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借”和“借到”区别很大吗?你怎么看?

江名丹


法海一粟认为,借条上写“借”或“借到”并无本质上的差别。这可能与人们关于法律就是“咬文嚼字”的观点有关。

1、从文义上来看。借,就是暂时使用别人的财物等暂时把财物等给别人使用。借到中的“到”有已经拿到的意思。就司法实践来看,其实,这其中的差别并非本质上的差别。尤其是在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案件中。因为,如果无论借条上写的是“今借”或者“今借到”,原告都要另外提供证据证明借款实际交付的事实。否则,原告就不能胜诉。

2、网上类似本题目中的观点较多。而且这类观点把借条中的这两种写法之间的区别夸大到生与死的地步。其实,这是没有必要的,不过是制造了人为的紧张气氛。

3、从严谨的角度。当然,在出具借条时,表述严谨还是需要的。既然借条属于法律凭证,那么,予以严谨表达仍然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实践中的做法,就对借与借到不再关注,这种做法属于矫枉过正,也是有害的。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在民间借贷中,尤其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和“借到”是有天壤之别的,它们直接关系到借款合同是否生效和出借人的胜诉权。下面,我就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其中道理。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所谓的实践合同,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并不当然生效,而是需要一方做出特定的履行行为方才生效。具体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合同成立以后尚未生效,必须等到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借款时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因此,“借”和“借到”的区分意义便尤为重要。“借”仅仅表明出借人与借款人达成借款的合意,但并不能当然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若出借人主张已经交付借款,必须出具收条、银行转账流水记录等有关证据。

相反,“借到”不光能够表明出借人和借款人达成借款的合意,也能证明出借人将借款交付给了借款人。也就是说,使用“借到”能够减轻出借人的举证责任。

当然,为了保证案件胜诉,无论使用“借”还是借到,都最好向法庭提交所有证据。只是当出借人没有交付借款的其他证据时,比如用交付现金却遗失收条时,“借到”就比“借”更具优势。


冰焰


“借”和“借到”,在借条中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脱离实务,孤立的去谈论这两个字眼的区别,没有什么意义。

一、在简单的借条中:

在个人借贷借条中,有写“今借某某某多少钱”,也有写“今借到某某某多少钱”。有的人认为,“今借某某某多少钱”只是达成了合意,并不一定将借款给付对方,容易引起争议。这种说法是不恰当的,因为在我国多年沿袭下来的习惯,都是一手打条一手给钱,没有在借到钱之后先写“合意”协议的,前边先写一个同意借钱的字据,后边给钱之后再写一个字据。如果因此发生争议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不会认定“今借某某某多少钱”是没有给钱的“合意”协议。当然,出借人也有举证给付的义务。

二、在大额、正规的借贷合同中:

几千万、上亿的大额借贷,因为给付资金数额较大,筹措时间长,手续繁多,且涉及到借贷多方的重大利益,在借款没有给付之前,可以签定借款合意协议,借款到账时再立合同。这种情况下,因书写引发的争议不多,因为借贷合同比个人借贷借条列明的条款更多、更详细,且有专业会计、法务人员介入。

书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利息约定、借款人签字等必要内容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内容:

1、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

2、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

3、借款人签名应当书写身份证上的姓名,并注明身份证号,不能书写乳名、化名、曾用名。

3、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A向B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

4、最好有见证人或者担保人参与,在发生争议时,有人证明。


四哥有法说


当然有,举例说明。

张三需要钱,要找李四借。如果借条上写的是“11月28日,张三借李四3000元”,这个意思呢只表示张三在11月28号向李四借了3000块,这是一个单方面的行为,只表示张三的一个借钱行为。万一李四不借呢?

如果借条上写的是“11月28日,张三向李四接到3000元”,这就表示在11月28号这一天,张三向李四借了3000块,而且李四借了,金额是3000元,这是一个双向的行为。

如果借钱时,不管对方借不借给你,如果借条上写的“借”,是可以不还的或者否认对方把钱借给你的。所以在把钱借给别人时,借条要写“借到”,并不是“借”,切记!


大马猴娱乐风云


很多人作为借款人在写借条时或者作为出借人让别人写借条时,对于“借”“借到”,觉得没什么区别,就随手写上,没想到事后除了差错却带给自己很大的麻烦!

1.“借”从字面上理解,更多是一个动作、过程,表达出借款人有此意图,并不能真实反映出该借款是否已经出借给借款人这种结果。因此,在无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出借人凭此类借条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对出借人是否交付借款提出抗辩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不会支持出借人的请求。

2.“借到”从字面上理解,尤其这个“到”,已经表明借款有了归属,已经有了去向和结果了。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出借人已经履行交付借款义务的证据。

虽说只相差一个“到”字,但法律规定借贷关系以借款人收到钱时开始生效。

3.另外还要注意借条中的多音字,如:今还(hái)欠款”“今还(huán)欠款”相去甚远!

实际借款时,经常有人就为了这个字发生争吵,为此不惜诉诸法律解决。

比如,张某借刘某30万元,张某陆续还了一部分后,写下“今还欠款10万元”,究竟是“今还(huán)欠款10万元”,还是“今还(hai)欠款10万元”?

如果是“还(huán)”,说明还款10万元,尚欠借款人20万元。如果是还(hái),说明尚欠借款人10万元。仅仅一个字的发音不同,会有如此大的区别。

因此,我们在书写借条的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使用这个字,否则会导致歧义的发生。可以写成“今归还欠款10万元”;反之,可写成“今尚欠款10万元”即可。

4.附上一则规范的借条模板

借条

为(写明借款目的,防止借款人以赌债等违法债务为由耍赖),今收到 (出借人姓名)(身份证号: )以现金(或银行转账)出借的人民币 (借款数额) 元 (数额大写,防止篡改),借期 X个月 ,月利率/年利率 %(利率大写),(到期时间) 到期,本息一并还清。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利率大写)计付逾期利息。立此为据。

借款人:(签字按手印)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借款人:

借款日期:(大写)

在生活中打借条,是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的事,如果借条上不注意一些细节,借条就有可能无法生效,而你的钱也就可能有去无回了。


如意岛会理财


借和借到区别还是很大的。借条属于民间借贷合同的一种形式,表明了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凡是合同就涉及到合同成立、生效和履行的问题。"借"表明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就借贷问题达成了一致,至于是否履行不清楚。"借到"不仅表明出借人和借贷人之间达成了一致,还表明已经履行了支付义务。所以说两者的区别还是很大的,如果已经履行就要写借到,如果合同还约定了其他的履行方式履行时间就写借。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至一说法


凡事耍赖的,都有很多说法,不圆自说,诚信的至亲关系,不写任何东西,也照样,有借有还,还适时多加上一点土特产,或银行的利息,反之借出方应全面衡量一下,借款人的做人的基础理念有没有,没有的坚决不借出,免事后生非,吃力不套好,还落下话柄,又打官司,朱之文的例子,就是典例。让哪些臭狗屎,不要害了一缸好鸭蛋。好人一生保平安。


启东老陆


借条上写借和写借到的意思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果借条上写借,只能说明借款的事情,不一定就是拿到钱;如果写借到就是已经拿到钱。可见,如果已经收到钱就应当写借到;如果没有拿到钱就写借。这一点,应当格外注意。如果打官司结果是大不一样的。


窍门叮当猫


借条或欠条可有区别。


核风


当然,借到代表已经生效了,而借不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