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儿子的年薪有55万,生母34年后求助送养儿子遭拒绝,你怎么看?

苏北偏北869


畅谈君一直都提倡孝道,而孝敬父母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好传统,也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人一旦步入老年,养老问题便很现实地摆在面前,而怎样让父母养好老则是子女孝心的重要体现。世易时移,传统孝道中宣扬的敬老、尊老、爱老之心并没有过时。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可是近日有一条新闻写到:来自浙江绍兴的一个老大妈称:自己生病了,没钱吃饭,想要儿子对其伸出援手,可是儿子却铁石心肠的丝毫不搭理自己的这一位“亲生母亲”。正常来说这样的事件曝光之后,站在正义这方的广大网友都应该批判这位“狠心”的儿子,可是大多数网友却都说:他没有义务抚养自己的这位亲生母亲,事情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了解,由于老伴早几年生病花了不少的钱。现在老伴去世了,王大妈身体状况也不太好,且腿脚也不方便,也没有收入来源。只能靠从亲戚家借点米,或者借点买米的钱。每天都是稀饭配菜汤,肉都基本上见不到,生活十分困难。

据知情人透露,王大妈有着三个儿子。那为什么生活会过得如此困难呢?原来有两个儿子做生意失败了,都表示自己没有能力抚养老母亲。而另外一个儿子,拿着55万的年薪,也算是三个儿子中最出色的了,可是却拒绝见自己的老母亲,更别说抚养了。

王大妈这位最出色的儿子,住在杭州,王大妈表示想让他来孝敬自己,但是期间王大妈给他打过电话但都没有人回应。到底什么原因让这位男子狠心至此呢?

说起自己的儿子小张,她难掩羞愧之色,当说到动情处的时候,她的眼眶里还闪烁着点点泪花。当年的王大妈因为超生,将自己儿子小张在1岁的时候送走,34年来都没有见过王大妈一面。在养父母的培养与照料下,他日渐长大成熟,到了如今,小张已然事业有成,今年35岁的他,年薪已超55万,生活幸福美满。

也许是真的走投无路,王大妈找到了一位律师咨询该问题,本想着可以得到法律的庇护,强迫儿子来尽赡养义务,可是律师的回答让她感到绝望。律师表示:“

如果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那么就与亲生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也就没有了相对应的赡养义务”。只是目前尚不明确当年养父母抱走儿子的时候,是否办理了相关的收养手续,如果没有,双方可以对此进行协商。

网上也是一边倒的支持小张。有网友说“生下来,却没有尽到抚养长大的责任,别人辛苦栽培,可是你却想来摘成功的果子吗”也有的网友表示“如果是这位被送人的儿子,现在家境贫困,王大妈还会与他相认吗”。

不过,也有网友觉得这儿子不应该这样,有人感叹世态炎凉,竟然一面倒的在批判这位母亲。试问哪位母亲舍得送走自己的孩子,试问她要不是走投无路怎么会想起这个孩子,这只是求生本能再正常不过了

毕竟怀胎十月,生育一个生命,也是相当艰辛,没有一个父母会情愿将自己的孩子送人。在自己没有能力,给予孩子好的生活和未来的前提下。凭什么要让孩子陪着自己受苦受罪呢?如果有出生可以选择,我们摸着良心说,愿意做富二代还是穷二代?

所以,指责该母亲,希望大家也都不要道德绑架,当年没有对孩子付出过,现在就不要坐享其成了。被抱养的孩子愿意给钱,那是他大气,他不愿意给那是正常的。

但是,反过来说,如果儿子欠债,来找她她会负责吗?更何况王大妈还有两个手脚健全从小养育到大的儿子,为什么不能赡养父母?

养不教,父之过。你虽然怀胎十月,将他带到了这个世界,可是他成长的路上,并没有你的教育与陪伴。除去古话所说的“血浓于水”,畅谈君认为别的他跟你不熟,可以说完全就是陌生人,别揪着人不放了,人跟养父母生活的好好的,现在被你一爆料,可能会很多人对他道德绑架,说到底是亲生父母自作孽,不可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很多人只顾眼前,没有想过结果!


