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冰箱、上夜班、連續工作16小時 京東雙十一被指“累慘”實習生

未來網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 程婷)近日,網上有關“京東將裁員超10% 擬先裁未婚未育女性”的消息引發輿論關注。

27日,京東官方回應稱:這些謠言被刻意誇大歪曲,甚至被個別自媒體有組織地大量傳播,已經對京東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目前,京東已收集證據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搬冰箱、上夜班、连续工作16小时 京东双十一被指“累惨”实习生

未來網記者注意到,陷“裁員風波”的京東近期還被多名網友爆料“壓榨”實習生,在京東實習期間每天工作時長10小時以上,且還有上夜班、加班等情況。

河南、安徽、江蘇等多地學生反映,他們在京東位於北京、合肥、崑山、句容等地的物流園區、快遞轉運站實習期間,都有過週末上班、加班、上夜班等情況,更有學生表示,雙十一期間連續兩天工作16小時。

根據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學生跟崗和頂崗實習期間,實習單位應遵守國家關於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不得安排學生在法定節假日實習、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

對此,京東集團公關部的工作人員回應未來網記者,“經過初步核查,在大促高峰階段確實存在部分實習生加班現象。針對個別園區操作與公司規範不符的情況,將按照相關規範進行嚴肅處理。”

上夜班、週末無休 雙十一期間連續工作超16小時

記者調查發現,週末上班、上夜班、長時加班現象多存在於京東快遞轉運、分揀中心。

南京某專科院校物流專業大二學生方南(化名)告訴未來網記者,11月5日至11月15日期間,她和班上40餘名同學被安排在江蘇句容市郭莊的京東快遞轉運站實習,主要工作是分揀快遞。

“實習期間需要服從安排,我被分到了夜班組,上班時間幾乎都是每天下午6點到第二天早上6點多。”方南說,而雙十一以後幾乎都是早上7點多才下班,11月10日和11日是週末,但是沒人休息。

方南還提到,“因為是夜班,晚上倉庫很冷,每天半夜會分批錯時吃一頓飯,但會吃得很快,然後繼續去工作。”

來自河南某本科院校物流管理專業的大二學生李源(化名),10月24日至11月13日期間和30多名同學一起到京東的北京某倉庫實習做快遞分揀工作。李源也告訴未來網記者,10月份上一天休兩天,11月份則很少休息,冰箱、洗衣機電視等都要搬。

“11月11日和12日都是早上8點上班、晚上12點下班,工作16小時,工資是100元/天,超過16小時的兩天的工資是按110元/天算的。”李源說。

此前在江蘇崑山宇培物流園區的京東倉庫實習的王敏(化名)則告訴未來網記者,他的實習期在6月18日前後,“男生負責從設備上接受訂單、推車去倉庫找貨,女生負責核實找出來的貨是否對。忙的時候一天工作14小時。”

此外,安徽某職業學院的大二學生張涵(化名)則反映,她和同學日前被安排在京東客服崗實習了五週,每週工作6天。“每天主要工作是接電話,每次通話時長從5分鐘到60分鐘不等,一天大概會接20-30個電話,工資按照首次解決滿意度和滿意度來算。”張涵告訴未來網記者。

張涵還介紹,工資按整月的情況算,如果一個月裡的80%的電話都是首解的,且客戶的滿意度在85%以上,每一通電話工資可按4.6元算,但實際上很多問題難以解決,最後實際可能只能達到0.5元一個電話的最低標準,平均一天的工資只有1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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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實習崗位後 學校溝通協調作用有限

根據多名學生反映的情況,實習生一旦進入崗位,其所在學校老師在保護學生權益方面起到的作用往往較小。

對於工作時間長,工作累等情況,方南表示,他們曾向學校老師反映過,老師向京東方面反饋表示學生做不了太大強度的工作,“但是實習過程中還是要聽京東方面的調動。”

方南說,老師也無奈。“老師表示如果我們出現身體不舒服,可以幫忙請假。”

王敏也反映,因為要上夜班等情況,一度有同學想提前返校。“後來還鬧過幾次意見,學校老師知道了,中間進行了一些溝通,後續情況有所好轉,恢復到一天上班8小時。”

不過,王敏表示,不久後又恢復到什麼時候幹完活什麼時候收工的情況,到6月18日前後,一天工作14小時就成了避不開的事。

至於張涵反映的情況,張涵所在學院的一名肖姓老師在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表示,該校也有學生在京東的實習工作是分揀快遞,按學校與京東籤的合作協議,學生實習期間每天工作8小時,不能強制學生加班。

“輔導員也明確跟學生說過,不管什麼原因不要加班;在京東方面與學校商量延長學生工作時間時也被學校拒絕了,但據輔導員瞭解,還是有些學生實習期間存在加班情況。”說到這裡時,這名老師也有些無奈。

京東回應:大促期間確實存在部分實習生加班現象

對於學生們反映的上夜班、長時加班情況,京東集團公關部的工作人員回應未來網記者,京東誠懇接受社會公眾輿論監督,京東物流對於各種形式的用工有明確的管理規範,經過對涉及區域一線園區的初步核查,大促期間確實有部分學生通過校企合作的形式在物流園區參加實習工作,並在大促高峰階段存在部分實習生加班的現象。針對個別園區操作與公司規範不符的情況,京東將按照相關規範進行嚴肅處理,並進一步加強內部制度管理,不斷完善針對學生實習的標準和流程。

未來網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學生實習“分件快遞”的現象並不少見,問題也頗多。

不久前,據媒體報道,鄭州科技學院的學生反映,他們將被安排去武漢、南京的物流公司做快遞分揀工為“雙十一”做準備。該校一名輔導員回應稱,學生是去物流公司學習各方面的經驗。但學生和社會輿論則質疑這是學校明目張膽違規組織學生實習。

去年“雙十一”之後,也有媒體報道稱,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公路運輸管理專業的240名大二學生被學校違規安排到韻達快遞西北分揀中心進行實習,最後以責令校方提前中止實習協議,安排學生返校,成立工作組排查整改等一系列處理收場。

就此類情況,今年10月光明日報曾發表《“快遞分揀”的違規實習是“多贏”嗎》評論指出,“如果學校組織學生實習的內容是做快遞分揀工,這肯定不符合專業對口或相近的要求,且不說具體的待遇以及是否加班,從工作性質上就屬於違規。實際上,這就是把學生作為廉價勞動力,解決物流企業在‘雙十一’期間人手不夠的問題。”

北京市春林律師事務所律師龐九林在接受未來網記者採訪時則指出,企業讓實習生長時加班、上夜班等行為違反了勞動法和《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

“雖然實習生沒有跟企業建立正式的勞動關係,但勞動法是適用這種勞動關係的,涉事的實習生可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涉事企業的違法違規行為。勞動監察部門查清事實後,可對涉事企業依法進行相關處罰。”

(文中學生名字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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