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涉18億出借帳戶涉股票操縱案,帳戶並未被凍結,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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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證監會公佈了一起高達18億的天價罰單,這是證監會查處操縱單隻股票獲利金額最高的一宗案件。

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夥人高勇通過其控制的兩個信託帳戶和十四個委託其操作的個人帳戶,以漲停板的方式大筆買入002349.SZ精華製藥股票,並以抬高股價在同年6月5日至7月22日期間將其股票大量賣出,最終賣出總計金額16.84億元股票,獲利8.97億元證監會最終載定沒收違法所得8.97億元並罰款8.97億元,合計金額達到18億元。

媒體披露,案件中的黃某明和張某霞就是黃曉明和其母親張素霞,隨著事件發展一些新的東西還會出現。

明星涉及股票案件屢見不鮮,空手套白狼的趙薇想以6000萬撬動30億的萬家文化案等等,明星資本投資無可非議,但作為公眾人物還是要嚴於律己,法律是每個公民的底線。



TOP1憨哥


黃曉明涉嫌股票操縱,如果成立會面臨鉅額賠償和終身證券市場禁入,以及進入失信人名單等後果。高勇2015年坐莊操縱精華製藥,被證監會罰沒17.94億元,而在高勇操縱精華製藥的過程中,明星黃曉明的個人賬號參與其中操縱,成為當時精華製藥的十大股東之一。

高勇利用黃曉明等人的十幾個自然人賬號和兩個信託賬號,20億左右的資金,將精華製藥這樣一隻績差股從12元炒到91.9元的高位,運用多個賬號,低位建倉,建倉完成後採用對倒,拉漲停板等手法操縱股價,獲取暴利。

黃曉明的個人賬號是委託給高勇操縱的,獲利後高勇與黃曉明分成。

黃曉明的工作室發佈聲明,說不認識高勇,不認識高勇能把自己的股票賬號和幾億資金交給高勇操縱,這種謊話黃曉明自已也不會相信。

高勇利用黃曉明等人的賬號操縱股價並與黃曉明等人分成,2015年高勇利用黃曉明等人的賬號操縱精華製藥成功出貨。

精華製藥的股價從91.9元跌到經過兩次除權後的5.6元左右,就算復權價,股價也是在20元左右,股價從91元跌到20元,有多少小散戶被割韭菜,這麼多散戶賠的錢,這個損失誰來賠?黃曉明是不是賠償散戶們的損失呢?

近年來明星們參與證券市場用不同的方法割散戶們的韭菜,是明星們不懂法律,還是故意割散戶們的韭菜?不管是明星們有意或無意的參與到證券市場來割散戶的韭菜,都應當鉅額賠償散戶,不能再利用明星效應在資本市場恣意妄為,不能再讓明星們到證券市場來割散戶的韭菜。

不管此次證監會曝光是黃曉明有意或無意的行為,都給明星提個醒,明星還是應該多花心思在演戲方面提高技藝潛心研究,不要一心想著賺快錢。資本市場能不參與就不要參與,畢竟跟自身專業度相差太大。

對於財富管理等專業的事務還是要交給銀行等金融機構比較靠譜,私募基金包含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近幾年隨著P2P和房地產行業以及上市公司的相繼暴雷,大量的私募基金也參與其中,踩雷的概率也越來越大,最近聽聞明星受損失的也不計其數。包括普通投資者也一樣,在沒有實現財務自由前,不要輕易押賭注去投資私募基金,風險比普通的理財要大很多,如果真的要投資,投資之前需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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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在我看來,我國資本市場監管制度還是存在漏洞,需要加大修訂、補充和完善力度,將資本市場一切違規違法行為全部納入有效懲治範圍。



現在黃曉明涉18億出借賬戶涉股票操縱案關節點是黃曉明本人是否知道賬戶被利用於進行市場操縱;如果黃曉明不知道的話,個人賬戶資金就不會被凍結;知道的話,個人賬戶資金就會被凍結。而今天案發了,只要黃曉明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就不會免除被懲處之憂,而且目前的形勢也倒逼他只能做出這樣堅定的選擇。



這在公眾看來,其實也是一個天大的笑話,黃曉明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又是一個聰明的人,賬戶出借給朋友,難道真的會不知道用於進行市場操縱,這顯然是說不過去的,只有弱智才會相信這是真的。



所以,今天我們不能怪黃曉明先生的奸滑,而應該反思資本市場監管制度的漏洞,如果將這方面的處罰全部改為只要向外出借賬戶,無論主觀意識如何,也無論是否知情,都將受到嚴厲處罰,看看有誰還敢將自己的股票賬戶再出借給他人?而且,現在資本市場通過這一招來錢最快、最輕鬆,一些演員明星屢試屢爽,何樂而不為?比如不久之前發生的趙薇空手套白狼一案就是很好的說明。



