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相當於什麼官?

用戶58639260812


《水滸傳》裡武松解決掉景陽岡的老虎後,陽穀縣都頭看他身強體壯一表人才滿身正氣,就讓他做了陽穀縣的步兵都頭,縣裡的人都稱其為武都頭,而武松也就做過這麼一個小官,今天我們就聊聊“都頭”這個官究竟有多大。

首先說個大前提,《水滸傳》裡的故事雖然有歷史背景,但由於創作需要,裡面有不少官名還是虛構的,比如武松的這個都頭之職就多少有點突兀。就北宋而言,縣級單位的府衙壓根就不會有都頭這一職位,要知道都頭可是當時皇宮警衛部隊以及各路城防軍中軍官們的稱呼,在眾武官中這職位可不小呢。那麼究竟武松的都頭應該放在誰身上比較合適呢名稱,還記得當年隨高俅征討梁山的八十萬禁軍都教頭丘嶽嗎,他的都教頭一職就是都頭的意思。

丘嶽的都教頭和林沖的教頭級別差距有很大,林沖充其量只是個教官,而丘嶽可是實打實的皇家內部高級將領。北宋禁軍按種類來講分很多種,比如馬軍、水軍、步軍等,每個軍隊需要掌握的和訓練的內容又都不相同,而林沖是負責訓練槍棒的,所以他的官職才叫禁軍槍棒教頭。至於他的前綴“八十萬”也並非說林沖一人就掌管了80W個禁軍,這裡的數字指的是北宋鼎盛時期禁軍的總人數。

北宋每一都包括100人,並且都設有正副都頭各一人,所以按照武松當時的權力,其實把他稱之為衙役大哥也未嘗不可。但施公很巧妙的拿都教頭把都頭區分開了,我們就不要太過糾結了。


朱仝的馬軍都頭和雷橫的步軍都頭同理。


邏輯文史游


山東好漢武松景陽岡打虎後,轟動了整個陽穀縣治,知縣相公非常高興,有心要抬舉他,便委任他當了陽穀縣步兵都頭。武松這個步兵都頭之職究竟是個什麼官?相當於現在的什麼職務呢?

據史料記載,都頭是唐宋時期的一個武職,北宋在指揮之下設都的編制,都的首領就叫都頭。根據武松所處的北宋兵制,“馬軍每一都槍手、旗頭共十三人,其八十餘人並系弓箭手;步軍每一都刀手八人,槍手一十六人,其七十餘人並系弩手。"按照這個記載,一都管轄人員100人左右,基本上相當於現代軍制中“連”的編制。

從南宋開始一直到元代,都的職能逐漸演變,漸漸從軍隊編制演化為治安機構,元代村莊設有都頭,主要負責治安事務。

武松所處的北宋時期,地方上並無兵馬都頭這個職務,這是一級軍隊組織。《水滸傳》作者施耐庵是元末明初人,他所處時代的都頭是負責治安的小吏,所以他便隨手將這個職務安插到小說中,給北宋的縣衙門安上了兵馬都頭這個職務——當然,這只是施耐庵的杜撰。

根據元代都頭的職務範圍,再結合《水滸傳》中縣衙都頭的職能,我們發現都頭主要負責地方緝盜、捕賊、巡邏、維持秩序等具體事務,大體上相當於今天的縣公安局治安巡邏大隊長,在北宋時期就是縣衙門的衙役頭目,屬於不入流的小吏。


民國年間那些事


武松,是《水滸傳》中知名度最高的一個人物。雖然他出場的順序比較晚,但是他的出現無疑掀起來水滸傳的高潮,武松景陽岡打虎,鬥殺西門慶,醉打蔣門神,大鬧飛雲浦,血濺鴛鴦樓,獨臂擒方臘等故事淋漓盡致,讓人意猶未盡。



武松作為施耐庵筆下重點描繪的一個人物,他成功塑造了一個具有俠義心腸的好漢形象。這一形象歷經百年,經久不衰。好似一瓶陳釀越久越香。恰如一盆鮮花久看不厭。如今武松以成了家喻戶曉的英雄。

武松早年在景陽岡因打死一隻猛虎,而一舉成名,被稱為“打虎英雄”。後來被陽穀縣官府收編做了一名都頭。


那麼武松的這個都頭相當於什麼官呢?

