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规则」公司花式变相裁员:那些让你“主动”离职的套路揭秘

「职场规则」公司花式变相裁员:那些让你“主动”离职的套路揭秘

文| 毕老师说

来源| 毕老师说(BiLaoShiShuo)

受经济大气候影响,部分企业可能会采用比较隐晦的变相裁员方式,企业希望员工可以就此知难而退,主动离职,这样做的目的不言而喻,既能裁减人员又不必支付正常裁员的经济补偿金,套路五花八门,且不断翻新。

「职场规则」公司花式变相裁员:那些让你“主动”离职的套路揭秘

「变相裁员现象」不容小视

2018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有多名深圳捷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的员工反映,自去年11月以来,捷信公司进行了“变相裁员”,辞退了上千名员工。

有员工认为,此举可能是为节省运营成本而为之。捷信长沙分公司负责公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针对一些业绩不佳的员工,公司近期启动了“再培训计划”,有400多名员工不愿参加培训主动离职。但此说法遭到多名员工否认。

公司解释

不愿接受“培训计划”自动离职

捷信公司长沙分公司负责公关的一位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公司近期针对一些业绩不佳的员工推出了一项“再培训计划”,一些员工因担心培训后达不到考核指标,已有400多名员工选择自动离职。

受访员工表示,他们在此前沟通中从未听说有“培训计划”。

律师说法

企业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

有律师表示,用人单位在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不能胜任工作”需要量化的标准,同时该标准应在合理范围之内。

“业绩不好”不代表着“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如果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未给予用人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机会的,用人单位则涉嫌违法,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公司总有办法让你‘主动’离职”

除了捷信这个例子,国内其他公司也是不乏这种变相裁员的现象,我们不妨看看:

1、无故调岗,将员工调离熟悉的环境

毕老师有话说:一个做策划的被调到办公室做前台或者打杂,这其实已经有悖于你来公司的初衷,也不符合你的职业发展要求,遇到这种情况大可提意见。

适用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用人单位单方将劳动者调离,改变工作地点,实际上是一种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否则,单方变更不具法律效力。

2、取消或减少当月收入

毕老师有话说:如果遭遇公司无故取消发放工资或者工资大额度克扣,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适用法规: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3、无薪长假、无薪调休

毕老师有话说:非因劳动者原因,用人单位给员工放无薪长假,实际上侵害了劳动者的工资利益,让劳动者受到了工资损失。

适用法规: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纪律考核动辄记大过、处分

毕老师有话说:公司根据“纪律考核”动辄对员工进行记大过、处分时,应考查该规定是否依照法律程序起草、制定、实施,是否在实施前进行了公示或告知。如果没有,则该制度违法。

适用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网络的各大论坛,毕老师也看到了不少网友自曝的变相裁员招式,有网友说:“只要公司想让你走,总有办法让你‘主动’离职,而有多少人能为了补偿金死磕?还不如直接换家公司另谋高就。”这样一句话受到了大批网友的跟帖和点赞。

「职场规则」公司花式变相裁员:那些让你“主动”离职的套路揭秘


哪些情况是不能被裁员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9个月孕期、3个月产期、1年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就是说,不在以上六种情形内的劳动者,才能被企业列入裁员的名单内。


「职场规则」公司花式变相裁员:那些让你“主动”离职的套路揭秘

倘若你真的被公司盯上了,自己也意识到那就是变相裁员,那么留在这家公司也没多大的意义,现在考虑的就是更多的去为自己争取利益:

1、骑驴找马

时间在什么时候都是最珍贵的,尤其是这段变相裁员的尴尬时候,与其悲伤度日,还不如利用没离职的这段时间,开始找工作。有时候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找到比现在更好的单位也不是不可能的。

2、如果还没找到工作,公司就要让你走

如果你们公司毫不留情要你马上走人,你的态度也要坚定点,和公司谈好赔偿金额,该拿的钱不能少拿。

3、如果公司冷处理,把你晾在一边

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着急,安心上班,该完成的工作做好,将自己空余的时间利用起来,学习一些新的技能,或者给自己做一下总结规划。

毕老师认为,企业“花式裁员”,说到底就是在钻了法律空子,打了法规的擦边球,给出理由是:“不是我企业不想留员工,而是这些员工在企业没有竞争力,或是对企业没信心”。

表面上看,企业全占理,可若细思量,这原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花式裁员”。

事实上,出于业绩下滑、业务转型或者人事调整等原因需要减员时,企业通常都会采取一些方法让员工主动提出离职。

对职场人而言,倘若不得不接受“变相裁员”,也有必要分辨到底哪些做法是合法的、哪些是流氓行为,不管自己身处何种情况,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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