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超過60歲解除勞動合同,這是否要支付經濟補償呢?


這個問題,實踐中各地或有不同的規定。

經濟補償金主要用於員工離職後沒有收入的補償。達到法定退休人員年齡,符合享受養老金待遇條件,但由於用人單位工作需要經向申請獲批延遲退休的,這樣的人員與用人單位繼續存續勞動關係。此後,再出現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的,由於員工可以隨時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不應享受經濟補償金。這種情形實踐中很少發生。

實踐中出現的多是下面情況: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用人單位又未與其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繼續留用,且未辦理退休手續。上海高院意見按勞動關係處理。這類情況,多數發生在勞動者參保繳費時間不符合養老金領取條件,甚至就沒有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類人員,如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對此,北京高院意見:“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其與原用人單位或者新用人單位之間的用工關係按勞務關係處理”。如此,則無須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不存在有經濟賠償金的問題。

不管你籤的是哪種勞動合同,是否在勞動期限的範圍之內,只要是到退休年齡,勞動合同就自然終止了。

如果你在60歲之後繼續在單位工作,和單位產生的是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解除勞動合同後,也不會有經濟補償。

如果單位不存在不交納社保、不按時發放工資、或者有其他不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方面,勞動者就不能索要經濟賠償金。

如果到退休年齡的員工退休時,因為單位和他解除了勞動合同,而索要經濟補償金的話,單位都成冤大頭了,國家也不會支持這個要求的。


錦瑟談職場


這個問題不知道是誰問的,如果是企業HR問的,我只能說,太不專業了。如果說是員工問的,我只想說,你想太多了,經濟補償不是什麼情況下都有的。

對於這個問題,老槍明確的答覆是,超過60歲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是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因為60歲已經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齡,無論你籤的是有固定期限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到了60歲的法定退休年齡,公司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是合法的,是安排你退休,所以公司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公司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只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到期不續簽,一種是提前終止,60歲屬於正常退休,這種情況下,無論上面兩種情況的任何一種,都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當然如果這些年來公司一直未給你支付養老保險,導致你無法領取退休金,又另當別論了。


HR老槍


就這個題主,許多人會有個誤區。

經濟補償不受年齡限制的。雖然勞動者超過了60歲,但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仍然在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期限,一旦用人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給予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按勞動合同法為準。供參考。


鬆鬆155292138


超過60歲屬於退休人員,那就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說法,存在的也不屬於勞動關係,屬於勞務關係,因為退休人員不屬於普通勞動者的範疇,勞動法並不適用。這種情況下,除非在簽訂勞動協議或勞務合同的時候,有明確的約定解除合同要支付經濟補償,不然沒有任何補償。


萌新小能手



12345688順流


如果企業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未到期辭退員工的話,應給與適當的補償,一般用人單位與員工籤勞動合同時都會看員工年齡而定,員工在企事業單位工作期間,交納的都有社保等福利,年過六十者可以有養老金的


華港勞務信息服務部


這個問題早先就回答過。男士到六十歲已達到法定退休年令,勞動合同自動終止,並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解除問題,當然也就不會有經濟補償金了。辦理退休手續後就享受各項退休待遇了。


哈哈一笑35


應該從兩方面來定,第一是否本在單位工作年限超一年,60歲前解除勞動合同,就有一年有一個月補償金。第二方面,60歲後,不有補償金了。工作不足一年也沒有補償金。,


用戶95860104329成功


按理到60週歲是辦理養老金領取,而不是支付什麼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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