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識20年的異性知己發生了關係,相處一個月後被對方要求分手,是因為什麼?

張mnb


能夠相識20年後才發生關係,不是一夜情就是婚外情。

首先,如果你們彼此真心因為相愛而在一起也不用等到20年後。

相識20年的異性知己,充其量也就是互相做著對方的止痛藥。

當被生活碾壓之後,從對方那裡尋找安慰和救贖。

其次,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也許對方並沒有什麼過人之處,但是因為從來沒有得到過,所以讓你心心念唸了20年。

現在你得到了,發現感覺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美好,而對方也失去了神秘感。

就像原本猶抱琵琶半遮面的美女露出了另外一半臉,你發現有一大片胎記,失望極了。

再次,如果你所謂的在一起只是你認為的。

你覺得對方跟你發生了關係就是默認了你們之間的關係,可如果對方只是想跟你做一個告別呢?

最後,如果你們彼此有家庭,對方分手的原因可能是:

1.意識到你們發生關係是不對的,後悔了。

2.你沒有滿足ta的要求,尤其是發生關係後跟你提出的。

3.在某些方面你滿足不了對方,例如性、錢、名分。


蜜禪


哈哈哈!除了你小器之外,就是皮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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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知道的一件事很像。

女的一直愛著一個不可能的人,屢次主動了都被拒絕。傷心失望痛苦,又不敢和任何人說,更不敢被丈夫知道。被所謂的異性好友發覺,乘機獻殷勤,假以關心之名。女人對他有了依賴,又被他知道了自已感情出軌的事實,怕他告訴自已丈夫。女人痛苦無助加上依賴害怕,就在男人家裡被推倒上床了。本來女人追愛不成,還可全身而退,畢竟還有一個愛她的丈夫。可再想回到原來生活,把柄卻落在別人手裡。她想斷了關係,那男人卻不肯。女人心力憔悴。最終,丈夫起了疑心,跟蹤之下發現了女人出軌的事實。最終丈夫無法忍受自已的枕邊人,心裡愛著別人,還把身子給了另一個男人。最終夫妻離婚。而那個所謂異性好友,出事後就躲了起來,還指責是女人主動引誘的他。

所以,男女本來就沒有單純的友誼。所謂的異性好友,大都只是望梅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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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顏與知己發生性關係,只是時間問題,像這對相識20年後才發生性關係,卻是少見。或是酒後,或是特殊情況,發生了性關係,也就把那層紙捅破了,當兩人裸體相向時,隱藏的秘密也就全顯露出來。正式夫妻之間都要磨合一段時間,何況這種露水夫妻,雙方各自有家庭,阻力會更大,一個月後分手也就正常了,如果再發展下去,後果很難想像,其實這樣很好,該得到的也得到了,沒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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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合適唄!

已經相識20年了,還是異性知己,肯定是除了上床以外,其他事情都已經很瞭解了。包括家庭情況,包括收入情況,包括感情生活,包括生活中的一切,可能都已經很瞭解了。

就差一點窗戶紙了,本來異性知己作為藍顏知己也可以維持友誼很好的。但是如果捅破了這層窗戶紙,有時候感覺也是很難受的,畢竟在一起了之後會發現很多缺點的,甚至是不可忍受的缺點。

而且認識20年的異性知己,沒有結成婚,如果在一起的話,估計也就是臨時需要而已,根本就沒有前途的,這個根本就不可能是愛情的,也就是可能感情有點變故,或者是找刺激,因此才在一起的。

因此,如果發生關係一個月分手的話,也很正常的。畢竟認識20年了都沒有結成婚,現在在一起也肯定是臨時的,不會有好結果的,可能也就是個備胎而已,也不要太難過了,分手就分手吧。反正也沒有吃大虧,隨著時間的流逝,過段時間也就慢慢淡了。

分手的原因也有很多,比如在一起發現很多缺點不可忍受的,包括睡覺打呼嚕,包括睡覺磨牙,等等,可能都是受不了的小毛病。不在一起不知道,在一起了又受不了。還是沒有愛情的緣故啊,有愛情了,這些其實也無所謂的。

綜上所述,20年知己沒有愛情,在一起一個月也就是臨時備胎了,沒有愛情的,因此一個月分手也很正常的,估計是不合適,不過過一段時間就淡了!還是想開點!


