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塵淨土13
實踐中,主要有以下幾種主要原因:
第一,用人單位沒有為該員工參加工傷保險。如此,認定工傷事故或者視同工傷事故後,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工傷待遇責任。
第二,用人單位怕承擔安全責任,領導受到經濟考核、降職或者免職等處分。安全事故,國有企業領導負有領導責任,上級單位有處分、處罰制度。
第三,用人單位怕社保提高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增加工傷保險繳費成本。工傷保險繳費實行行業基準和浮動費率制度。社保部門在用人單位行業基準費率基準費率基礎上,根據其工傷保險支繳情況(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金額和工傷保險繳費金額的比率)、工傷發生率、一至四級傷殘人數和因工死亡人數等信息,核定下一年度繳費費率。
第四,申報程序和資料準備,用人單位怕麻煩。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為什麼工人發生工傷以後,企業不願給申報?
不知道的朋友,可能會後悔的!
(第一),安全問題是公司最高領導責任制,如發生工傷即使是單位購買了工傷保險單位也不願上報。
(第二),公司有規定發生了工傷,其小到班組,上至單位各個直接負責安全部門,都是要考核的(降級處理,季度獎金,年終獎)等。
(第三),如果發生重大工傷,人員生命安全事故,經安檢部門查實,如果是人為因素造成的人員傷亡,
是需要付出法律責任的,判決,解除職務,嚴重的判刑,甚至無期徒刑。
試問?那個企業工人受了工傷,企業願意給申報,
如果申請了工傷,下至班長,上到公司經理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懲罰
,誰還會願意去為工人申報工傷呢?
朋友們!你看一看我說的有道理l麼?
如果說的對,請朋友,留言,發表自己的看法,
無私19
我是非著名律師,財經達人,用法律和商業的視角看世界!請關注我吧!
第一,企業沒有給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根據我國社會保障法律的規定,企業應該給員工購買社會保險,社保裡面就有工傷保險,如果企業購買了工傷保險,那萬一出了工傷事故企業都會積極的申報工傷,給工人賠付,之所以不願意申請工傷保險賠付,那就一定是嗎沒有購買社保。
第二,企業不買工傷保險,出了事故由企業承擔
其實,購買工傷保險是非常划算的事情,不買是失策,萬一出了事情,那一切的賠償都由企業承擔,有時候一個大事故,就可能拖垮一家企業,所以,國家設立工傷保險也是非常有道理的事情!
如果具體哪裡不明白請私信我,我可以給你提供具體的工傷賠付指導!
法商道
一生何求70164689
首先,要明白工作的企業是什麼性質。有些私人企業,沒有相應的保障,他也不會職工掏錢上保險。
其次,是受傷情況,受傷時屬不屬於工傷範圍。
三是,企業給有為職工買了工傷保險。
四 是自己工作時有沒有錯。
五是企業老闆和你有沒有私人恩怨。
六如果自己沒有過錯,的確屬於工傷,那責任在企業。
根據情節和工傷事故是實,哪可自己先出錢,進行工傷事故傷殘鑑定。後以事實直接起訴法院。
起訴賠償,可以起訴工傷賠償,後再起訴人身損害賠償,兩者都有法律規定。
有話要說886
利益原因。
不論企業是否給員買了工傷保險,只要出了工傷上報,從企業高管、中管、到車間、部室、班組個人都會受到考核,並且根據工傷事故定性的程度,受到的考核處罰的力度不一,嚴重的高管撤職降級,整個單位人人受金錢損失,就連出事故的本人也在其中。
原因就這。
曉西關
水上石永
這有什麼奇怪的啊,在道德缺失的今天,不是小意思嗎?如果企業真的有道德,真能依法辦事,天下不就太平了嗎?還用提這個問題嗎?
糊塗比清醒好
1.簡單說就是利益驅動,通常是因為企業沒有繳納工傷保險。
2.工傷往往對應企業鉅額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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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顧問
應該是欠發達地區沒有買保險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