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路上開車撞死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走,算不算肇事?

天蠍NO1


只要是在路上 總會多多少少付一些責任。

我說說我聽到的兩件事情

第一個就是過年的時候有一個人把自己的轎車停在路邊 然後去超市買東西出來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車旁邊圍了一堆人上去 一問才知道有一個老人家騎摩托車 可能是因為老年痴呆或者其他問題撞到了他的車子的輪子上死了,按理說他的車子是停在路邊的司機也不在車上 而且是靠邊停的 應該沒有責任 但是後來交警分責任的時候也分了一部分責任給他,當時的說法就是他的車子沒有停在停車位裡面。

還有一件事 就是鄉間小路上一輛轎車壓死了一隻老母雞,當村民們發現這個事情的後立即騎著三輛摩托車去趕,總算是把這輛車給逼停了,談到賠償的時候又搞不定了,這是一隻下蛋的老母雞當時農戶的說法是雞生蛋蛋生雞 這樣的話 陪下去是個無底洞還好那天農戶的兒子從也從外面趕回來 就讓那個人賠了50塊錢就走了 當時按市場價 他那隻老母雞應該也在100塊錢左右他兒子是這麼講的 他說出門在外都不容易 大家相互理解 而且這個路是給人開車走的 不是用來養雞的 所以不怪她


軍幸子



所謂肇事,是指交通參與人,違反道路交通規則,導致了交通事故的行為。

那麼,在路上開車撞死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走,算不算肇事?

這要看什麼時間,在什麼地點撞死了什麼樣的狗

因為交通事故,是由於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導致了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必須要導致這兩方面之一或者是兩個方面,才稱之為交通事故。

那麼,狗是特定的物,而不是人。

所以,狗肯定不算人身傷亡,就看狗算不算得上財產,以及它的價值。

在狗的財產的性質確定、價值也是明確的情況下,那麼,肇事的人,撞死了狗沒有停車,直接走,有可能構成肇事

如果狗算不上財產、或者價值極其低廉可以忽略不計,那麼就不算肇事,就不是交通事故。

那麼有人可能就會問:

你這個律師怎麼回事啊?

怎麼說狗又可能算財產又可能不算財產的呢?

因為狗千差萬別,有的土狗基本上就是不值錢,尤其是流浪狗是無主的,算不上財產,也算不上損失;

而有些寵物狗可能非常貴重,可能是,狗主人的極其珍愛的寵物,比一般的財產還珍惜還珍愛;

所以,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不能一律是肇事,也不能一味不是肇事。


陳群律師


你好,我是訓犬師飛哥。

在路上開車撞死了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走,算不算肇事?

這個問題問的好。有人從法律上講,有人從人情道德上講。今天我就把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給大傢伙說一說。

時間,2017年8月份某天晚上七點左右。

地點,河南某市區大街,不在市中心,一個十字路口。

人物,警察叔叔,狗主人,車主,還有一條狗(品種我就不說了啊以免別人亂噴),小型犬。還有一堆吃瓜群眾。

在2017年8月份,某天晚上7點鐘。王阿姨吃完飯以後,帶著他的狗在外面散步。王阿姨也算是一個比較文明的養狗人。出門會給狗戴上牽引繩,然後帶上塑料袋。但是就在今天晚上,王阿姨有點崩潰了。因為她在路口附近等紅燈,然後和熟識的人交談了幾句。因為她給狗狗用的是那種揹帶式的牽引繩,也可能是今天出門的急,綁的有點松。狗狗竟然一下子掙脫了,向路口衝去。慘劇發生了,被一輛車直接碾壓致死。然後瞬間這個路口就熱鬧起來。一堆人圍著王阿姨和車主。雙方各執一詞。一個要賠錢,一個說我沒責任。最後警方到來。警察叔叔看了看也搖了搖頭。你們私了吧。最後經過協商,那個車主賠了狗主人一千塊錢。那條狗,主人買狗花了兩千多,然後經過這些年的相處,也就有了感情。一千塊錢說不多,說少不少,但是這件事情的責任我認為大部分的過錯在於狗主人。司機也只能自認倒黴而已。我國關於這方面的法律很含糊。一旦出了事,也只能是肇事司機,自認倒黴,破財免災。就連警察也只能是從中起到調解的作用。

各位,如果是你碰到這件事情,你會怎麼做?歡迎在下方留言。

我是訓犬師飛哥,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並點贊,謝謝!有訓犬的疑問可以在下方評論留言或者私聊我。


訓犬師飛哥


在路上開車撞死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開走,算肇事逃逸,再說一遍,算肇事逃逸,可能的處罰是罰款2000,扣12分。

這樣案例也是有的,比如有個司機撞死一條狗,開車離開現場,後交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上面寫著“現查明被處罰人於2015年8月20日8點05分,在高橋學院路大紅鷹學院附近路段實施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李師傅被交警罰了2000元,扣12分。

狗是公民的私有財產,當然要受到保護,撞死狗就是損害了公民的私有財產,這就是交通肇事事故,其實不光撞死狗,把道路交通設施給撞壞了,也不能逃逸的,否則會受到很嚴厲的懲罰。通常是,罰款兩千,扣12分。如果逃逸,車輛出現問題,保險也是不管的。

