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解明朝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

明朝宗室,既不同於漢晉,又不同於唐宋。漢晉宗藩裂土臨民,猶如獨立藩國;唐宋宗室不胙茅土,其賢能者皆策名仕籍、自致功業,而國家亦賴之,其後雜進諸科與寒素等,而宦績相業亦相望不絕書。有明以漢晉唐宋為鑑,對前代宗室政策的內容有揚有棄,形成獨自的特色。有明諸籓,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且不可參合四民之業(即士農工商),並能世襲罔替。明代宗室政策,奠定於洪武初年,完善於永樂年間,包括宗室政治權力、經濟待遇和宗禁幾方面內容。

詳解明朝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

朱元璋

公元1368年1月23日(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明太祖在應天稱帝,建國號大明,年號洪武,以應天(今江蘇南京)為南京,大梁(今河南開封)為北京 。同年閏七月,大將徐達攻克大都,元朝殘餘勢力北遁。明朝建立以後,明太祖朱元璋在與其謀士們總結歷史上治亂興衰的經驗時,一致認為,宋朝和元朝之所以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是“主弱臣強”,朝廷得不到宗室藩屏,於是以前朝為鑑,決定建藩,於公元1370年(洪武三年)開始,分封諸皇子為親王,並規定一套嚴格的封藩制度。這一制度被明朝歷代皇帝奉為萬世不變的祖訓,一直延續至明末。

明朝皇族為朱姓皇室,本貫源自沛郡朱氏,後明太祖朱元璋之父遷鳳陽,故又稱鳳陽朱氏。由明太祖朱元璋以子孫蕃眾,命名慮有重複,乃於東宮和親王世系,各擬二十字,一字為一世。子孫初生,宗人府依世系立雙名,以上一字為據,其下一字則取五行偏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惟靖江王系不拘。明朝規制,皇子封親王,授以金寶、金冊,親王子封郡王,授以鍍金銀印、銀冊。皇姑為大長公主,皇姊妹為長公主,皇女為公主,親王女為郡主。

詳解明朝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

朱棣

明朝重建了比較規範的分封制,明太祖在全國各地封了包括自己二十五兒子(第二十六子朱楠幼殤,未封王), 與侄孫朱守謙,在內的二十六個王,在邊疆的藩王可以主持地方軍務。但靖難之役燕王朱棣奪位後,強化中央集權,藩王不得干涉地方政治軍事事務,不得擅自離開封地,結交地方官員,形成“有明諸籓,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的局面。

詳解明朝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

明代藩王蟒袍

宗室制度

皇子

據明史記載:“初,太祖大封宗籓,令世世皆食歲祿,不授職任事,親親之誼甚厚。”

明制,皇子封親王,授金冊金寶,歲祿萬石,府置官屬。護衛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萬九千人,隸籍兵部。冕服車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謁,無敢鈞禮。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則授金冊金寶,立為王世子,長孫立為世孫,冠服視一品。諸子年十歲,則授塗金銀冊銀寶,封為郡王。嫡長子為郡王世子,嫡長孫則授長孫,冠服視二品。諸子授鎮國將軍,孫輔國將軍,曾孫奉國將軍,四世孫鎮國中尉,五世孫輔國中尉,六世以下皆奉國中尉。

皇女

明制,乃定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婿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餘遞減有差。郡主以下,恩禮既殺,無足書者。

俸祿

親王(太子以外的皇子一律授予親王爵位)

郡王(親王之長子世襲親王,餘子皆封郡王)

鎮國將軍(郡王之長子世襲郡王,餘子皆封鎮國將軍)

輔國將軍(鎮國將軍之子皆封輔國將軍)

奉國將軍 (輔國將軍之子皆封奉國將軍)

鎮國中尉(奉國將軍之子皆封鎮國中尉)

輔國中尉(鎮國中尉之子皆封輔國中尉)

奉國中尉(輔國中尉之子皆封奉國中尉)

奉國中尉之子皆封奉國中尉(奉國中尉的所有兒子都世襲奉國中尉,不分長子、餘子)

洪武九年定諸王公主歲供之數:

親王,米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錦四十匹,紵絲三百匹,紗、羅各百匹,絹五百匹,冬夏布各千匹,綿二千兩,鹽二百引,花千斤,皆歲支。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緞匹,歲給匠料,付王府自造。

靖江王,米二萬石,鈔萬貫,餘物半親王,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紵絲、紗、羅各十匹,絹、冬夏布各三十匹,綿二百兩;已受封,賜莊田一所,歲收糧千五百石,鈔二千貫。

詳解明朝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

朱允炆

終明世,共有八十七親王(含靖江王)。其中明太祖封二十五王(一王后為帝系,七王被廢或自盡、兩王絕嗣),明興宗封四王(一王為追封,三王被廢),明惠宗封一王(南明追封),明成祖封二王(廢一王),明仁宗封九王(追封一王,絕嗣四王,廢一王),明宣宗封一王(後即位為明代宗),明英宗封七王(廢一王、絕嗣三王),明憲宗封九王(絕嗣六王),明孝宗封一王(追封),明睿宗封一王(追封),明世宗封六王(一王即位為明穆宗,追封四王),明穆宗封二王(追封一王),明神宗封七王(追封三王),明光宗封六王(一王即位為明思宗,追封五王),明思宗封六王(追封四王)。

明朝共計實封親王六十五位,追封親王二十二位(指始封王而言,不包括世孫、世曾孫繼位、或旁支入繼後追贈父祖的親王)。實封親王中,十六位親王因事被廢、除封(晉王、周王、代王、岷王重新復封,齊王、谷王復而再廢。岷、荊、唐府有親王因事被廢,由世子或旁支繼位,因未除封而未計入),十五位親王因絕嗣而除封。至崇禎朝明亡,共計有親王三十四位。南明三帝及監國魯王實封三王、追封七王、贈封(郡王死後加封親王)一王。

明太祖二十六子,八子趙王朱杞早夭,二十六子朱楠幼殤未封。為其餘二十四子及靖江王各擬二十字。宗室命名以上一字為據,而下一字起五行偏旁,以五行相生之火、土、金、水、木為序(明太祖各子已取木字旁名)。靖江王為明太祖從孫輩,故同其孫輩取火字旁名,初名為朱煒;後朱元璋將其改名為守謙,並令靖江王府後代命名不拘五行之例。

這是說,明太祖給每個兒子二十個排輩字(實際是一首五絕),然後按照五行相生的規則起名。這個世系從朱元璋的孫輩開始排起, 而五行從兒子輩就開始算。朱元璋兒子的名字全部是木字旁的單名,孫輩則按字輩和五行取雙名。比如明成祖叫朱棣,其燕王世系為:高瞻祁見祐,厚載翊常由,慈和怡伯仲,簡靖迪先猷。按規定,朱棣的兒子必須是高字輩,木又生火,第三字便是火字旁,朱棣因此給兒子取名為朱高熾,朱高熾的兒子屬“瞻”字輩,火又生土,需用土字旁的字,所以宣德皇帝叫朱瞻基。

詳解明朝藩王制度: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

朱標

朱元璋分封的二十六王

長子朱標東宮

次子朱樉秦王

三子朱棡晉王

四子朱棣燕王

五子朱橚周王

六子朱楨楚王

七子朱榑齊王

八子朱梓潭王

九子朱杞趙王

十子朱檀魯王

十一子朱椿蜀王

十二子朱柏湘王

十三子朱桂代王

十四子朱楧肅王

十五子朱植遼王

十六子朱栴慶王

十七子朱權寧王

十八子朱楩岷王

十九子朱橞谷王

二十子朱松韓王

二十一子朱模沈王

二十二子朱楹安王

二十三子朱桱唐王

二十四子朱棟郢王

二十五子朱㰘伊王

侄孫朱守謙靖江王

明朝的藩王名義上除了王府以外,即沒有封地,也沒有軍隊,但是作為皇帝的兒子,又有監督地方的職責,加上在地方經營百餘年,進行土地兼併,還是有相當的實力,所以明代中期才爆發了寧王之亂和懷化王之亂,明代規定藩王不得私自與朝官見面,未經宣召不得入京,而清朝則規定藩王未經允許不得離京,大家覺得哪一種更加合理,可以在下方留言,關注小編且聽下回分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