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沒有職業道德的律師,大家怎麼看?

回答作者


在說職業道德之前,得說一下法律公正。老百姓理想中的法律公正是事實公正,但是現實中的法律公正是法律程序的公正。打官司靠的是證據,法官又不是神仙,掐指一算就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是非曲直。因此,有時候因為一些證據的缺失或者失實,導致惡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好人的冤屈得不到申訴,確實很讓人氣憤。

可能大家受影視劇的影響,感覺牛掰的律師可以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感覺律師不因該代理一些惡人的官司,幫助他們逃脫法律的制裁。律師的司法代理行為其實也是受法律規範的,也不能肆意妄為。以前聽說過一個故事,一個律師暗中教唆證人作偽證,結果被吊銷律師資格。

在我們國家,司法類考試可是最嚴格、最難考的。我不是學這個專業,但是我也打過官司,也委託過律師。為什麼要聘請律師?因為一些司法程序很繁瑣,我們委託律師之後,可以讓律師代勞。同時,律師能夠為我們提供一些好的參考意見 :要打贏這場官司,需要蒐集哪些證據,在現有條件下,這場官司的最終能夠保住多少個人利益。

打官司畢竟需要絕對的理智。有太多的人,感覺自己佔理,能贏的官司都打不贏。法庭上如何辯護,非常重要。如何讓我們的申訴被法官採信很重要。有的人控制不住情緒,感覺被告的罪行三天三夜都說不完,提供的很多材料缺乏理性化,導致都不會被法官採信。如果有個律師幫助梳理一下,會非常有用。我們顧律師的目的是:讓本來應該屬於我們的利益不要流失。

越是一些企業家,越慎重,沒有和律師協商過,不會在合同上簽字,不會在法庭上輕易陳述。很多人可能還是受影視劇影響,感覺顧律師了,一切就可以全權交給律師了。錯!律師只是我們的參謀。我們的權利要靠我們自己去爭取、去維護,我們維護自己的權利決心能夠堅定律師的信心。

法律賦予每個人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一旦涉及個人利益,其實每個人都希望能夠引用對自己有利的法律條款。這無可厚非。律師受人之託,收人代理費,全力維護代理人的利益,不應該被指責。這就是職業道德呀!至於代理善良弱小群體的官司,還是代理地痞惡霸的官司,這由律師的個人信念決定。特別是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法律必定是堅持正義的。

對於絕大多數人來說,經歷的官司基本都是一些民事官司,經濟糾紛。這類官司屬於:民不告、官不究。彈性很大。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就很悲催:自己聘請的律師為了追求結案率,不去積極維護僱主的利益,反而忽悠僱主主動放棄大份額的利益。

從個人感情上來說,這就屬於不道德了。消費體驗很不好。如果這個時候,腦子一轉不過來,就誤事了,因為這個時候你感覺自己不懂,必須得一切聽律師,把律師當成世界上唯一值得信任的人,就壞了。律師可能會不斷暗示你,你的主張是沒有用的。

說實話,民事官司。一些利益不去爭取,怎麼知道不行?我經歷那一段事之後,反思之後感覺很恐怖,感覺自己的律師一直暗中為對方辯護的感覺。鑑於被告在“訴訟界”人緣很熟,我甚至懷疑自己的律師很有可能和對方存在私交。

窮人是打不起官司,打官司都是迫不得已。如果當時我完全聽信了律師的話,我今天可能永無翻身之日。

我還是那句話,不要用聖人的標準要求律師。律師也是要吃飯的。一個能夠盡心為僱主辦事的律師就是好律師。我們老百姓的很多官司都是民事糾紛,如果能協商解決,最好連律師都不要請。涉及商業上的法律事務,一定要請個律師,不要為了節約那麼點律師費,避免因為自己的無知掉入法律陷阱和捲入法律糾紛。

也許和你對薄公堂的那個人,是個無賴,是個貪婪的人,但是不太可能是人類公敵。沒有必要千刀萬剮,至於他的代理律師,其實和你的律師是一樣的。


學而樂乎


大量國企花公款聘請律師,往往有無良律師幫著企業鑽法律空子,出餿主意。上海聯合所有李J律師說,法律法規中沒寫“強制執行”,就可以不執行。這種歪曲釋法很惡劣,但很受意欲侵害勞動者權益的企業歡迎。萬一鬧大了出醜了,企業可以說律師是“臨時工”一推了之。司法局、律協應該加大監管力度,徵詢當事人意見,對這種知法犯法的律師應吊銷執照。😡😡😡


yifan53132145


職業道德是做人的原則,也是做人唯一的標準,它滲透了每一個行業,有人說律師是法律工作者,別用道德去衡量,難道法律工作者就不講道德了嗎?在當今的社會,一個不講職業道德的律師,他是沒有滋生的土壤的,也是遲早會被行業淘汰的,這就是現在有些人打官司不請律師的道理,不過缺乏道德的律師也是為數不多的個別人,畢竟律師是法律工作者,所以他們的一舉一動還受到法律的制約,只不過是行業之風,工作上有些欠缺。








幸福的源泉599


確實有的律師沒有職業道德,但你可以重新選擇律所,而法官無職業道德就悲劇了,因為僅此一家,別無分店,你無法選擇。


雪染的風彩1402762541


沒有職業道德的律師畢竟是少數,各行各業都存在少數沒有職業道德的人。當今律師這個職業也挺不容易的,要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談何容易?幾乎是在原、被告和法院三者之間"走鋼絲",稍有閃失,個人的人身安全尚且存憂。因此,全社會要形成尊重律師的辛勤勞動的良好風氣。


19480407


立法,無理索賠定詐騙,造假誣陷其罪反坐。


青山45216456


此類失德律師應由法律服務市場淘汰,但前提是要有健康的市場,而健康市場的前提是要有法治,法治的前提是要把公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因此,大前提是先管好公權力,才能管好律師。


叢之語之


應從立法上增加此類人群的違法成本!


炎黃後裔紅專


助紂為虐,邪惡幫兇,堅決打倒!


家樂裝飾一雷林


不好的律師跟痞子一樣,遠離這樣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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