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規定業主不買車位就不讓停車,對此應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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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物業的規範這一塊還是缺乏約束,很多對業主可行的便利和業主本身的權益都因為法律沒規定而被物業獨斷專行,這是很無奈的事情。我想沒點什麼特例發生,也引起不到法制對物業的重新定義。

業主購房時,開發商的房價已算了公攤面積,按理車位都是業主的。而到物業來管理就又變權益了,退一萬步來講,就算車位所有權歸屬物業,業主沒買車位按租收費,也不能收那麼貴,5元/小時,這就是強賣性質。這個收費標準是怎樣來的,有通過國家權威部門定價嗎?小區業主是物業服務的唯一對象,物業是想盡一切辦法從業主那裡賺錢,目無法紀,誰來管?只能業主齊心抗議,找政府職能門解決。


詩和遠方在待誰


其實這個問題不僅是部分業主困擾,物業公司也困擾。物業公司有權利賣車位嗎?物業公司沒有這個權利。那麼誰能有權利出售小區地下車庫內的非小區集體共有產權的車位呢?地廠商才可能會有賣這樣車位的權利。那麼,物業公司希望看到這樣的車位出售嗎?鬼才希望這樣呢。物業公司更不喜歡這樣的事情,但是物業公司沒有阻止人家的能力,也沒有那個權利。

就如這個問題,不買車位就不讓業主停車。這個問題也是困擾物業的問題。原本來說,如果每個業主或者司機朋友們能夠做到,有序停車,不亂停亂放,那麼這個規定就完全可以取消。可現實當中的小區車庫裡,業主們為了個人方便而亂停亂放的現象是屢禁不止。有的業主,自認為自己臨時辦事,就幾個小時時間,隨意停在別人的車位也是大家都可能理解的事,可是大家想過沒有,一個小區有多少輛車,只要是每20個車主會有一個車主有這樣的想法,都認為自己是個列,那麼對於整個小區來說,會有多少亂停亂放的車輛?又會有多少因為你亂停而被影響的其他車主?你認為你臨時有事,別人會不會因為你的臨時違規而被影響?所以一些沒有規定無車位業主禁止進入車庫的小區裡,車庫都存在著嚴重的亂停亂放導致業主經常投訴,吵鬧的現象。您能說這個事完全都是物業的責任嗎。

當然,我之所以這麼說,並不是說我就支持物業公司這樣的做法。本身我也覺得物業公司這樣的決定是錯誤的,也是沒有權利的。但是,我們的一些司機或者車主也確實應該相互體諒,遵守車庫的停車要求,這樣大家都方便。

我們有的業主,或者是買了車位,或者是租了車位。當在開車回車位時卻發現自己的車位被別人停車了,那麼車位的使用人就會非常不滿,去投訴到物業公司,這個也能理解。有人會說,物業公司既然收了停車費,那麼就理所當然的負責擁有車位使用權利的車位不被他人佔用,可是車是四個輪子,速度比工作人員快,車庫面積又大,工作人員無法做到每個車輛進庫時都能隨時跟隨,這樣就避免不了車位被佔用的現象發生。而又會有很多沒有固定車位的業主就會鑽工作人員忙不過來的空子,把車亂停不說,還故意把車上的電話號碼取走,因為一些車主也擔心車位的真正主人打電話讓他挪車。就這樣,可以隨意進車的同時,隨意亂停車現象也就越發的頻繁,最後無論是有車位的業主還是老是因為車位被佔而遭到投訴和不滿的物業公司都無奈了。

最後,說一下,物業公司這樣的規定好與不好,我們可以通過召開業主大會來決議。也可以通過業主大會來成立自己小區的業委會並授權業委會讓物業公司執行業主大會的要求。但是,我們業主作為小區的主人,也要共同來提高我們的個人素質,多為別人著想一些,共同維護好小區,維護小區的環境,遵守小區的公約,共同建立一個有序的美好家園。



