塞,急忙又辨狡:我是按座收,有何不周到。
乘客鬨堂笑,少婦更氣惱:娃又不佔座,自然娘會抱。
售票員技窮,無理就發飆:我是按人頭,只要有頭腳,就得要打票,你想怎麼搞。
少婦懶得吵,無奈把錢交,乘客沒奈何,只好把頭搖。
有人拍了照,發到網上瞧。當地交通局,查實就開刀:車停人下崗,當面把歉道,營運證也扣,全縣廣通告。
這個售票員,要錢臉不要,嘴巴一張皮,隨口亂定調,以為慈禧當,天下一手操,違背常規行,真是有蠻寶。點贊交通局,處理做得好。對待咯號人,就是莫輕饒。否則給點水,它就浪滔滔,只有嚴懲處,看它咋無聊。
平淡人生一帆順
據瞭解,事件發生於12月5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萬悅廣場發往陳家鋪的客運車上,一名被家長抱在懷裡的1歲嬰兒被要求買車票。
孩子家長:這麼大的孩子還要錢嗎?
售票員:是呢,我們這兒是按座收錢的。
孩子家長:按座收錢啊,那他(孩子)也沒佔座啊?
售票員:只要他有頭有腳就收費”。
視頻中,售票員全程在前面座位上翹著腳玩手機,顯得十分從容得意,而除了以上對話外,還隱約能聽到周圍乘客的笑聲。
說實話,聽完這段對話,河青君也笑了!
因為是真的可笑!眾所周知,1.2米以下兒童乘客車應當免票,這並非只是一個常識,而是有法可循:
2009年9月,國家頒佈最新《汽車運價規則》和《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規定1.2米以下的兒童乘坐客運車輛免票,1.5米以下購半價票。對此,全國各客運公司應當積極遵守,全力執行。然而在視頻中,作為客車售票員,卻完全罔顧法規,對1歲嬰兒強行收費,視法規於無物。
而從第一次女子問孩子為何收費,售票員稱“按座收錢”,當被質疑孩子並未佔座為何收費時,售票員又改口稱“有頭有腳就收錢”!可見在售票員看來,無論為何收費都完全由自己決定,乘客無需置疑,儼然一副“我說了算”的架勢。令人瞠目:到底誰給的她自信?
好在事件經過曝光後,當地懷來縣交通運輸局第一時間處置,並進行了通報:
從事件爆出,到緊急處置,可以說相關部門行動十分及時,並且調查全面深入,值得肯定。而對於設施車輛和駕駛員、售票員的處理也不可謂不嚴格。為此河青君誠心給當地交通運輸局點個贊!
希望通過此次事件,真能嚴查此類亂收費問題,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保證乘客的合法權益!
河北青年報
大家好?我是山東威海的我也是一位個體營運業戶,我們威海交警規定是二十六的車減去司機,沒有售票員只可以載二十五個乘客多一個也不行,也就是說的一個小孩也不行,嬰兒她媽媽抱著也不可以,必須留座位,請問你是這嬰兒的母親你會給嬰兒買票嗎?不買票空一個座位,司機沒有收入,不留座位就超員,你讓我們怎麼辦好!
鳥瞰地球y
那時候交警運管不查超載超員,就算查小孩不佔座是不作數的,現在17個座位就只允許座17個人頭,強調一下是按人頭算是否超員,不是按年齡身高。你說怎麼辦?這是兩個法規之間的衝突,雖然售票員行為不對,但這是問題的根本。
3哥78309697
這售票是交警的妻子,他老官交警說的只要有頭,有手,有腳,有生命就是按頭算,超一隻手,一隻頭,也是超載,扣分罰款沒商量,這剩車不也是一樣,他交警老官說的,她他是按章行事。
浪花147234770
試問,假如乘坐的該客車突發交通事故,懷抱兒童家長會不會說:孩子沒買票(票含乘車險)就不用賠了?
