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了,还有三个叔伯,作为孙子该养活奶奶吗?

用户3818785096003


如果父亲去世,还有三个叔伯,作为孙子该养活奶奶吗?在亲情面前,如果分的太清楚,就会显得没有人情味,尤其是我们一直崇尚百善孝为先的传统文化。




在这里如果你非要用法律的框架来套用,那孙子自然没有抚养奶奶的义务,毕竟孙子相比于叔伯来说,还是远了点,叔伯才是奶奶的亲生儿子,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比如继承遗产,债务等等,叔伯他们都会陪排在第一位,更别说是养老了,他们更应该义不容辞,因为那是他们的责任和义务。

在亲情问题上,我个人更倾向于用情理和道德的态度去处理问题,这样才更能体现我们百善孝为先的传统理念,作为孙子,奶奶对你的隔辈亲,相信你在成长的过程中是有亲身体会的,否则你也不会在心里有该不该养奶奶的想法。


何况奶奶岁数也大了,日常生活也花不了几个钱,她最需要的应该是陪伴,那你就用你的闲暇时间陪她说说话聊聊天,排解一下老人家的寂寞,这对你孙子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长辈们你尽到你的孝顺的心意就行了,至于叔伯们对你奶奶如何,你不用去计较,也不用去评价,各凭良心吧!


诗词公寓


说说我自己的事,我是长孙,我父亲有四兄弟,也就是说我有三个叔叔,因我父母都早逝,我奶奶在三个叔叔家里生活,每个叔叔轮流住十天,没有到我家里来住,是我自己更求奶奶也在我家里轮流住十天,但老人家自己不肯来,说是有三个叔叔养她就好了,后来我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就去叫奶奶来吃,然后再安排老人在我家住上两三天,如果我奶奶身体有什么不适问医生,我们都是分为四份出钱出力还有轮流守夜,奶奶在八年前去世的时候,所有丧葬费用也是分为四份,我承担的那一份丧葬费再与我弟弟分成两份。

因此,我认为你如果是经济不那么紧张的话,你应该自觉承担你父亲承担的那一份子,尽点绵薄的孝心,毕竟奶奶也是你的长辈。


阿泉57473169495


一,从法律上说,老人的子女是第一赡养人,还有子女的情况下,孙子没义务赡养老人。

二,从道义上讲,孙子应该养奶奶。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一直倡导孝顺,孝敬老人是最基本的品质,也是华夏文明传承的根本。

三,从情义上进,奶奶是你最亲的人,你小时候她侍候你,她老了你该伺候她。她对你付出了爱,你对她回报是理所当然的。

四,从能力上讲,如果你不是残疾人,不管怎么说,你有吃的,多你奶奶一口应该不是问题吧,不然,你的能力就无脸见人了。

现在的年轻人,不管怎么混,生存应该没问题,一个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费一年不过5千,摊到孙子身上,一年一千能拿得出来。

如果为一千元钱还计较的话,你混得不如一只狗了。不管是能力还是良心。





城头山看天下


你父辈五兄弟是法律第一财产继承人,也是赡养主体第一责任人。按照法理,继承你奶奶的五个儿子都是必须赡养责任义务,由于你责任主体的父亲和小叔都不在了,主要责任应由你三个叔伯担当,而你和你小叔的儿子如也继承有奶奶旗下财产也应当尽其中赡养责任自由任务。不能你奶奶还在,你父亲不在就可以逃避责任事实。毕竟你继承你父亲的财产里也有从你奶奶继承而来的,只要你奶奶还在替父尽孝是理所应当的。但你三叔伯没有权利要求你跟他们同等责任义务。血浓如水,还是多争取尽孝道吧。是我全承担我也不推卸,多多想想奶奶以前受过的苦。我奶奶九十多岁了,有三儿两女。父亲和两个叔叔三人平摊赡养费和医药费,我的两个姑姑嫁人不需要负责不过也是经常关照老人的。我也是经常在外回家看望,每次回去买果买肉买保健品少不了,每次逢年过节和回去探望都会给几百块补添生活费。一直想接奶奶一起住,老人家不同意而已。多看看近代农荒历史,多听听以前老一辈的困难事迹,我们这代这远比他们好过多。所以多困难也不要推卸责任,能多尽孝道不是每个人都来得及的事情。懂得爱老人,才能更懂爱生活。


以文悟心思


百善孝为先。无论儿女还是孙子辈都有赡养孝敬老人的义务和责任。我村有位九旬高龄老婶子,两个儿子四个女儿,按分家契约,婶子老俩口子分别由两个儿子养老送终,老婶子跟随大儿一家生活,老伴跟小儿子一家生活。十几年前大儿子因病去世了,老婶子就随大儿媳和孙子一起生活。这期间婶子老伴也去世了。尽管这样,老婶子生活过的也波澜不惊的。然而随后一件事却使事情起了变化,七年前,村里给老年人登记办理身份证了,老婶子孙子嫌给奶奶办理身份证要花费二三十元钱就不给办。但是老婶子小儿子也是六十多岁的人有头脑的,恐怕这以后有用了,就自己出钱出力给老母亲把身份证办了。没想到身份证办了的第二年,国家就开始给老年人就发放每月六十元养老钱了。自然每月六十元养老钱也是老婶子小儿子给她领了。然而老婶子那个孙子两口子也是财如命的主了,整天算计奶奶那点养老钱了,嫌叔叔给奶奶领钱了不给他了,心里怨气冲天,终于去年十月份竟然狠心把奶奶的包袱和衣服扔在了大门外,让奶奶和叔叔一家去,说他是孙子没有养活奶奶义务了。老婶子小儿子也是一个怕老婆的胆小鬼,也不愿养活老娘。结果现在老婶子在小儿子家、孙子家和几个早就出门嫁人的几个女儿家一家一个月轮流生活了。唉,每个人都有老了那一天的时候,别嫌弃生你养你的父母,否则一辈人看一辈人生活了,你今天嫌弃父母,终有一日你的子孙后代也会嫌弃你的,恐怕到时候你哭都没眼泪了。