老声畅谈


我们村有户人家,特穷那种,一个老娘,弟兄两个,弟弟是个傻子,老大娶个老婆精神不太正常,在80年初,像这种家庭能娶到媳妇就不错了,连着生了四个孩子,计划生育都管不了他,女的精神不正常,一着气就犯病,家里穷的叮当响,没什么可罚的,土房子,冬天没农活的时候他老娘就去别的村走街串户的去要饭,每天也能讨回一点干馒头和一些粮食,孩子都正常,我们隔壁村有一户想要他一个孩子,说给他盖四间瓦房,他们也没把孩子送人,以他的话说拉棍要饭也会把孩子养大,现在孩子都大了,都很有出息,!现在我们村最气派的两栋别墅就是他们家的,最讨厌的就是有些父母把孩子送人,还哭着说当初没办法,怎么怎么的,恶心至极。


不精佃儿22222


想来也是可笑。

年薪55万是养父母教得好,也不是王女士培养的,你不要他,他不要你,很公平啊。

真正的亲人,不是靠血缘关系决定的,而是以待你的心决定的。这世上的亲人只有一种,那就是关心你、心疼你的人,不管和你有没有血缘关系,都是你的亲人。

利用道德约束他人,来谋取自己的利益,难道不是最大的不道德吗?

试问如果王女士的小儿子负债累累,王女士作为生母,会找回去帮助他吗?

什么血浓于水,什么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不过是占据忠孝仁义的道德高地,利用媒体和舆论逼着亲儿子就范,真是细思极恐。

《中国梦想秀》有一集也让人印象深刻,姐姐为了让失散多年的妹妹认回亲生父母来参加节目。

节目组未经当事者同意,擅自将当事者的亲生父母请到节目现场,让其认亲,认下这对抛弃自己二十年的亲生父母。

当事者不愿认,周立波一波接一波道德攻势袭来:

“一个连亲生父母都不敢认的人,如何让你的孩子面对你?”

“很多中国人,会对陌生人伸出援手,却不愿意对亲人问一句你还好吗?”

“生命就是一种角度!如果你缺乏这种角度,你就不会幸福,不要让你的孩子认为你是一个尖刻狭隘的女人!”

可是,迫使人们遵从道德,这本身就不道德啊!

诚然, “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着需要帮助的人”, 但这一客观事实并不能推衍出 “道德绑架” 的合理性。

针不扎在自己身上,哪有感同身受一说。

当我们无力改变血缘的时候,我们能做的,就是尽力改变它在社会性上的定义:

“是的,你是我的亲生父母,可是这代表不了什么,你如果因此而肆无忌惮地侵害我掠夺我,那我就只好把你卸载掉。”


万先生的信箱


这个事情,其实我们应该想想,为什么自己生病了,生活困难了,还要自己一个人住?为什么不和大儿子,二儿子住?求助媒体是谁在背后出的主意?两个儿子生意失败了,连照顾母亲的基本能力都失去了吗?看视频,说送出去的孩子不接她电话?为什么不接,肯定一有号码打电话就是要求钱,所以对方拒绝了,然后求助媒体,弄得自己很可怜,无非就是博同情,想借媒体之手和各大网友的力量来制造舆论,用这种手段来道德绑架小儿子!老太太懂这些?怕是有心人在后面推波助澜吧!

再退一万步说,两个儿子生意失败,应该不是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保证了吧?连一个老母都照顾不来,还要再外面租房子,借亲戚来度日子!这说出去怕是很少人相信吧!自己生活不行了,完全可以到法院去起诉两个儿子,他们有赡养义务。法律必然支持。去求助媒体,博同情,这一点老太太就是自私的。

有些人说算是当回报生恩。送出去的孩子,遇到好的养父母当然很好,遇到不好的呢?多少人能懂,被送养出去,那种心灵上的创伤。现在动不动就找媒体,博同情!事实上,媒体就不应该帮忙!特么还配些挺伤感的背景音乐!这种事情,媒体应该明白无误的告诉这类人,去走法律程序!不要编些假的不能再假的理由来挑战公众智商,


天翼用户6106718431738


就本案来讲双方只存在生物学母子关系,法律不存在母子关系及权利义务了!儿子拒绝生母要求合情合理合法!

王女士生有三个儿子,因为小儿子属于超生,所以在他一岁时,被抱走送养。王女士现在身体不好,老伴也去世得早。而自己抚养的两个儿子生意上失败,生活比较拮据。于是想到了小时候被抱养的小儿子小张。为什么会30多年过去了想到这个小儿子呢,除了前面说的原因重点恐怕是:小张大学毕业后出来工作已经有十来年了,现在年薪55万!

她打电话联系小张想要其“孝敬”自己,可多次联系对方一直不肯接她的电话,所以她就求助于媒体来曝光这个“不孝子”!估计老人想的是“55万一年,凭什么不分些钱给我!”

我看这件事儿记者采访一位律师说如果办了正规收养手续,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就解除了,但如果没办正规收养手续,这事儿法律上就不太清晰了,建议双方坐下来协商和平解决!杨律对这个观点不认可!