睿思天下


可見,皮肉之歡,皮膚之淫,如夢幻泡影,如電覆如露。

當你在雲消雨散後,若如那高天般空虛,彷彿已極度厭煩,彷彿要遠遠地辟易,則如指頭告了消乏之悔。

如果僅為解決生理要求,面對一個相識二十年非兩性意義上的異性朋友,或將得不償失,可見題主對女方或有情感上的希求。

男女多年的相識,男士或許已不滿足於普通朋友的呆板乾涸定位,企圖把雙方拉向兩性相交的潤滑溼地。他暗自做好了計劃,也暗自做好了相識二十年後劇然分手的準備,或許衷心並不情願因此而分手,或許他已厭倦了這種關係,只是為了給它畫個句號,至於結局則隨它去。

題主應已然預見到了這個結局,或許連相識的朋友都沒得做了,但他冒了這個險。

這或許源於男人側重於下半身思考,所以在二人以後關係的轉寰上,容易得過。

而女人側重於情感的考量,二十年相識的朋友情感,驟然轉為兩性交歡的男女情感,二者交戰牴觸,難以迴翔容與,月餘而退,可以知之。

至於把朋友拉向情人,值不值得,則當日如魚飲水,日後冷暖自知。





思之遊魚


恕我開誠佈公的講發生兩性關係屬於人類身上的動物性屬性,公母或雌雄或男女,在不同動物物種身上,都會發生兩性關係甚至同性關係,這種關係在人類身上發生時,有些情況事不受法律、理智、道德、文化、觀念等等的限制和控制的,也就是發生了就是發生了……

至於說,相處月餘後,對方要求分手,那就是因為法律、理智、道德、文化、觀念、習慣等等原因影響的了。現實中,男性對女性選擇,和女性對男性的選擇,思考和思維方式略有不同,不知道您的性別和對方的情況,但,不論男選女,還是女選男,不論您和對方是什麼年代的人群,某種意義和概念上的“門當戶對”是都是一樣的,比如90後,可能不像70後,要求經濟上的門當戶對,卻在相處感覺上要求彼此的匹配。這種決定,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在綜合比較和思考後的大腦決定,雖然發生兩性關係時,也是大腦發出的決定,但區別在於,發生兩性關係時的大腦反應,是動物性的本能反應,而提出分手的決定,是在對方綜合一定信息後,大腦做出的邏輯決定。

所以,別太情緒化,情緒化也是本能反應,也許對方眼中的你,和你眼中的對方,在某種前提下,並不門當戶對……

我不瞭解你們雙方具體的情況,但從心理和情緒角度而言,任何人或事,是否能惡意傷害自己,取決於自我的對這個人和事是怎樣的認知,怎樣的歸因……



Irene123456


不太明白,相識20年,異性,知己!為什麼要上床?

20年知己,可見交心無障礙,外表不嫌棄。但上床了!天,你們堅持了20年高純度友誼,怎麼說上床就上床了呢?怎麼就天雷勾地火到兩人都必須要上床取暖了呢。這真是對你們純潔友誼紅果果的踐踏。。

男女之間能成為知心朋友的很少,一般人就連精神上的情感寄託都很難遇到。但你們是20年知己啊,是多少人求之不得的,生活中做慰藉彼此的小天使還不知足,居然床上也要…嘖嘖,真是對靈的褻瀆。咳咳。。

為什麼要分?不外乎對方尷尬了,無法面對曾經的友誼;你長得寒磣,雖然精神上可以交流,但是TA不愛你,上床只是一時衝動,其實TA心有所屬,看在你們多年知己的份上,TA不忍心再欺哄你這個暖手寶,你復責暖心就行了;最後,你可能某方面的表現實在差勁,做不了TA床上的小甜心。

差不多就這些了,其他你自行腦補。



暖心語愛


20年異性知己,20年後才發生關係,說明你們真的是可以呢,竟然能剋制20年沒有更進一步,非常人啊,真的不是一般人啊,我很想知道,20年來,你們都是如何相處、如何交流、如何剋制的呢?值得很多人模仿和學習,能做到20年不進一步、不升華、堅持金剛不壞之身,太不容易了。