西北孤独郎


如果有钱可以养,我儿子很孝顺他的奶奶,现在我儿子想孝顺都孝顺不上了,去年他奶奶已经离开了我们,他奶奶去年生病时,我儿子还是没有结婚的人刚刚二十一岁,去年给他奶奶买了一个轮车子给他奶奶,他的叔伯兄弟五个,堂哥有五个,只有我儿子最小他去买车子他奶奶。


石铃香


大实话:谁把你养大,你就要为谁养老,这是才是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

我们常说,父债要子还,生活中要是父亲生前欠了钱,那么债权人往往会找到其子女的头上,要求其子女代为偿还债务。但是,从法律上来说,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这两天就在网上看到这么一个事,不过是情债,不是钱债。

故事说的是小刘今年刚刚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没多久,但是自己在上大一的时候父亲就得了重病死了,此后一直都和母亲相依为命。最近奶奶也不幸得了重病,奶奶本来是有五个儿子,但是因为父亲和小叔都已经去世,所以就剩下三个叔伯。现在,奶奶生病住院需要10万元的费用,所以这三位叔伯就要求小刘替他死去的父亲拿出来2万元。但是,小刘这刚刚参加工作,确实没有这么多钱,所以这三个叔伯也就不愿意多拿钱给奶奶治病,并把责任推到小刘头上。

说实话,看完这个事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明明是这三个叔伯不想承担责任,还把责任推到一个不相干的人身上,真的是脸皮够厚了。

首先,从法律上来说,对于赡养老人的义务并不存在说什么“父责子担”的说法,儿子死了,那么儿子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就随之结束。毕竟,从法律上来说,儿子才是责任主体,现在责任主体已经不在了,自然责任也随之消失。而不是说,父亲死了,然后儿子来接班,肯定是没有这个说法的。当然,如果说祖父母之前对孙子有过养育,并且这个养育在孙子的成长过程中占了很大的比重,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孙子也是要承担一定的养老责任的。

不过,在这件事中,小刘的父亲死亡是在自己上大一的时候,并且父亲死后小刘一直是跟着母亲生活,显然跟奶奶没什么太大的关系。所以,其三个叔伯的要求小刘承担起父亲的赡养责任是不合理的。当然,如果是老人去世了,其名下的遗产也肯定是归三个叔伯所有,而作为孙子的小刘则不属于第一继承人。

然后,从情感上来说,现在生病的是自己的奶奶,而自己的父亲又已经去世,那么作为孙子的小刘要是一点力也不出,显然也说不过去,毕竟,那可是自己的奶奶啊。不过,我们也应该明白,在这件事中肯定不是说小刘要和那几个叔伯承担一样的责任,拿多拿少全看个人心意和自己的能力大小。

而现在小刘确实没那么多钱,没那个能力,那就不应该强求,并且这也不应该作为其他三个叔伯不拿钱给老人治病的理由和借口。毕竟,孙子和儿子的养老责任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说难听一点,当儿子的能和当孙子的去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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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实话


说说自己的情况,我兄弟三人,哥哥十年前就没有了,还有嫂子,两个侄子。父亲去世多年了,经过兄弟俩商议,母亲由我兄弟俩轮流管吃住。从没有向嫂子、侄子他们要一分钱。只要不把事情看得不太认真就行了。人都是要脸的,何必分的那么清楚,朋友们你说是不是。


一叶知秋255015546




无奈果业


有能力尽尽孝心也是很好的事情!

父亲去世了,还有三个叔伯,作为孙子如果有能力的话,也是可以赡养奶奶的。如果跟奶奶有感情的话,赡养奶奶当然是没有问题的了。一般奶奶都是看过孙子的,看这样子你应该对奶奶是非常有感情的,有感情的情况下,赡养一下奶奶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当然了,如果从法律和道义的角度来看,三个叔伯应该赡养你奶奶的,而你作为孙子辈是没有绝对的赡养奶奶的义务的。但是法律归法律,感情是感情。如果单讲法律的话,你的三个叔伯肯定是要协商赡养奶奶的事情的。

作为孙子,如果奶奶想你的三个叔伯了,你可以把三个叔伯请到家里面来,协商一下奶奶的赡养问题,也让你的三个叔伯尽尽孝心。因为孝敬母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样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你不这么做,可能你的三个叔伯就会得了便宜还卖乖的。

作为孙子,如果你决定赡养奶奶,那么跟你三个叔伯说清楚。从小就是奶奶看着你长大的,你可以跟奶奶一起住的,奶奶年龄大了,又跟你很有感情,那么也就不要有那么多怨言了,自己有能力就可以赡养一下奶奶。没事的时候通知你的三个叔伯每个周六周日有空过来看看奶奶,这样的话,既可以让奶奶开心,也可以让你的三个叔伯尽尽孝心。

综合来说,孙子没有绝对的义务来养活奶奶,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该是你的三个叔伯养活妈妈,也就是你的奶奶,但是如果你跟奶奶感情深厚,你养活奶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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