那麼撞了狗該怎麼辦?停車,報警,讓交警劃分事故責任,如果是城市禁養的狗,如果是沒拴繩的狗,司機可能不承擔責任,車輛受損可能還需要狗主人承擔,這是最理想的狀態,如果肇事司機逃逸,沒當回事,最後有理變沒理,得不償失。

有一個案例值得借鑑:沒牽繩!寵物狗衝撞摩托車被碾死,騎手摔斷三根肋骨:狗主人賠17000元,浙江麗水一隻未栓牽狗繩的寵物狗衝向馬路中間,撞上摩托車的車輪之間,被碾死。摩托車倒地,車上兩人摔下,駕駛員多處骨折。由於狗主人沒有盡到看護寵物義務,負全責,賠償醫療費用17000元。

這些案例都是我們最好的借鑑,我們的經驗也是從這些教訓中獲得的。


韓東言


首先,如果認為開車撞死小狗後沒有停車直接走了算是交通事故,那麼就需要認定開車撞死小狗的行為算是交通事故,只有交通事故後離開的算是肇事逃逸。

那麼,開車撞死小狗算是交通事故嗎?

答案是否定的。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交通事故應當是“行人與機動車”或“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事故,而不保護機動車與動物之間發生的碰撞,所以開車撞死小狗並不算交通事故。

因此,當你報案開車撞死小狗時,交警部門不會出現場,也不會出具責任認定書,因為這些都不在交警職權範圍。如果不瞭解情況的交警出了現場,也僅是對小狗主人和駕駛人之間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交給轄區派出所處理,處理不成,會建議雙方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

這時,面臨的一個問題是:如果開車撞死小狗不算是交通事故,算是什麼行為呢?

這應該算是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對於小狗死亡的損失,司機和小狗的主人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來承擔責任。

既然撞死小狗不算交通事故,之後的逃逸行為也就不算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了,只能算是一般的逃避侵權責任行為。

但無論如何,撞死小狗逃逸,這樣的逃避責任的行為都會遭到譴責,承擔的責任也會加重,正確的姿勢是,撞死小狗後與狗主人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報警,讓警察調解。否則,遇到蠻不講理的狗主人,司機還是真難以應付得了。


國哥V健身


算肇事逃逸!雖然法律法規對於撞死動物沒有明確的規定,但作為媒體人,有必要向正確的方向引領大家!

開車在路上,有時候貓狗突然躥出來,想減速都反應不過來,突然剎車、拐彎還可能造成車毀人亡的結局。撞到一條狗,沒停車,跑了,可能沒有人會追究此事,但相信車主也是很內疚的!

很多人認為,撞了狗,不被狗主人發現就沒事。不過一旦發現,一般狗主人也是獅子大開口!有一次路上撞了一隻雞,賠了300塊才走!比TM京東的跑步雞還貴!

在國內發生過多起開車撞死小狗的事件,全國各地處罰的標準都不太一致。有的找到肇事死機後要求與狗主人私了,有的

交警部門做出了肇事逃逸的處罰,罰款2000,,扣12分,拘留15天的處罰。

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交通事故的定義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那麼問題來了,狗算不算財產?有主人的狗,和流浪狗是否承擔同樣的責任?狗跑到公路上,侵犯了路權,是否應該受到保護?

撞狗要不要賠,甚至要不要向狗主人索賠是一回事,肇事逃逸是另一回事。把狗換成其他個人財產就能理解了。有交警表示:"不管撞的是人、寵物還是其他車輛。只要發生交通事故,一旦離開事故現場,就屬於肇事逃逸。"

這裡強烈呼籲寵物狗的主人,為了保證您愛犬的安全,遛狗時一定要記得栓好您的狗。


養車微助手


這裡有必要先界定一下肇事的認定條件。所謂肇事,就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的情形。

再回到問題,在路上開車,撞死了一條狗,沒有停車,直接開走。這算不算肇事?

壓死了狗,沒有停車,直接將車開走,不明確肇事,但至少有肇事的嫌疑。因為沒有將事情搞明就一走了之,這就是錯誤的行為,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之所以這麼說,我認為在路上開車碾軋了狗,是不是肇事,不能一概而論,應該區別對待。

其一,如果這條狗是有主人的小狗,是個人的私有財產,把它碾軋死了,就是使他人的財產受到損失,沒停車徑直開走了,毫無疑義,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逃逸,觸犯法律就必須接受法律制裁。

其二,若將狗壓死了,停車後經過充分調查後發現,該狗是一隻無主的流浪狗,加之又是因為小狗突然竄出道路,致其輾軋至死。我認為,這種情況夠不上肇事,可以將狗帶離道路,將出開走。

個人看法,可能有失偏頗,歡迎關注討論。


木子話文史


是否算是交通肇事首先先要取決於該事故是否屬於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第5項規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而撞死狗是否屬於交通事故,我們國家法律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在糾紛處理上有可能會產生爭議。不能絕對的認為是否屬於交通事故,所以被認定為交通肇事的可能性一般不大。

