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華:男子三天兩次「抵押」親生兒子 借得七百元後失聯

先是將一歲半的親生兒子“抵押”在副食品店,向老闆借走300元后遲遲不回,老闆報警後才現身;兩天後,又將孩子“抵押”給陌生的出租車司機,借走400元,警方聯繫時手機已停機。

浙江金華:男子三天兩次“抵押”親生兒子 借得七百元后失聯

“涉事男子馬某27歲,雲南人。我們也聯繫了他妻子,手機也停機了。如果馬某遲遲不出現,警方會以涉嫌遺棄罪立案調查。”8月31日,浙江金華義烏市公安局稠城派出所民警葉國華告訴記者。

27日23點左右,稠城派出所接到出租車駕駛員陳師傅報警,說自己拉了一名帶小孩的男子,男子向他借了400元,留下孩子走了,懷疑是人販子。

經瞭解,當天20時左右,陳師傅在稠江小區附近接上一名男子和一個孩子,男子上車後表示手頭拮据,打算去朋友那借錢。車子開到一個路口時,男子把孩子留在車上,獨自下車,幾分鐘後返回,稱沒借到錢,讓陳師傅返回上車地點,途中提出希望陳師傅先借400元,找到朋友後馬上還。

出於同情,陳師傅將僅有的400元現金給了他。返回上車地點後,男子下車,稱去找朋友借錢,又將孩子留車上。陳師傅等到23點還不見他回來,懷疑車上的孩子不是他的,向派出所報警。

看見孩子,稠城派出所民警發現是見過的,兩天前就被父親“抵押”過一次。

25日晚,該所接到一名副食品店主報警,稱一名男子上午帶兒子來店,以“發生交通事故”為由向他借了300元,將孩子“押”在店裡,但到晚上也沒來領孩子。民警將孩子被接到派出所,通過戶籍登記信息聯繫上孩子的父親馬某,馬某在“抵押”兒子13小時後將孩子領回,但沒有還錢。

“27日晚,我又通過電話聯繫馬某,但提示手機已停機。我們給孩子買了些吃的,安排在所裡宿舍休息。”葉國華說。

根據戶籍登記信息,民警隨後找到馬某此前的房東賈先生。賈先生表示,馬某5月入住後幾乎天天與妻子吵架,一個月前妻子離家出走。因為拖欠租金、水電費,賈先生已將馬某趕出出租房。

賈先生向警方提供了馬某妻子的手機,但也已停機。目前,馬某的兒子已被送往福利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