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一定要離婚,挽回的概率有多大?

情之切


見過一個女的,出軌了要跟老公離婚,鬧得很堅決,最後沒離成,原因告訴你:離婚時,她婆婆給她算了一筆賬,結婚四年,她結婚彩禮10萬現金打她媽賬戶,婚後給她父母買房子30萬,裝修20萬,後來買車給她爸爸花20萬,光這些現金就80萬,她平時花掉的不追究,婆婆說要她就把80萬還清,就離婚。結果,她自己沒能力還,更關鍵的是,她父母也完全受不了,父母拿不出來錢,不可能不要車不要房了,也不同意她離。出軌對象父母也不願意拿錢出來給她還債。這事拖了兩年,她最後迴歸家庭了。

但這種挽回靠錢!且婚姻的性質都變了。她擺明為了錢而求全。你願意嗎?反正我就算有錢也不願意拿錢求挽回!好聚好散,各自安好。



女俠說情感故事


我離婚半年了,看到這個題目想到了前妻與我離婚時的樣子!離婚的前一天晚上前妻對我說嫁給我過的一點都不好,這不好那不好說了一大堆我的不是,其實我就知道前妻這幾天一直從早到晚聊天聊的變了個人似的,一晚上我倆沒睡她哭著說我們離婚吧,我過的不幸福等等!我以為她提離婚是鬧彆扭不會真與我離,當時自己早上出門在外打工!前妻把我攔在門裡說什麼不讓我幹活去,說非要和我離婚,如果不離婚她就起訴離婚,我知道前妻的脾氣不好,說幹什麼就幹什麼,只要她下定決心要做的事沒有她不會做的,我想先去商場給前妻買件衣服,我進商場她說什麼也不進去,過了十多分鐘她從底樓打電話讓我快點下樓。我說既然離婚呀買衣服後再離吧,她掛了電話不一會上樓找到我,以一種嗓門很大的話讓我別磨嘰,再不走人家辦理離婚證的人下班了!我一看她離婚太度這麼堅決,口氣那麼的強硬,我二話沒說同她來到辦理離婚大廳辦理了離婚手續,辦離婚證沒用半小時就辦完了!一張離婚證我們各那一份!我知道想要挽回她不簽字那是不可能的,前面提到過,前妻的性格就是火脾氣,任性,嗓門大,膽子也大!離婚後三個月前妻又找了一個,而且辦理了結婚證,留下五歲的兒子我撫養,我也曾離婚後多次挽留她,但越是想挽留她她卻越離我離的遠,心不在你這,再挽留只能討的個自做多情罷了!



品位時間


如果對方堅決要離婚,挽回的幾率很小,應該學會瀟灑地放手。原因有三:



第一,對方的心不在這裡了。女人變了心,就算十頭牛也難以拉回來,何況“強扭的瓜不甜”,再勉強下去也沒有了意義。

第二,婚姻中沒有愛,是很痛苦的事。如果有了同床異夢,沒有了關愛,生活就成為一潭死水。那麼,婚姻剩下的就只有相互折磨,彼此傷害,與其這樣,還不如放過彼此!

第三,天無絕人之路,找回真正的自己。婚姻中如果出現感情不好,在乎的一方往往會活得很卑微。處處遷就忍讓,慢慢迷失了真實的自我,不僅沒有幸福可言,而且對生活也會喪失信心,活得沒有一點價值,何不給自己留下最後一點尊嚴!



所以,當一段緣分已經不屬於自己時,就要勇敢地去結束它,於人於己都有好處!


人間e透視


概率一半一半。

離婚分很多種,看分那種了!

第三者介入

這種離婚的概率最大。

當眼中已經沒有對方了,挽留者做的各種事情都是徒勞的!

因為對方眼中只有現在的第三者!



時間久了,感情淡了!

這種佔少數,但不能說沒有。

俗話經常說:七年之癢。

生活中對方無理由的磕絆,

相信很多人中,心理都想過離婚。

這樣離婚相比還好挽留些。

說說以前的苦和難,

歡笑與落淚,相信很容易勸和。

重大疾病,不想連累對方

也許小編說的這種情況只有在新聞中,小說裡遇見過。

但是愛的最高境界,何嘗不是放手。

雖然愛,但是考慮到以後家庭的負擔,寧可讓自己痛苦下去。

也要決然的說拜拜!