所以制度不完善,現在將黃曉明出借賬戶的事情抖出來,也是白搭。當務之急,是築牢資本市場監管制度的籬笆,防止偷腥的“碩鼠”們再鑽資本市場監管缺失的漏洞。


財經深思


這件事簡直成了大型打臉現場,前腳剛發聲明,回過頭來就發現自己的名字赫然在列,由此也可以看出,娛樂明星們的聲明有多麼不值錢。

股票操縱簡單來說就是有計劃地用資金炒高某個股價,在韭菜們蜂擁而入的時候再抽身離開,當然實際操作過程更加複雜一些。

黃曉明此前因代言某P2P項目而被投資人控訴,此番又遇股票操縱案,雖還不確定黃曉明到底知不知情,參與到什麼程度,但對他個人的形象確實產生了毀滅性的打擊。

前有趙薇、范冰冰,這次又到了黃曉明,娛樂圈光鮮亮麗的表象下,是藏汙納垢、一片狼藉。

黃曉明背靠華誼這棵大樹,演藝生涯一直順風順水。小時候看《大漢天子》《神鵰俠侶》《上海灘》也沒覺得有什麼問題,但現在回過頭來看,黃曉明的演技就是災難,永遠一副“我最帥”的表情,千篇一律。



娛樂圈的夫妻屬黃曉明和楊穎最神奇,明明都沒有演技,卻都混得風生水起。

這一切源於黃曉明的商業頭腦,當初華誼動員明星買自己的股票,黃曉明當時拿出所有積蓄買了華誼的股票,如今不僅賺的盆滿缽滿,在兩口子的演藝生涯中,華誼也幫了不少忙。



此次所謂的民間股神高勇,一直幹著給明星操盤的營生,手法簡單粗暴。其實早在2015年精華製藥案中就有黃曉明的身影,但此次事件出來後黃曉明卻著急忙慌地發聲明說不認識高勇,真是耐人尋味。

最接近真相的一個可能是,黃曉明將資產交給了自己母親打理,但他是擁有實際控制權的,而且他與高勇也早就認識。

等著真相出爐吧,自己做過的,想跑也跑不掉!




看完就完事啦?




迷影生活


不管遇到任何事,我都希望自己能夠冷靜地去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跟風站隊。

這件事的起因是因為發現在一起股票操縱案(精華製藥)中的發現股東的名單裡有黃曉明的名字,於是有人便懷疑黃曉明也參與股票操縱案。
而更讓人們浮想聯翩
是這個有人爆料出2014面黃曉明曾入股現在發生疫苗大案的長生生物,再加上崔永元領導的反娛樂圈風暴,以及近些年來黃曉明夫婦的負面形象加持,民意幾乎是沸騰到了頂點。

“黃曉明(夫婦)演技那麼差,竟然還能領著天價的片酬,最可氣的是領著天價的片酬還不知足,竟然還要到股市割韭菜。最不能忍的是他竟然還助紂為虐,與長生生物狼狽為奸,娛樂圈裡真是沒有一個好東西”

我相信大多數大多持著類似的想法,於是黃曉明接受法律制裁就成為了理所應當的事情,就算還沒有開庭宣判也應該先凍結黃曉明的股權資產啊。

但是事情並非如此,目前我們還沒有證據證明黃曉明真的參與了這個操縱案,因為他的資金都是由她母親掌管的,黃曉明並未直接接手,所以存在黃曉明母親擅自使用資金的情況,罪責可能不在黃曉明,所以也就沒有凍結黃曉明的資產,一切都要事情調查清楚之後才能定奪。

民眾的激憤之情可以理解,但一切還是必須要走法律程序的。而且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就算有人想罩著他也難了。

他工作室的“嚴正聲明”已經被光速打臉了,其他的事情也就不是不可能發生了。

而且黃曉明身上的歷史遺留問題也挺多的,如果這次集中爆雷,他真的是休想金蟬脫殼了,天網恢恢,他插翅難逃。


而且不要再想著像電影裡那樣越獄,在中國的監獄,就算是史泰龍也不敢硬闖。


電影毒角獸


社會名流之間的齷齪事就這樣一件接著一件曝光吧。

比如周立波的事,越曝光越沒辦法理清是啥情況,比如操縱長生生物股票的事,只要賺錢,還管這樣的公司產品如何呢;還有江西首富公司違法、倒閉的事。

更多的情況是相互持股,相互併購,相互賺錢。比如蘇寧、阿里巴巴、恆大集團,本來公司之間就需要強強聯手,這也是合法合理的。再仔細想,名人也好,鉅富也好,他們也有朋友呀,而且朋友比我們普通人多得多,他們在一起做事,還不做更大的事了?

