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新密部分道路停车位取消、实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速扩散!

为推进“双创”工作深入开展,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日前,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实际通行情况以及“双创”工作要求,将东大街(北密新路——开阳路)道路南侧机动车停车位取消,漆划出双向非机动车道,实行分道通行。目前,全市一部分道路漆划出了非机动车道,还有一部分道路正在施工漆划。新漆划出的非机动车道将有效解决全市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通行的局面,极大的 助推了全市“双创”工作。

官宣!新密部分道路停车位取消、实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速扩散!


官宣!新密部分道路停车位取消、实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速扩散!


官宣!新密部分道路停车位取消、实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速扩散!

新密交警温馨提醒:

非机动车道禁止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占用,电子监控系统对其违法进行抓拍,巡逻交警一旦发现,依法给予处罚。非机动车一定要走非机动车道,否则,交警一样会依法处罚。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离不开大家的共同维护,请机动车行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行非机动车道,行人走人行道,各行其道,各守其规,各享其安。

对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依法给予处罚

官宣!新密部分道路停车位取消、实行非机动车分道通行!速扩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第六十九条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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