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發聲:決不能讓中國道德崩盤

人民日報發聲:決不能讓中國道德崩盤

2018年1月24日,人民日報發文表示:再不整治,中國道德就崩盤了!文章主要針對一年前的“電梯勸煙猝死案”發表了觀點,案件的來龍去脈是如下:

河南楊先生在小區電梯裡勸一名老人不要抽菸而引發爭執,老人情緒激動心臟病發作離世。後來,老人的家屬把他告上法院,索賠40萬鉅款。一審時,法院酌定楊先生賠償1.5萬。家屬不服,繼續上告,二審的結果就9個字:勸煙者無責,不用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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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判決一出,人民日報即明確表示“勸阻不當行為,應該得到法律的鼓勵。”報道原文稱“勸阻吸菸等失當行為不僅是一項權利,也是一項義務。即使它不是一項具體的法律義務,也是一種道德義務。惟其如此,才能讓人行為改善、人心向善,營造全民守法、和諧有序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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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霸座”成了熱搜詞,本以為是個例,沒想到短短2個月內,全國各地頻繁曝出了數起類似事件。2018年9月20日,央視評高鐵霸座事件:

“這是公然違法 乘警就應該果斷出手!”央視這次發聲,主要是針對近期高鐵霸座頻發的現象發表觀點。

國家層面的媒體紛紛發聲,也暴露了我國現階段公共道德方面的問題尤其突出。實際上,法制與道德之間的平衡與爭論,一直是“爭論不休”的,其中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值得我們回顧一番 -- “彭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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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視線轉到12年前,南京市民彭宇送摔倒的徐壽蘭老太太去醫院檢查。檢查後需要數萬手術費,徐老太及其子女反咬彭宇是肇事者。2007年1月4日,在調解失敗後,徐老太將彭宇告上法院。審判過程中,法官曾提起

“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扶”的言論,讓彭宇啞口無言。最終,在沒有說明案件詳細經過的情況下,法院判決彭宇賠償45876元,一時輿論譁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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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案的重點不在於審判結果,而在於此事後續的影響。當時網上就有聲音說,“彭宇案是中國道德滑坡的里程碑事件之一”。還有人說的:“40多年的學雷鋒教育,1個彭宇案打回解放前”、“再不整治,中國道德就崩盤了 ”。

......

我們都渴望生活在真正和諧的社會,我們都需要愛和被愛、關心跟被關心、信任與被信任。處在經濟繁榮、道德低下社會中的人們,是沒有幸福可言的,事實已經證明了這個結論。雖然今天我們的經濟是高度繁榮的,但這樣的繁榮對所有人來說既缺少意義,更是無源之水,道德的衰敗也終會摧毀經濟的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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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道德規範和法律規範如同社會規範的一對孿生子女,是一個問題的二個方面,它們之間是一種辯證統一的關係。那麼,我們是否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我們總習慣用正義這架天平來作為衡量道德的籌碼,卻很少有人想到如何通過法律來實現捍衛正義的終極目的。於是,法律失範使得原本就很脆弱的道德風氣更加不如人意。那麼在當前“道德風氣亟需補強“的當下,為何不能讓法律成為道德的救命稻草。在網絡喧囂的民意下,很多人都會將目光定格在善與惡的道德分界線上,鮮有人想到法律這一救濟途徑,以致事件的最終結果無法與正義契合,這無疑是最悲哀和可嘆的。因此,我認為,當前我國應通過進一步完善法律制度,生產出治癒道德缺失現象的靈丹妙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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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一個法治國家,而法律作為一種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特殊行為規範,對社會道德的重建是有一定的推動和保障作用的。目前,世界上就有一些國家針對“見死不救”或“誣陷好人”的行為建立了法律規範,以保證弱者和好人的利益,例如,“新加坡就立法規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後反咬一口,則須親自上門向救助者賠禮道歉,並處罰款;德國的《刑法典》也規定,對行為人無重大危險且又不違背其他重要義務而不進行急救的,處1年以下自由刑或罰金”。因此,我們應當建立一套完善可行的法律制度,使法律為重建社會道德保駕護航。另外,還要有一些公正客觀的執法者,因為“一個好的判決,能夠將人心引向天堂;一個壞的判決,當然也可以將我們帶入地獄”。

我們遼瀋法律從業人員應以我們的智慧、學識和心中的正義,為這片土地上數千萬民眾提供法律支持,用法律的武器捍衛人們的權益!古聖先賢在前,史筆千秋在後,重塑中國五千年社會公共道德,意義深遠,不得不為!公眾道德,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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