都頭在當時宋朝根本不算什麼官,只是縣衙裡的一個公職人員。其權利也就是協助縣衙辦理一些民事糾紛,平時維持一下社會治安,手下也就十幾個衙役而已。充其量也就算是一個捕頭吧。

要是放在現在當今社會,武松的這個都頭,大概好比一個縣公安局的刑警隊隊長,當然了古代和現在是沒法比,現在的刑警隊隊長那權利大了。管理著一個縣的治安。


所以說武松的這個都頭按照時間發展的話,他的權利和地位也是在提高。假如武都頭穿越到現在,那就是一個響噹噹的人民警察。試想一下武松要是穿上警服會有多酷。

好了不廢話啦!想了解更多水滸人物故事,歡迎關注(任馳贏天下)每天為您更新精彩的歷史故事。


任馳贏天下


在殺死潘金蓮西門慶之前,武松也是個官,是陽穀縣的都頭。這個武都頭可厲害著呢!按照今天的標準,他就是威風八面的刑警大隊長!聽薩沙說一說吧!

武松的這個都頭很有意思,第一是縣長身邊的貼心人,第二可以指揮一些人。

書中寫道:那婦人臉上堆下笑來問武松道:“叔叔,來這裡幾日了?”武松答道:“到此間十數日了。”婦人道:“叔叔,在那裡安歇?”武松道:“胡亂在縣衙裡安歇。”那婦人道:“叔叔,恁地時卻不便當。”武松道:“獨自一 身,容易料理。早晚自有土兵服侍。”婦人道:“那等人服侍叔叔,怎地顧管得到。何不搬來一家裡住?

過了十數日,卻說本縣知縣自到任已 來,卻得二年半多了;賺得好些金銀,欲待要使人送上東京去與親眷處收貯使用,謀個升轉;卻怕路上被人劫了去,須得一個有本事的心腹人去; 猛可想起武松來,“須是此人可去。……有這等英雄了得!”當日便喚武松到衙內商議道:“我有一個親戚在東京城裡住;欲要送一擔禮物去,就捎封書問安則個。只恐途中不好行,須是得你這等英雄好漢方去得。你可休辭辛苦, 與我去走一遭。回來我自重重賞你。”武松應道:“小人得蒙恩相抬舉,安敢推故。既蒙差遣,只得便去。小人也自來不曾到東京,就那裡觀看光景一遭。 相公,明日打點端正了便行。”知縣大喜,賞了三杯,不在話下。

武松這個都頭,其實並不是北宋的軍隊都頭。

北宋軍隊裡的都頭,其實就是連長,是低級軍官。

縣政府裡面的都頭,不是軍官,而是負責抓捕盜賊的捕快,每個縣一般有2個都頭。

用今天的話來說,武松這個都頭,就是縣刑警大隊的大隊長!

武松手下有不少刑警,也就是書裡的士兵,可以幫他做事,伺候他。刑警大隊長從古至今,都有實權。在古代,刑警大隊長想要整整老百姓,也是很輕易的事情,藉機索賄也不算什麼。

除了武松以外,雷橫、朱仝、李立也是都頭,都是刑警大隊長。

劉唐去拜見晁蓋,想要一起去搶劫生辰綱,結果途中就被雷橫認為形跡可疑抓住,吊了一夜。後來晁蓋行賄給雷橫,才將劉唐救出。抓賊是雷橫的本職工作,把劉唐吊了一夜,劉也沒話說,自認倒黴。

由於有實權,老百姓也很尊重他。在縣城內,沒有誰敢隨便得罪武松,而且幾乎每個人都認識武松。

刑警大隊長在縣政府也是舉足輕重的,縣長對他很看重,把他當做心腹。

刑警大隊負責抓賊,是需要和罪犯正面交手的。當年都是冷兵器,沒有手槍,抓賊要肉搏,是靠真功夫的。都頭這個職務一般人是幹不了的,必須有能耐的人。

武松武功超群,全書裡面從沒被人打敗過,堪稱高手中的高手。

有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警察還需要一定的威懾力,哪怕不動手也要能夠嚇住罪犯,這點武松更是符合。

武松不但有武功,還身強力壯。書中描寫,武松身高大約是一米八五左右,體重至少180斤(孫二孃兩個夥計都扛不動他)!在當年,普通中國男人也就一米六,武松絕對是個大塊頭!一般小賊見到武松這個壯漢,就嚇得屁滾尿流了!

