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締治理非法辦學機構時限和標準明確!有證“小飯桌”可以有!

取缔治理非法办学机构时限和标准明确!有证“小饭桌”可以有!

取缔治理非法办学机构时限和标准明确!有证“小饭桌”可以有!

12月13日,我市召開治理非法辦學機構工作會議。會議要求,各級各部門要齊抓共管、分工協作、分類施策、依法治理,確保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非法辦學機構治理任務。市領導路銘、張麗英、張江海、田俊勇、郝偉出席會議。各鄉鎮鄉鎮長,工業園區副主任,有關市直單位一把手,教育局領導班子、機關中層全體,各鄉鎮、市直中小學校長,民辦培訓機構負責人,主城區街道負責人參加會議。

取缔治理非法办学机构时限和标准明确!有证“小饭桌”可以有!

會議由副市長田俊勇主持。會上,市委常委、宣傳部長張麗英宣讀了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武安市清理非法辦學領導小組的通知》;武安鎮、教育局、行政審批局、工商食藥監局負責同志先後作了表態發言;各鄉鎮、工業園區向市清理非法辦學領導小組遞交了《清理校外非法辦學機構責任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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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還印發了由武安市教育局、武安市人社局、武安市民政局、武安市工商行政和食藥監局、武安市行政審批局聯合研究制定的《武安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方案》。據瞭解,治理工作分為摸底排查(2018年11月30日前)、集中整治(2018年11月30日—12月20日)、專項督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月20日)三個階段。

基本原則

1

堅持政府主導、依法治理。按照有關規定,在各鄉鎮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教育部門牽頭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其他相關部門在各自職能和權限內依法履行職責,共同參與治理。

2

堅持分類施策、區別治理。鼓勵以培養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體育藝術、社會實踐類培訓,約束規範以“應試”為目標的知識學科類培訓,特別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相關培訓。

3

堅持內外結合、同步治理。統籌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和家庭教育,既規範管理校外培訓機構行為,又同步規範學校教學行為,提升學習教育教學質量和課後服務能力。同時,更新家庭教育觀念,共同減輕學生課外負擔。

治理任務和整改要求

1

對辦學場地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校外培訓機構立即停辦整改。

2

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取得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具備辦理證照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要指導其依法依規辦理相關證照;對不符合辦理證照條件的,要依法依規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

3

對雖領取了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但尚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校外培訓機構,具備辦證條件的,要指導其辦證;對不具備辦證條件的,要責令其在經營(業務)範圍內開展業務,不得再舉辦面向中小學生的培訓。

4

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

5

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

6

堅持依法從嚴治教,堅決查處中小學校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自行組織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輔導、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等違規行為。如有違規行為,一經查實,對公辦學校校長作出停職檢查、調離和免職處理;對公辦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調離原單位、警告、記過、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者行政職務、開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處分。

7

提高和規範文化類校外培訓機構准入門檻,鼓勵設立素質類教育校外培訓機構。

8

完善課後服務制度,鼓勵各學校探索實行彈性離校時間,提供豐富的課後服務。

9

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的年度考核,對年度考核結果為“優秀”的校外培訓機構,在獎勵資助、招生指標、評優評先等方面予以支持;對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責令整改,整改期限為一年。辦學許可證到期的,暫緩年檢換髮,同時適當核減年度招生計劃;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或連續兩年年檢不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依法予以暫停招生或吊銷辦學許可證。

市委副書記路銘最後作了重要講話。

取缔治理非法办学机构时限和标准明确!有证“小饭桌”可以有!

路銘強調

目前,我市非法辦學機構存在的問題非常突出和明顯。各級各部門必須認清形勢、正視問題,切實增強治理非法辦學機構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要明確標準、強化措施,紮實推進非法辦學機構治理工作深入開展。要健全組織領導。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由主要領導牽頭,成立相應治理專項機構,強化對該項工作的領導。要明確整頓時限和標準,堅持“正確引導、規範管理、依法處置”的方針,按照“屬地管理,分類治理”的原則,加大非法辦學機構整頓力度。

要精心部署、緊密配合,列出時間、任務進度表,嚴格按照工作方案既定的步驟,強力推進清理整頓工作。要通過電視、報紙、宣傳欄、微信平臺、致家長的一封信等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對非法培訓機構形成壓倒性輿論態勢。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把整治校外培訓機構作為本鄉鎮、本部門當前的重點工作,從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將整治工作逐條細化,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個環節。非法辦學機構整頓是一項綜合性、系統性的工程,量大面廣,需要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嚴格督查、嚴肅問責,確保整頓工作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

整頓時限和標準

無證培訓機構取締治理按照“三個一律”原則:

對校外培訓機構總建築面積不足300平方米、生均面積不足3平方米的,利用居民住宅舉辦的,一律取締關停;

對校外培訓機構主校區有辦學許可證,分校未經消防、住建部門驗收及正在辦理的,一律列入整改名單,下達整改通知書;

對無證校外培訓機構,建築面積達到300平方米,符合辦證條件的,向行政審批局提出申請,出具書面文件,一律列入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嚴禁招生。

“小飯桌”整頓標準:

確實有學生就餐的,對符合標準的、無安全隱患的,辦理營業執照和食品衛生許可證,列入工商食藥監局統一監管;

對不符合條件的,列入本次取締整頓範圍,無證“小飯桌”廣告牌匾於12月20日前全部摘除。

無證幼兒園整頓標準:

懸掛培訓機構牌匾、實屬為幼兒園的,招生幼兒和小學生的,兼有幼兒託管和培訓功能的,12月20日前全部摘除牌匾。其他無證幼兒園12月31日前全部摘除牌匾,列入整頓清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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