我們就看到高勇股票操縱案中,自然然人賬戶之一有黃曉明,我們也可以設想到還有其他很多社會名角,我們也能想到黃曉明之類的明星,多數的明星會通過其他賬戶,持有不少股份,通過其他賬戶入賬不少錢財。

這就是真實的社會,這就是一個個揭露開來,更加驚人的事實。

我們普通人同學聚會,朋友聚會還談怎麼一塊賺錢,有好生意大家共享呢。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的細緻的條條框框,有律師把關各種法律風險,那些輕而易舉就能賺錢的事,還不做呀。

你知道,是借用賬戶,還是用自己的賬戶找了一個明星操作人在市場上操作呢?各種可能都有。

目前的線索,黃曉明只是提供了賬戶,是無罪無辜的。最怕的是有關方面查呀,比如范冰冰的事,本來以為根本沒什麼,小崔說范冰冰打電話時又哭又求饒的,我們覺得不可信,現在看來真是可能了。

如果相關部門盯上黃曉明,就如盯上他的同班同學趙薇一樣,那夠喝好多壺了。

世界比我們想象中的美好,也比想象中的複雜。

那就讓他們沉醉其中吧。


財經作家邱恆明


薪酬再天價,也滿足不了影視明星的胃口。他們早將觸角伸向資本市場。除了倒騰各類空殼公司,參與各種內幕消息,收割韭菜,斂財毫不含糊,完事後,再打著慈善幌子洗地。這些套路,明星們屢試不爽。

小燕子,身價上百億,錢從哪裡來,“空手套白狼”!黃曉明,“億元婚禮”,錢從哪裡來,原來是出借賬戶,搞“內幕交易”!

相比被市場禁入的趙薇,還是黃高出一籌。我國的證券法規規定,炒股必須實名制,禁止借出賬戶,卻沒有提到若是借出會有什麼懲罰,因此,如果出事,大可千推萬推了之,毫髮無傷,如果沒出事,則坐享暴利。

不過,因為你是個影帝,演技高超,你怎麼說是一回事,吃瓜群眾信不信是另一回事。

近年來,黃越來越像個金融玩家。天眼查數據顯示,黃曉明名下投資公司高達14家。



即使P2P跑路大潮中,黃也沒缺位。黃代言的東虹橋在線互聯網金融平臺清盤,害苦不少投資者。

生活果然高於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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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晨昱


有很多回答,包括所謂“專家”的回答,都是錯誤的。

首先,僅僅出借賬戶與提供資金並參與分成是兩回事。就像題目中“接近監管層人士”所說,僅僅只是出借賬戶的話,屬於違反《證券法》中關於證券賬戶實名制要求的違法行為,但由於現行法律法規中並未對此類違法行為的處罰做出規定,所以僅是出借賬戶的haul,黃曉明並不會受到怎樣的處罰;但為操縱股市提供資金並參與分成的話,其行為就可能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共同犯罪,性質就不一樣了。

其次,賬戶是否被凍結與違法資金是否罰沒也沒有關係。賬戶不凍結,僅僅意味著“黃曉明”這個賬戶仍然能夠有權參與證券交易,但不凍結賬戶不代表違法資金不會被罰沒。只要有權機關通過法定程序調查認定高勇操縱證券市場的資金有一部分來源於黃曉明的賬戶並且做出了罰沒處罰,則該賬戶中的資金就會被依法扣罰,只有罰沒執行完畢了該賬戶才可能繼續用於市場交易。

由於目前案情尚未完全披露,我們現在還無法得知在高勇操縱證券市場案中,黃曉明究竟是扮演了一個怎樣的角色。說實話,我並不認可黃曉明“僅僅只是出借賬戶”的這種說法,黃曉明是個公眾人物,且日常與高勇此人並沒有交集,如果僅僅只是需要一個用於開展交易的賬戶,隨便搞張身份證就能開,高勇不會找上黃曉明,黃曉明也犯不著趟這渾水。我更相信坊間的傳言,即黃曉明即便不是直接參與高勇犯罪行為的同謀,至少也是把錢委託給了高勇主持的私募基金進行投資理財。雪崩發生時,沒有哪片雪花是無辜的,從這個角度來說,如果18億罰沒款中有黃曉明的一部分,我不會感到驚訝。