武松打了老虎以後,縣長一看他的身材就很高興,認為他很適合做刑警大隊長,立即給予提拔!

書中寫道:到縣前衙門口,知縣已在廳上專等,武松下了轎。扛著大蟲,都到廳前,放在甬道上。知縣看了武松這般模樣(高大強壯),又見了這個老大錦毛大蟲,心中自忖道:“不是這個漢,怎地打得這個虎!”便喚武松上廳來。 知縣見他忠厚仁德,有心要抬舉他,便道:“雖你原是清河縣人氏,與我這陽穀縣只在咫尺。我今日就參你在本縣做個都頭, 如何?”武松跪謝道:“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終身受賜。”

有人說,刑警大隊長也要聽公安局長的,那麼縣公安局局長是誰?

就是之前來抓晁蓋的觀察何濤!

何觀察的級別是從八品,副縣級幹部,主管治安。

生辰綱被搶走以後,知縣直接讓何觀察負責。縣長在何觀察臉上先預先刺好了發配的字,逼他破案。

書中寫道:只見階下一人聲喏,立在簾前。 太守道:“你是甚人?”那人稟道:“小人是三都緝捕使臣何濤。”太守 道:“前日黃泥岡上打劫去了的生辰綱,是你該管麼?”拔濤答道:“稟覆相公,何濤自從領了這件公事,晝夜無眠,差下本管眼明手快的公人去黃泥岡上往來緝捕;雖是累經杖責,到今未見蹤跡。非是何濤怠慢官府,實出於無奈。”

至於押送林沖宋江盧俊義的公人董超、薛霸、張千、李萬等傢伙,就是普通公安幹警。

那麼,我們可以明確知道,武松的日子其實很好過。

在縣城,武都頭是實權人物,油水又足,算得上地方一霸了。

如果武松不是為了哥哥報仇,殺了姦夫淫婦,未來的日子會很富足,有權有錢!


薩沙


水滸傳中介紹人沒擺脫官本位套路,和現在一樣,無論什麼人,只要和體制沾點邊,都要把職務介紹出來,而且還要渲染的似乎很大,比如林沖的八十萬禁軍教頭,魯達的提轄,武松的都頭。

水滸中還提到了各種官職,實則有些是不準確的。包括宋江的押司,武松的都頭,林沖的教頭都稱不上官,只能算作吏員。宋代官員和吏員界限分明,一旦為吏,基本是終生為吏。

宋代縣級治安分隸縣尉、巡檢。兩者地位相當,基本從九品。縣尉治縣城,而鄉里歸巡檢,可以一縣數寨,也可數縣一寨。巡檢司是縣派駐重要關卡類似現在檢查站之類公安機關。比如水滸傳中的清風寨應是設在清風鎮的巡檢司。

縣尉司所轄治安人員稱弓手,巡檢司所轄稱土兵。弓手為僱傭,土兵為招募。宋哲宗以後都用當地人員,不算軍人(禁、廂兵),也非民兵(鄉兵),而是專職公安人員,隸路提點刑獄司(類似省公安廳)。

都頭這個職務在宋代是真實存在的。宋代舊軍制廂、軍、指揮、都,“都”是四級編制的最末一級,員額一百人。“都”的領兵官馬軍為軍使、副兵馬使,步軍為都頭、副都頭。類似於現在連級。