假如途中被交警因超員處罰(查超按人頭不論大小)這位因售票問題憤憤不平的孩童家長會不會佔出來說:罰款我掏?
私家客車不同於火車,理應找出矛盾的關鍵所在,一味的責怪未免不公!
力挽狂瀾195582233
無腦售票員,國家有規定。到1米2收半票,小孩子不收費。難道這點道理都忘了
徐一針見血2號
看完張家口懷來縣處理意見,覺的處理的比較急時公證,對車主和售票員是應該教育和普法了。乘客的權利和兒童的權利是不能侵犯的,不能為了多賣一個坐位收錢而違反規定,不遵守行規,不遵守法律。剝奪國家給予乘客的權利兒童的權利。
作者看完文章發了評論,主要從法規上,各方權利上評論,閱讀量很多(看圖片),評論也很多:大體集中二派,一派是乘客兒童權利不容侵犯,查處的好。佔絕大多數。
另一派是養車的車主怕警察查超載,是按“人頭”計算的。又少賣一個坐位錢。所以不論大小人收費合理。
其實我國各省市交通部門早有規定條例,文件通知,和客運守則規章,均制定了各省市嚴格規定,同時從舊規中按年齡到按身高,均做了規定:大體統一在1.2一1.1米以下身高免費,並且只帶一個孩子,公路客車按拉運總客人數的10%以內帶小孩。也保護車主權利。
如50人座客車可留5名兒童以內,並且可以有坐位或不需要坐位。
這個是各省市根據2009年交通部和發改委文件規定製定。《汽車運價規則》及《道路運輸價格管理規定》。(二十五條內容)。
各省市近幾年又制定了不同補充規定。但不論怎麼改也沒改變:1.2米身高以下兒童可享受免費坐車,(乘客只限帶一名兒童,)。
由於時間變化,公路運輸變化,現在與十年前發生了變化,特別是客車超載(員)問題提到了日程,過去一臺大客車超載幾人沒多大問題,也就沒有矛盾問題,由於近幾年幾起因超載客車重大事故,目前交警和交通運管是嚴查超員的,罰款記分很嚴格,所以客運單位特別是個人承包,掛靠的車主:客車乘坐人員是按“人頭”算,不論大人小孩包括懷抱幼兒,超一個不行,這樣客車就大小人全收費,全國各地很多地方出現了這種現象,車主鑽空收費,乘客和兒童權利無法保障。違被了雙方權利和義務。
出現了怕超員怕罰款矛盾。
其實這是二碼事:兒童不收費是國家給兒童的權利,世界各國汽車火車輪船均一樣。(特殊的飛機不一樣且各國沒有免費的)。
保護幾童權利代表一個國家的未來,一個國家的形象。一個只顧掙錢的車主不是好車主,且違反法規。
由於各省市對公路客運車輛管理比較嚴格,除營運外,還有公益性,特別是各省市還給予客運車輛每年燃油補貼,(叫法不同)各省補助不同有多有少,過路過橋費也優惠等等政策,比貨運車輛待遇要強多了。
但客車的特殊性,要求也嚴格,車輛年檢更嚴格。生命安全更重要。
不論如何,乘客的權利不能侵犯,兒童的權利更不能侵犯,這也是客運車輛的義務和公益。
誰也有過兒童期,同時也會有下代,關愛下代,也是每個人的義務。
全國各地這種亂收費很多,為了保護乘客權利兒童權利,可舉報各縣市運輸管理處,維護公民權益。
汽車評論員宋貝爾
之所以造成一歲嬰兒要收費,是因為交警、路政的執法妄為所致。特別是客運車輛,查得相當厲害的。罰款單說開就開,由不得你半點分辯。置上位法根本不顧。因此,一味責怪售票員,有失公允。
悄悄雨歇
不能怪售票員,國家的法律就是這樣規定,交警查車就是不管大人小孩就安人頭查,售票員是讓交警逼的沒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