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导读
11月29日,全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谭某飞、陈某荣、李某、张某1、谭某龙、张某2、曾某群、钟某富、陈某星、谭某辉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南县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涉恶案件。
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扫黑办工作人员以及被告人亲属等参加了旁听。
庭审现场
旁听人员
公诉机关指控
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被告人谭某飞无正当职业,其性格逞强好斗、性情暴躁,藐视法律威严,先后多次因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获刑,2016年9月30日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混迹于全南县,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逐渐形成以谭某飞为首要分子,陈某荣、李某、张某1为骨干成员,谭某龙、张某2、曾某群、钟某富、陈某星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成员有恃无恐,逞强好斗,经常纠集在一起,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在全南县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
谭某飞等10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谭某飞、陈某荣、李某等10名被告人到庭受审
讯问被告人
法庭辩论
合议庭听取辩解意见
庭审过程
庭审中,法庭对10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当庭进行举证质证,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量刑情节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至11月30日下午,为期两天的庭审顺利结束。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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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海明编审:李大军监制:兰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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