除禁、廂軍外,地方上土兵也採用都的編制。我們可以把禁軍理解為大部隊,廂軍理解成武警,土兵、弓手之類理解為地方警務人員。

而弓手按縣之大小,北宋一般十人到五十人不等,一般少於都,頭領有時為十將、虞侯之類的節級。但武松、朱仝、雷橫之類都是縣尉司弓手(警員)的所謂都頭,知縣可以直接任命,不屬於公務員,算是知縣聘用的合同工,地位更低於禁軍廂軍中的正式都頭。可以比較為現在一個縣的刑警大隊大隊長角色。

另外,宋代不分馬兵弓手、步兵弓手。宋代所謂“馬軍”稱謂,必為禁、廂軍(宋代缺馬,馬軍未必有馬,但是一種身份)。

所以,武松的“都頭”在當時算不上實際意義上的“官”。  


趙燕雲


武松在井陽崗打虎之後走上了人生的巔峰,名氣大躁後成為了縣裡面的都頭,這個都頭按我們現在的話來說就是刑警大隊大隊長,都頭不是官,而是不入流的吏。

在宋朝以文官為重,縣太爺是經過正兒八經科舉上去的七品官,是被朝廷任命的最低等官員,在縣太爺的下面是縣丞和縣尉,縣丞是我們現在所說的副縣長,縣尉才是我們所說的縣公安局長,我見很多人說武松是公安局長,我覺得這個說法是不對的,武松原本是一個普通的衙役,在打虎獲得名聲之後被提拔成了衙役的隊長,距離縣尉的位置還有一定的距離。

都頭應該是軍隊裡面管理幾十人的一個小軍官,在宋朝縣城裡面是沒有都頭這個職位的,所以武松的都頭只能是別人對於衙役隊長的一個尊稱,古代越是處於這種底層卻有一定身份的人往往對別人稱呼自己都很有講究的,他們平時接觸的又是普通的老百姓,老百姓對於這些為朝廷當差的人又有著敬畏,所以一來二往的,在宋朝,都頭就成為了民間百姓對衙役隊長的一個尊稱。


可以看得見武松對於這個稱號還是在意的,在梁山上,當別人稱他為都頭的時候他都欣然點頭了,當時的土匪們對於這些曾經在朝廷當過差的人都有著一樣的敬佩,比如林沖的教頭,宋江的押司,所以在剛上梁山的時候,這個稱號成為了武松的一個隱形資本,為他減少了很多的障礙。

雖然名號上很響亮,但毫無疑問的,都頭就是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掌管著縣裡面的捉拿要務,是不被編入朝廷體制中的,不屬於官員中的一份子,是不入流的小吏,距離入品的官位還有這很長一段的距離,在文人至上的宋朝,以武松的武人身份基本上是不可能當得了官的。


孤客生


武松一輩子就當過一次短暫的“官”,也就是陽穀縣的“都頭”。

都頭這個官銜,應該是《水滸傳》作者杜撰的一個官銜,歷史上的都頭官銜是一個低等的武官,武松這個都頭嚴格意義上講算不得“朝廷命官”。

中國古代朝廷命官無論是七品制還是九品制,基本上就任命到“縣丞”這一級,再往下就是“吏”和“役”。武松的這個都頭應該是“吏”這個層面的縣衙的“僱員”。

儘管不入流,但是武松這個“吏”和宋江“押司”這個“吏”還是有本質去別的,宋江這個“吏”,相當於知縣的秘書(或秘書長),而武松這個“都頭”實際上是縣治安大隊的大隊長,有自己的一干部下。

很多人認為,武松這個都頭是刑警大隊長,其實,武都頭還真的沒資格破案子,要不然他也不會用“私刑”來解決他的哥哥武大郎被毒殺的案子了——直接抓人就是了。

武松當都頭時間短,書中除了寫武松幫著知縣往老家護送了一次貪腐的“贓款贓物”,沒有描述過武都頭日常工作是什麼,但是在書中卻描述過另外一個都頭雷橫的工作狀態。

雷橫是鄆城縣的都頭,和宋江是“同事”。

書中描述的雷橫的工作,是巡邏,主要是發現和解決地方的可疑分子和治安事件。劉唐就是雷橫在夜間巡邏時在破廟裡發現的可疑分子。然後五花大綁,準備帶回縣衙細細盤問。接著,雷橫順便到東溪村保正晁蓋家裡“打了一次秋風”,這才有了劉唐晁蓋相見併合夥商議劫取生辰綱的下文。