我估计大概率当年是没办正规的收养登记手续的,如果真办了估计这位母亲也不会提出现在这样的要求,可能正是因为她觉得当初没办收养登记,只是私下送养,所以现在才有机会要争取些利益!毕竟收养法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但这种想法在法律上其实是不对的!据介绍这三儿子现年35岁,1岁时被送人,也就是34年前,那还是80年代。而现行《收养法》是1992年才实施的,明确确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规矩,则是在1999年《收养法》修改后。


针对1992年《收养法》实施前发生的收养行为,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认为,“凡当事人能够证实双方确实共同生活多年,以父母子女相称,建立了事实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且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已消除的,可以为当事人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当事人达成收养协议或因收养事实而共同生活时成立”。


所以,当年送养时即使没办正式收养手续,实际送养这么多年也应该认定收养关系成立了。现在这个事件中所谓亲生母亲与儿子的关系也仅限于生物学角度的母子了,从社会学角度和法律角度来说,双方并无母子关系!这位“三儿子”的法律上的父母应该是他的养父母!他完全有权拒绝与“亲母”有任何沟通!更别谈什么“孝敬”了!


至于法律以外的因素,这种当年被送养或遗弃的孩子,同那种被人拐卖的孩子不同,亲生父母当年是主动放弃了孩子,也就是说当年是亲生父母对不起孩子,孩子成年人后愿意认亲生父母那是情分,孩子不愿意认亲生父母那也无可厚非,不该受任何指责和道德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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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律师杨文战


很简单,从法律层面来说被送走的小儿子没有义务去帮你。

计划生育下交不起罚款只能送走,也许是一个家庭的作无奈,我见过为了生儿子,公职丢了,90年大罚了8000千块,真的那家已经陷入了绝境,后来兄弟姐妹凑的钱交了罚款。

这种事其实根本不应该放大到媒体上来讨论,

一种帮,毕竟曾经给了他生命得人,真有那实力,无可厚非,毕竟即使不是自己父母可能你也可能会去帮。

第二种不帮,很简单你能生我,怎么就没想好养。

其实帮与不帮,他都陷入了一种道德困境,帮了以后可能会有像很多人担心的人心不足。不帮可能会来自于很多道德压力,社会的指责。

所以这事感觉不易讨论,因为没有必要,帮是情,不帮也无所谓,因为他也没有义务,无论怎么样,其实你我讨论只会给他带去更多的困扰,而非帮助。


多多安a


认得不是儿子,而是55万的年薪

这是认亲?这是认亲吗?这真的是认亲吗?

这是认钱!这是认55万!这是认55万年薪!

如果这是走失的儿子

那么就算是认55万年薪

我也不反对

但是这是自己送走的儿子!!!


超生?跟超生有关系吗?

第二个儿子就超生了吧

这是第三个儿子了吧

如果只养大儿子,老二老三都送养

她要求老二老三抚养,我才会信她

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她因养三个儿子太累,而送走的三儿子

我更愿意相信的是其实生老三,其实是为了生女儿

好凑成一个“好”字

女+子

老大老二生意失败?

那老大老二生意好呢?

会分钱给老三吗?

只有血缘关系,没有抚养关系!

父母的养育之恩是要谢,一定要感谢

但这件事

我没看到养育之恩

只看到了一个血缘关系

难道非得用“血浓于水”这四个来道德绑架?

没付出过,却要得到报酬…

我只想呵呵

小儿子的出色,都是养父母教育的好

是自己在养父母的养育下才获得的生就

凭什么要给你?

一个一出生就把孩子送人的人?

如果小儿子自愿给你,这是无所谓

现在找媒体,明显就是想道德绑架

但这样的事道德绑架是不好用的

对这样的事,所有人眼睛是雪亮的

心里都有一杆秤!!!


阿阿阿杰


一分钱不给,这生母也别去恶心人家!!!!

拒绝一切道德婊的绑架,更别说什么人道主义援助,滚你大爷的,谁说的让谁去援助!!

80年代是计划生育被送走的很多孩子,30多年你都没想过还有一个送走的儿子,现在落魄了打听到送走的孩子年薪55万,想起来要让他尽孝心了,哪儿来这么大的脸啊???不怕遭报应吗?

我说话就是这么难听!只生不养就当他死了吧,贫穷富贵跟你没关系,别说给了他一个身子,他没求你给!

我家老二也被送出去了,但我们从小就知道,没断过联系,结婚时弟弟妹妹都去了,家里准备的嫁妆也不少,她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了,每年都带着老公孩子回来几次,但我们家从未想过要认回来!送出去就是送出去了,知道她过得好就行了!她现在有父母有家庭有孩子,真的为孩子好就别去添乱添堵。


Alice_2莉


如果我是这个妈妈,不管落到什么地步都没脸找他,真亏她做的出来这种事,儿子没错,没有扶养哪来的赡养


陆云春


儿子做的对。不管什么理由,她只生了你,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而把你送人了。34年后来诉求,你们形同陌路,你不恨他们就行了,其它的一切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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