有個笑話,說中國金融機構的精英們都是財經院校畢業的,投資理財的水平不怎麼樣,在財經欄目中扮演專家的水平倒是很高;而中國的明星們都是戲劇學院畢業的,演戲水平不怎麼樣,投資理財卻個個是把好手。從這一兩年曝光出來的明星們的負面消息(趙薇虛假收購、范冰冰逃稅、黃曉明涉嫌證券操縱)來看,這個笑話確實有一定道理,明星們在資產增值、資本運作等方面還是很有心得的。但是,這種“心得”,也反映出

演藝圈確實應該好好整頓一下了。


冷炎


黃曉明在此之前還以工作室的名義發佈了一條聲明,表示“黃曉明捲入骨架操縱大案”是虛假消息,同時也聲明黃曉明並不認識高某。 然而日前證監會就公佈了獲利9億元、罰沒款高達18億元的高勇股票操作案的自然人賬戶之一確實為影視明星黃曉明名下賬戶,這就很容易讓覺得黃曉明是自己打自己的臉。


後來,黃曉明方面後來也表示是在不之情的情況下出借賬戶,這個可能性不是沒有,因為他的賬戶是他的母親在打理,他母親又把這個賬號交給了高勇,這也就存在黃曉明與高勇之間沒有任何直接關係。

個人認為,得黃曉明這一次的公關比較失敗,不管知情不知情,只是一門子想撇清自己與這件事的關係,卻沒有查清自己出借出賬號這個事情的存在,這等同於讓事情變得複雜化,甚至是不打自招,如此一來是怎麼撇都撇不乾淨,反而還讓自己糟打臉。

而對於黃曉明借出賬號沒有被凍結,那是在於我國的證券法規也提到過中國炒股必須實名制,禁止借出賬戶,卻也沒有提到若是借出會有什麼懲罰,所以並不意外黃曉明的賬號不被凍結就很好理解,另外也有監管人員表示,如果自然人賬戶所有人僅僅是出借賬號,並不知道賬號被利用進行市場操作,這些賬號是不會被凍結的。
總結一句話,公關很重要,特別是涉及到金融風波的時候,團隊就應該考慮更多,瞭解更多,否則爛攤子就會變得更爛,黃曉明要為這個事情頭疼一陣子了。


樹娃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董巖:

什麼叫做“此地無銀三百兩”黃教主就是啊,先發一個聲明告訴大眾自己沒有牽涉其中,但是隨後證監會的公佈的信息就披露出來了,16個賬戶除了2個信託集資計劃以外,其餘幾乎都是個人賬戶,其中黃某明的名字赫然在上,完全就是自己打臉,打的還啪啪響。

事情簡要敘述

看看被操縱的股票精華製藥資金進入之前股價在5.6元左右,當時對應市值大概在45-47億之間,這種公司市值很小很容易就被資金操縱了,更何況將近20億規模的資金向拉這麼一直股票簡直太簡單了。其實他們採取的策略用一句話表明就是騙散戶追漲,然後他們獲利套現,赤裸裸的操縱股價不當得利。前期慢慢建倉,價格都比較低,然後用小量資金故意高價買入股票,抬高股價造成漲停,然後散戶就使勁往裡追,他們主力資金就瘋狂的往外出,但是不想讓股價跌的太多,中間再用小股資金抬一抬股價,讓跌幅變小。小編附上一副圖大家一看就明白了。

這麼做是不是違法?黃曉明會不會被罰?

因為操縱股價,直接操作者高勇跟定是要被罰的,證監會開出了17.9億的罰單。那麼其操縱的證券戶的所有人是否也要被罰呢?相關業內人士說:一般情況下股價操縱案件只認誰操縱控制賬戶和資金進行買賣就罰誰,除非有證據表明,賬戶所有人明知是為了操縱股價還為其提供賬戶和資金,如果有分成,那就構成共同操縱,但是如果證明不了那就很難認定處罰。也有監管人士稱:黃某明將賬戶委託給他人操作被處罰,可對涉案賬戶採取自律監管,換句話說以後賬戶被監管起來看你還怎麼玩兒。


所以最後怎麼認定我們還得看最後高某能承認多少,監管部門能查到多少。但是從我個人角度來講,我不相信黃曉明是無辜的,我也不相信他不知道,畢竟其賬戶資金涉案金額將近1個億,而黃曉明在不知道的情況下能把這麼多錢交給別人管理嗎?我認為是不可能的,演員的片酬本來就已經很高很不公平了這些人還貪得無厭去故事裡邊欺騙中小股民,割中小股民的肉,這樣的行為讓人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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