由此說明,都頭就是地方治安大隊的大隊長。當然也是知縣的高級差伇和保鏢。

武松是一個很好臉面的人,在他看來他一生有兩件事是很有面子的,第一件就是“打虎”,第二件事就是做“都頭”,兩件事都是經常掛在嘴邊的。他最願意聽的稱呼就應該是“打虎的武都頭”。

儘管武松是個浪跡江湖的好漢,但是,他對“體制內”還是很嚮往的,當他因為在景陽岡打死猛虎而被眾人披紅帶花的抬著擁進縣衙的時候,知縣見到這個“威猛先生”很是喜歡,先是賞了武松銀子,然後又讓武松做他的“都頭”。

武松面對賞銀,很是大度,他推辭的也很上檔次:縣裡的獵戶因為那隻吃人的猛虎縷縷被罰,日夜蹲守很是辛苦,不如將這些銀兩賞給獵戶。獵戶們當然是非常感激這個“打虎英雄”。

但是在知縣推舉他做都頭的時候,武松二話沒說就跪下磕頭,感恩戴德。

在這之後,都頭的經歷儘管短暫,但是武松很怕別人忘了自己曾經也是“體制內”的人,“陽穀縣都頭”就時常掛在嘴邊。


步武堂


巧了,兩個人都是由丁海峰飾演。如果說拍《人民的名義》的導演沒看過丁海峰演的武松,並且不曾有意識的引導觀眾把兩者聯想到一起討論,恐怕他自己都不相信。



曾有一個笑話:

老師:“小明,你的夢想是什麼?”

小明沉思片刻道:“有房有鋪,自己當老闆,妻子貌美如花,還有個當官的兄弟。”

老師:“北宋有個人和你一樣,他姓武!”


王事情


《水滸》成書於明代,書中官職記載和宋代真實情況相差很多。在之前的問答中老編也提到過,這裡不在複述。關於武松是什麼職務,經過分析,老編認為他不是官。

武松打虎後,被陽穀縣封為都頭。其實在宋朝,縣裡根本就沒有“都頭”這個職務。“都”在宋代是一個軍事單位,人數為一百人。論人數和今天的連相當,領兵官稱為都頭(馬軍稱都兵使)。 理論上都頭是最基層的武官了,但武松的都頭卻和這個都頭不同。

宋代縣一級,負責抓捕罪犯的稱“衙役”。衙役人數不多,按縣的等級從幾人到十幾人不等,通常又分為皂班和快班兩個班,班裡的頭頭稱為班頭。而所有縣裡的衙役都被稱為都頭,這是借用禁軍的都頭一詞,以示對衙役們的尊重。這就象舊社會凡是當兵的,百姓都叫他們一聲“老總”一樣。因此武松實際是縣裡的一個衙役,連班頭都不是。

宋代的縣從赤縣、畿縣、望縣一直到下下縣共分了十等,每等縣裡的班子成員品級都不相同。如赤縣的縣令是正八品,縣丞、主薄和縣尉分別是從八品、正九品上和正九品下。而下下縣的縣令是從八品,縣丞、主薄和縣尉分別是從八品、從九品和從九品下。陽穀縣究竟是哪一級的縣不好確定,但從其沒有縣丞來看,疑似是下縣(宋代下縣不設縣丞)。

即然是下縣,那麼班子成員中最小的縣尉都是從九品下了,那麼再往下的班頭和都頭都是無品級的吏員了,武松也不例外。因此“武都頭”並不是什麼“連長”,也不是“縣公安局長”,也不是“刑警隊長”,只是一個普通的衙役。


沙場秋點兵



武松在古縣府裡被譽稱為六扇門裡的管理者。換成現在就是縣公安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職務。也是一份風險職業,生在古時抓捕隨時可能火拼。

不過依行者武力值,遊刃有餘的事呵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