一男女對象關係,

本來臨結婚時,

女的出車禍死去了。

男的繼續履行結婚(冥婚)。

愛是長長久久的陪伴!

既然選擇了一輩子的依託,

就不要輕言的說再見!


言行舉止需文雅


假如對方鐵了心要離婚,那麼挽回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

夫妻離婚的原因,可能有多種多樣的。有的人是為了賭氣離婚,有的人是一時衝動離婚,但是更有的人是深思熟慮之後決定離婚的。

對於後一種人,那麼就可以稱之為是鐵了心要離婚的人了。他們一旦決定離婚,都是感覺到對於婚姻已死心了,所以堅決要離婚。即使對方不同意離婚,他們也會千方百計地離婚的。

所以對於這種情況,一般挽回的幾率是很小的,除非他能夠回心轉意,冰釋前嫌。



我們曾代理過一些離婚案件,每次見到當事人要求離婚的時候,我們首先都是勸告當事人:結婚很不容易,走離婚這一步更是很難的。你們都結婚這麼長時間了,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又有一個孩子,應該滿足了,所以勸你們儘量不要離婚,還是考慮考慮再講吧?

對於那些鐵了心要離婚的人,他們都這樣答覆:我也知道離婚不容易,一般情況下我也不想走這一步。現在既然要求離婚,也就是考慮不在考慮了,所以今天誰說的話也不行,堅決要求離婚。

聽到這樣的話,我們一般都會判斷:這個人是真要離婚了。

所以,如果一個人真要離婚,那麼挽回的幾率是不大的。


法重情深


如果對方下定決心離婚,就不要過多的挽留了,因為,就算拉回來,強扭的瓜也不甜。

他要想著離婚,說明對這個家庭或者這個人已經很失望了,也就是沒有了感情。再者,他在外面有了心意的人,是身外曹營心在漢。

如果你通過法律或者別的手段讓他回來,但絕對不會是回心轉意,只是勉強的應付。

鄰居是一對中年夫妻,聽說以前兩口子過的很好,基本是風平浪靜,很少有摩擦。都是百里的模範夫妻,人們常說,時間長了,總會缺少新鮮感,都會想著償一下鮮。聽說,男人在外面有了人,是一起經常運動的夥伴,相識不久,但彼此很恩愛。