閒話少說,我早就說過,異性之間,是沒有所謂的紅顏知己、藍顏知己、男閨蜜、粉紅知己的,那都是騙自己的,男女之間,同性相斥異性相吸,這是千年不變的永恆規律,誰都沒法改變,男女之間,在一塊時間長了,遲早會出事的,即便你今天不出事,明天、後天、一個月後、一年後,甚至是十年二十年後,終有一天,會出事的,只是時間的問題。這不,堅持20年,就越雷池一步了嗎?昇華了嗎?還是沒有做到潔身自好啊。



男女之間,長時間相處,發生關係也是必然的,日久生情嘛,關鍵是要有心理準備,發生關係後,你們何去何從,都是成年人,長期保持這種關係的時候,應該意識到這個問題,也應該預測到終究有一天,你們會發生關係。

其實,不管是男女,既然願意保持這種關係,都很期待這一天的到來,當這一天真來的時候,這一張紙,就捅破了,不再神秘,男女之間,其實就是那點事,完了就完了,做了就打開天窗了,陽光出來了,事情,也可以拿到檯面上來說了,這就是說,打開天窗,說亮話。

發生關係後,能做情侶就做情侶,做了,那就放棄,20年後,你們至少都是四十大幾的人了,什麼世面沒見過?什麼經歷沒有過?要拿得起,放得下。

發生關係後一個月就分手,其實,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事情,很多人,沒有在一塊生活,男女之間,總保持一種神秘之感,也是這種神秘,吸引著你們繼續保持這種關係,如果早在20年前就發生了,也不會還有下文了。


發生關係後,大家就建立情侶關係,要生活在一起,才發現,跟以前神秘關係的時候,是兩回事,沒發生關係前,Ta一切都好,發生後,一切都不好,因為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涉及到柴米油鹽醬醋,涉及到生活的點點滴滴,進一步接觸和在一塊生活後,也就是彼此深入到最裡面去了解,此時,對方的問題和缺點才會凸顯出來,以前看到的,是表象,現在看到的,是心臟,現在是在用放大鏡看對方,哪兒都看不順眼,完全變了一個人似的。

所以,你們如果要保持永遠的神秘,就不要發生關係,尤其是跟自己的初戀,一旦發生關係,美好就徹底消失,紅顏知己也如此。

相處一個月就分手,說白了,就是不合適,可能是性格的不合適,既然不合適,大家都學會放手吧,尋找合適的,真正的一輩子情侶夫妻,不要在一棵樹上吊死。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朋友你好,書生為你解答。

也許早該捅破的窗戶紙,20年後才有了實質性進展。我在想,這算不算遲來的愛情呢?


僅從題面意思來理解,你們都屬於單身未婚的可能性比較大。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她覺得苦苦守候20年的知己,僅僅一個月的同居關係,就全盤否定了這段看似美好卻如此不堪一擊的感情呢?

分手歸分手,總得給個理由吧?

一、也許她發現,你們的生活習慣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做知己展現的都是最好的一面,做情侶之後彼此的缺點就都大白於天下了。兩個人只有真正在一起生活,才能判斷對方和自己合不合適。也許在這短短的一個月,對方實在無法忍受你的某些習慣,所以就選擇溜之大吉了。

二、發生了關係以後,沒有達到預期的愉悅感。

以前做知己,僅僅停留在精神方面的交流,現在有了肉體上的接觸,才發現一切並沒有想象的美好。或許是因為緊張,又或者是因為身體方面的原因,總之,相處的不那麼和諧。既然不能愉快地在一起,那麼分手也是必然的結果。

三、或許只是想“嚐嚐鮮”,她想要共度一生的其實另有其人。

有可能她只是想一直和你保持這種知己關係的,無奈禁不住誘惑,才偷食了禁果。這原本就不是她的本意,只是一時之間沒有把持住而已。等激情退卻,冷靜下來之後,她還是會去尋找意中人的,只不過,這個人不是你,她只把你當做寂寞時候的犧牲品。

按理說,相處20年的異性知己,應該知根知底了。無奈人性太複雜,有些人或者有些事對我們來說永遠是個謎。既然看不到完美的結局,那我們就要學會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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