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傳真」借錢不還,到法院起訴才知道抵押證件是假的!

「案件传真」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才知道抵押证件是假的!

「案件传真」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才知道抵押证件是假的!

孫某是天津市薊州區人,2014年2月,孫某通過朋友找到家住在西青區李七莊街的王某,稱以每月2分的利息借用50萬元,並以自己在薊州區的一個宅基地作為抵押。

「案件传真」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才知道抵押证件是假的!

打完借條後,孫某拿著一個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複印件對王某說,“你看這樣行不行,因為我外孫女上學需要,所以這房屋的集體土地使用證原件啊在學校壓著了,我先把複印件給你,等學校用完再把原件給你。”


想到都是通過朋友介紹的,而且集體土地使用證的使用者名字就是孫某,王某便同意了,也沒有親自去看房,就先後分兩次轉了50萬元給他,借款期限為一年。

轉眼就到了2015年2月的還款期限,孫某卻遲遲不提還錢的事兒,王某多次催他,但孫某稱錢在別處壓著,手頭確實沒錢,並說房子一直是孫某的閨女在居住,沒有任何問題,過段時間一定還,不用擔心。想到手中握著孫某的集體土地使用證,王某也就沒再多說什麼。

「案件傳真」借錢不還,到法院起訴才知道抵押證件是假的!

又一晃時間到了2017年4月,面對再次催著還錢的王某,孫某乾脆兩手一攤說,“你去法院起訴我吧,法院怎麼判我就怎麼執行。”


無奈的王某將孫某告上了法庭,然而當執行法官帶著王某到孫某的宅基地查詢房產的真實性時,卻發現使用者另有其人,根本就不是孫某,而手中這份集體土地使用證複印件,也是孫某很久以前找人做的一個假證!


「案件传真」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才知道抵押证件是假的!

2018年9月,公安西青分局李七莊派出所接到法院移交的此案件後,立即開展調查工作,最終確定孫某抵押給王某的這份集體土地使用證系偽造。經工作,民警最終找到孫某,並對其依法進行傳喚。


面對警方,孫某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過程。原來,孫某從王某處借得錢後,又以每月4分的利息借給了別人,從中獲利。現孫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案件传真」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才知道抵押证件是假的!

警方提示

近年來,各類“信用貸”“小額貸”等民間借貸漸趨流行。有時是一些小額的借款,有時借款涉及的金額會比較大,民間借貸中,產生糾紛最多的便是無法追回借款,因此在借錢的時候一定要深思熟慮、小心謹慎。

一是借錢要問清用途。《民法通則》規定,合法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民事行為無效。所以,問清用途很重要,若明知借錢是用於賭博、詐騙等違法活動,不僅可能血本全無,還要賠進罰款。

二是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高利、利滾利,借款人往往以高利息為誘餌借款或非法集資,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不予保護。在借款時將利息扣除的,按實際出借款數計息,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根據法律規定,利率在24%以內的,法律支持,在24%至36%的,如果債務人自願支付,則法律不反對,但法律也不保護這部分的利息,如果超過36%,則法院會要求強制歸還利息。

三是最好提供擔保。民間借貸不管是親戚還是朋友,都應出據借條或有中間人在場,防患於未然。否則口說無憑,即使到法院訴訟也是難以舉證,難免敗訴。

最後還要提醒大家,借人錢要有風險意識和維權意識。在借款抵押售房過程中,要注意出借人和住房代理人是否有串通行為;售房代理人與買受人之間是否存在串通行為等,要有證據意識,注意留存交易中的各種證據,防患未然。此外,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必須提供一套房屋抵押卻不辦理符合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借款人要慎重,小心房產被惡意出售。

嚇skr人!女子網購保健品,竟收到一條鱷魚和蜥蜴

車上多貼了一張紙,交警攔停,車主損失7萬元!

【小心】女子凌晨開燈,結果全身75%被燒傷!這種錯誤千萬別再犯!

【人物特寫】“最強大腦”瞭解一下?

「案件传真」借钱不还,到法院起诉才知道抵押证件是假的!

歡迎掃描二維碼,關注@平安西青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