另外小狗畢竟也是一條生命,有的時候我們雖然可以把它視為是財產,但是有的小狗跟狗主人之間的感情還是非常深的,所以在處理此類問題時,一般會以調解的方式進行處理,因為畢竟法律在這方面的規定也是存在不足的。調解不成可以參照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來劃分雙方的賠償責任。



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生此類情況交警都是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可以按下面這幾種情況進行處理。

一,狗主人是否可以要求賠償,有沒有狗證是關鍵。

如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來說,有狗證的狗才算是主人的合法“財產”,否則不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狗證的狗被車輛撞了,在索要賠償方面有可能會遇到法律障礙,有可能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如果您真的疼愛您的寵物狗就一定要給它一個合法的身份。

二,雙方責任如何劃分:栓不栓鏈子是關鍵

既然要涉及到賠償的問題,必然要分清雙方的責任。狗畢竟不同於人類,它對私自上馬路產生的後果是不明白的,所以狗主人對狗的管理就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一般情況下,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時給狗帶著鏈子在合法的道路上行走,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牽著走,狗被車輛撞了,一般會判定為車主負全責,因為狗主人盡到了保證狗安全的義務,車主對狗受到的傷害或者是死亡進行賠償是理所應當的。

但是如果狗沒有鏈子拴著的,而私自跑到了馬路上,且撞狗的車輛是正常行駛沒有違法行為,從責任角度來說,是狗主人沒有對狗盡到保護的責任,應該是狗主人負全責。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狗主人和駕駛人員都存在一定的過錯,比如狗沒有拴狗鏈子,但是駕駛人員也有違章的一些行為,這種情況下狗主人和車主就應該是各承擔一部分責任,一個是車輛違章行駛,一個是沒有對狗盡到保護義務,但具體的賠付還要在警方的調解下具體商量。



所以對於車輛把狗撞傷的這種情況看似比較簡單,其實還是比較複雜的,因為裡面會存在很多的法律漏洞,也會存在很多的法律與情感之間的矛盾之處,所以在處理上,建議大家還是能夠放平心態,協商處理,司機出於人道主義,也可以適當的給狗主人一些安慰,但是如果是屬於流浪狗找不到主人的這種情況下,那就另當別論了。另外,如果因為狗主人的不當管理,給司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司機也是可以要求狗主人進行賠償的。


任律師工作室


16年正月初七,開車去醫院看一親人病。回來途中,在高速道上,猛看見一大鴨子伸頸縮項的在道上搖搖擺擺的走,前面的車都繞開它跑了。不知舍原因,鴨子一下竄到我車前,我瞎意識踩了剎車,瞬時一輛小車追尾,我的車屁股撞壞了。我的是新車,又是那天早上九點掛的車牌號,返回途中出了事故,氣極了。車主雙方越爭越茅盾,好象都有道理,又好象都又沒理,都圍繞這個鴨禍害爭道理。

交警到場,剪不斷理還亂,解決意見;個自商量處理。新年伊始,圖個吉利,少輸當贏。修車共用了三千多,十多天才得到車用。一個春節,過的非常悔氣。一個鴨子本來就不是一回事,可頭腦裡潛意識的裝滿了,損壞東西就要賠,傷了命就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意識,鴨子命也傷不得,且麻煩又很多。產生了條件式的瞎意識反應,不知這種羈絆陰影何時了。


秋舂


 交通肇事是指車輛行為人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等交通事故,承擔事故相應責任的情形。

很明顯,撞狗屬於發生碰撞,就算車主停車保護現場,也算交通肇事。如果車主開車離開,則屬於肇事逃逸。


所以題主的問題本身是錯誤的問法,應該問算不算肇事逃逸。

而對於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即屬於肇事逃逸。

在此想說的是,車主開車離開,可能是害怕相關的法律賠償。但是這種情況也要看具體分析,不是說一定需要賠償的。

對於流浪狗,它們的很多行為具有不可控制因素,如果撞死的是一條流浪狗,而且車主沒有違規行駛的情況下,那就不需要賠償損失了。如果車主違規,則按違規處罰。


而對於寵物狗,則需要看是否有牽繩。這樣的情況還是挺複雜的,因為動物沒有安全觀念,也沒有基本的交通意識。如果主人在馬路邊牽繩遛狗,被正常行駛的車輛撞到了,我覺得責任對半。車主雖然沒有違規情況,但是出於人道主義,做些賠償也是無可厚非的。馬路上遛狗,本來就是很危險的事情,車來車往,喇叭不斷,稍有不慎就會有可能嚇到狗狗,發生事故。



如果沒有牽繩的寵物狗,車主沒違規的情況下,可算狗主人全責。可是,車主還是有一定的責任的,起碼是一條小生命,而且對於他人的財產已經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寵主要負主要責任,車主次要責任。

總而言之,開車撞狗之後,無論車主有沒有驅車離開,都算肇事。既然肇事了,那就應該負相關的責任,可能這樣的責任並不一定是賠償經濟損失。車主逃逸了,可當做肇事逃逸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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