小區物業人


物業雖然一堆毛病,有些地方還挺可恨,但是因為停車發生衝突其實全是小區裡幾個無賴業主造成的,這幾個人老想佔便宜,你不買車位進去亂停亂放,人家有車位的勢必投訴物業,而這幾個無賴要麼停車不留電話,要麼以有事為由佔著別人車位久久不挪車,最後弄得有車位的沒車位的全對物業不滿意,如果亂停亂放可以隨便砸車,相信矛盾自然化解。還有一部分無賴整天嚷嚷車位是全體業主的不能買賣,我們就是橫著停也是對的,其實就算不懂法仔細想想這說法也站不住腳,律師購買車位,法官購買車位,領導購買車位,大老闆購買車位,難道大家都不懂法?都不如那幾個無賴懂法?都錢多的沒地撒?明顯不是,誰的錢都是自己的血汗錢,多花一分都心疼,誰都知道要保護自己財產不受損失,所以說白了,停車矛盾都是一群無賴為了貪便宜造成的!


手機用戶8373114847


不買車位就應該不讓進,本來小區公共區域已經只能算人行了,讓買車位的時候不買都想免費停一分錢不花,車位不夠了看著別人進出這麼方便就想鬧事兒自己免費,憑什麼什麼都隨你的意思小區是你自己家的?還有一個如果小區都讓進車那小區裡還有人能走的地兒嗎?一群小區裡的刁民只考慮自己利益從來不管別人死活。罵人的那種人你素質在哪?難道就因為人家幹了物業就該被你罵交了物業費就應該是孫子?我小區的我物業費按時交,物業做的不好就讓業委會仲裁該換就換但是人家在一天就對人尊重一天,都是相對的你對別人笑難道別人還不會對你笑,你對別人露出犬牙難道別人還等著讓你咬?


世態炎涼看盡滄桑


筆者所在的小區就是這樣的,地面上無車位,小車電單車不允許(消防車救護車有專用通道)進入。地下車庫裡的車位只賣不出租。剛開始前半年也有矛盾和衝突,一種情況是個別業主認為自己有權開車進入地庫停車,不讓進就用車堵進入口,其他買了車位的車也別進去。安保員先是講道理動員開走,如果不聽呼喚安保隊強行挪車。有次一個業主開車堵了入口,藉著酒勁大罵安保,還追打。結果是來了6名安保用盾牌和防暴杈收拾了該業主,並報警,直到警察來了還被壓在地上。處理結果很重的,據說該業主幾個月都沒在小區露面。另一種是在地下車庫買了車位,在識別系統錄入的是A車,業主開B車也不能進入。對佔用他人車位也有辦法處理,只要車位主人有反映,安保會很快趕到現場連繫佔位車主要求挪車(一般都是地庫電梯口近處佔的時侯多)停回自家車位。對聯繫不上的安保挪車後鎖起來,挪車費每次100元,停車費每小時5元。不交別開走車。

通過制度與金錢/肉體的撞擊與對抗,磨合順了秩序也建立起來了。小區裡2700多戶業主居住上萬人,地面無車,環境好且安全絕大多數比較滿意。


風冷胡楊林


看來還是山東省濰坊市高新區錦程公寓物業管理好,1至3號樓物業費8角5分東院,4號樓業主花錢買的車位沒地方停車 讓1至3號樓在4號樓院裡停 4號西院樓業主沒地方停車 4號樓1.15的物業費[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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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才是物業的主人,現在是物業反而成了開發商的狗腿子,業主可以召開業委會讓物業混蛋,重新聘請物業公司。你的問題不準確,應該是開發商在賣車位而不是物業,可能你們的小區物業是開發商的狗腿子


襄陽維權律師


個人更感覺物業是"國人奴性"的產物!——自己掏錢買的房子+公攤面積,自己掏錢買的水電氣暖,然後再花錢請人來限制自己使用買來的東西,呵呵,奴性的昇華!


人傻好騙


物業是黑社會!黑惡勢力!他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小區業主只有接受的份,不敢反抗。因為他們的保護傘太大,太硬,所以物業才敢胡作非為,為所欲為,囂張跋扈!小區業主都恨死他們了,不剷除物業,小區業主不會有幸福的日子!


用戶6523858795685


買臺破車往出口一停就是,還用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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