女人發現了,鬧著離婚,一哭二鬧三上吊,經過左領右舍的相勸,事情也得到了平息。女人還是希望不要離婚,就算自己的男人在外面做了對不起自己的事,但自己也有缺點。

男人也是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才答應複合,但很勉強。

不久危機又爆發了,男子再次偷情約會被老婆發現了,這一次,兩人徹底成了仇人,離婚也在一週之內辦了。

感情這東西勉強不得,如果有一方心灰意冷,就不要再勉強的過下去了,勉強的愛情過得很吃力,雙方都會生悶聲。


半畝食堂


你好,我是黃老師談婚姻欄目,專業處理婚姻危機。

對於這個問題,我有以下看法。

第一:你的伴侶執意離婚,你要搞明白她執意離婚的原因是什麼。

如果是你傷害了她,背叛了她,如果要挽回她,那麼就要改變自己的毛病,和小三斷掉,讓妻子看到你的變化。

大部分妻子心很軟,她會根據你的誠意原諒你。

第二,如果你是一位遭遇婚姻危機的妻子,你的丈夫和第三者在一起向你逼迫離婚,你還愛他,捨不得這個家,那麼就想辦法挽回他。

大部分男人出軌之後是迴歸家庭的。

第三:夫妻在一起過日子講究的是快樂,如果你犯了觸犯伴侶原則的錯誤,伴侶執意要離婚,那麼就去放手,有一種愛叫放手。

希望天下的夫妻們珍惜自己的婚姻和伴侶,能不離婚就不要離婚,畢竟婚姻不易。



黃老師談婚姻欄目


離婚代表兩個人從親密無間的愛人過渡為毫無關係的兩個人,是個門檻。如果有一方要離婚,肯定是對生活在一起的另一方產生了厭煩,有可能是一時氣憤,也有可能是毫不留戀。



既然一方想要離婚,肯定另一方當事人最直觀是否有挽回的可能性。 如果是剛結婚的夫妻要離婚,挽回可能性不大,剛結婚應該如膠似漆,連這點甜蜜都感覺不到,離婚了也好,也許下次會遇到適合自己的人。如果勉強在一起,裂紋既然出現了,就得需更多的愛心去呵護才能平衡夫妻關係。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生活了很多年的夫妻對方提出離婚,顯然深思熟慮後的結果,可既然在一起互相融合這麼久,多少都有恩愛的時候,相信牽扯的家庭、孩子關係也更多。即便一方要離婚,挽回的可能性還是很大的。

為了能回到從前就只能加油啦,組建幸福生活不容易啊。 結婚是幸福的開端,離婚是夫妻感情的終端,夫妻能結伴相守白頭到老是最美的結局,要想能夠獲得幸福美滿的婚姻,彼此間的互相尊重和理解是良好感情的基礎,是夫妻就努力學會為對方付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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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我得福


對方如果堅決要離婚的話,挽回的可能性不大!非要挽回可以做適當的努力。看看對方實在沒有改變的話就最好放棄了!

以前一個女同事,她老公出軌了。並且跟她坦白了!而且也提出了離婚,她為了挽回婚姻做了很多努力,開始的時候她們還沒有孩子,她以為可以生一個孩子,留住老公,挽回婚姻。

其實這是比較極端的做法,也是對孩子的不負責任!本來兩個人的感情已經出現了問題,說孩子是婚姻的紐帶,那是建立在感情本來就比較好的基礎上。

這個時候如果因為挽回婚姻而生孩子的話,註定對自己孩子都是悲劇。的確,各種煎熬等到孩子出生幾個月之後,男方還是堅決要離婚。孩子也成了最大的犧牲品!
如果對方提出離婚,可以看看當時的情況。是因為意氣用事,一時衝動提出的?還是因為婚姻的確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或者另一方犯下了不可彌補的錯誤,比如出軌或者家暴的!前者可以試著挽回,後者建議好聚好散!


陳憶米


這個問題有兩個字“一定”看出了對方的決心,既然心意已決,何必苦苦挽回?

今天一大早就接到姑姑電話,哽咽的語無倫次,“快,快點給你同事打電話,恁弟弟和你弟媳去你單位辦離婚手續去了,別給她們辦,我馬上趕過去!”

我也匆忙趕到單位,辦公大廳已經好多人在等了,震驚的是,離婚窗口的人比結婚的還多?

過了個團圓年,新年第一件事就是離婚,

“新的開始,也是噩夢的結束”

弟媳的原話。

作為婚姻登記員,我見過無數的終成眷屬,和勞燕分飛,還有舊夢重圓!

離婚看似悲劇,其實對於兩個已經形同陌路的人,分開就是最好的結局!

既然感情已經無法挽回,那就放下。給彼此一個冷靜的機會,有些人擁有的時候, 他是體會不到對方的彌足珍貴,只有讓他失去一次他才懂得!

有人說,為了孩子為什麼不能遷就,我認為就是因為孩子,才要理智放下。

孩子在一個整天充滿硝煙,或者冷戰的環境中生活,對他的影響更不好。

我辦過一對中年夫妻,兒子拿著協議書,來辦理手續,他說,給爸媽辦了吧!他們整天吵架,我學習學不進去!

那個孩子十二歲,剛讀初中!他說小時候他就知道爸媽感情不好,爸爸不是經常不回家,就是回家了和媽媽爭吵不斷!

她們口口聲聲為了他,讓他感覺自己是個罪人,他們解脫了,他也解脫了。

心不在一起了,感情不存在了,何必硬栓在一起呢?

轉身放下,心裡包袱輕了。

當彼此成為前任後,會用另一種心態看待對方,對方的閃光點才能讓自己看到!

這也是我辦過的離婚夫妻不久後又牽對方的手來複婚!

到那個時候,失而復得才會更加珍惜!

從事婚姻登記多年的寶媽,有豐富的婚姻育兒經驗,歡迎關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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