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回顾之:炸弹狂魔“靳如超”案件(三)

体态较瘦、肤色黄白、双耳失聪、口齿不清、稍有驼背,与人交流常用书写文字方式进行……”正是这么一个外表看起来十分平常的中年人,制造了109人死亡,38人受伤的系列惨案。

重案回顾之:炸弹狂魔“靳如超”案件(三)

人们面对这样一个残疾人在疯狂作案不禁思考:新中国出生的靳如超,曾经一个天真烂漫的儿童,是怎样逐步堕落成一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的爆炸案犯罪嫌疑人?这个残疾人为什么要制造如此重大的爆炸案?

靳如超,男,汉族,原籍江苏省宿迁县人。

1960年,12月7日出生;1968年,8岁开始在石家庄市光明街小学上学;1969年,9岁因病导致听力障碍,后转入棉三子弟学校上学。

1976年,16岁在石家庄棉纺三厂五七劳动公司参加工作; 1977年,17岁到棉三准备车间当工人。

1984年,24岁结婚。

1988年,28岁因强jian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0年,30岁与妻子正式离婚。

1994年,34岁母亲因车祸去世。1997年8月19日,37岁被减刑释放。出狱后,靳没有正当的职业,修理过三轮车、推销过化妆品、非法倒卖过火车票。

靳如超在8岁感冒发烧时,得了中耳炎,不久开始耳聋。据他家人说,这使他的性格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变化:原本开朗的他,开始变得沉默、孤僻。他在日记中回忆道:“他们没好好给我治……我的耳聋是从小打链霉素中毒而致聋的,后在90年又多次输液吃药打安定针、氯炳嗪、强痛定,都引起耳聋严重失去听力。”

一些了解靳如超过去生活的人谈到,他还在小时候,就经常受到别人的欺侮和凌辱。他自己也因为耳朵听力不好,以及家庭生活困难而没有上中学,小小年纪就进纺织厂当了工人,还烧过锅炉,做过按摩,中间曾多次失业。

和他一起上学的人回忆起学生时代的靳如超,说当时他的绰号叫“靳聋子”,浑身又脏又臭,他不搭理别人,别人也不爱搭理他。

靳如超的妹妹说,她从小就非常害怕哥哥靳如超,原因是他的性情太暴躁,动不动就打人摔东西。他不喜欢吃饺子,有一次,家里包了点饺子,他从外面回来看见,一下子就把桌子掀翻了。特别是1994年母亲因车祸去世后,靳如超的脾气更加乖戾。家人曾为其办过保外就医,但靳回来后就囚禁已经离婚的妻子,并把家里搅得鸡犬不宁,21天后又被重新收监。

爆炸中幸免遇难的靳如超前妻认为,靳如超这个人脾气很特别,他很少与人交往,喜欢看科幻片和科技知识方面的书籍。耳朵虽聋,但视力很好,他原先有一把猎枪,枪法很准,还会驾驶汽车和摩托车。他俩离婚的主要原因是他的性情残暴,动不动就打骂人,往死里打人,而且生活放荡,常常出去鬼混。

重案回顾之:炸弹狂魔“靳如超”案件(三)

靳如超的姐姐说,靳如超乖戾得要命,她怀孕的时候,靳如超让她给代写征婚广告,她没写,靳如超竟拿猎枪瞄准她,吓得母亲的叫声都变了调,她挺着大肚子就跑。靳如超出狱后姐弟很少碰面,见面靳如超就要钱,所以兄弟姐妹搬家,都不敢告诉靳如超地址。大家商量着把母亲留下的房子卖了,分给了靳如超1万元,靳如超却认为少给了他,为此两人结怨甚深。

说起靳如超,他的父亲和继母老泪纵横。靳如超的父亲指着自己脸上的疤痕说:“这都是靳如超打的。”他说,靳如超还曾用铁钩子将他前妻的腮帮子钩破。还有一次,靳如超把他前妻的手脚绑住,说要给她过电,吓得他前妻大声喊叫,邻居听见把电闸拉掉才没出事。靳如超对继母更是逢见必打,有一次甚至到厨房拿菜刀砍她。他继母一见他回来就跑,经常到派出所报告,希望将靳如超关起来。

曾经看押过靳如超的监狱管理人员介绍,靳如超1988年判刑后先在河北省第四监狱服刑,就因为他妻子来监狱探监时,狱友给他妻子倒了一杯水,靳就一口咬定狱友和他妻子通奸,非要杀了那人不可。后来,靳被转到深州监狱服刑。

负责16号楼的原棉三宿舍第一居委会主任吴淑兰在接受采访时告诉我们,靳如超父母离异,家庭不和,邻里关系也非常紧张。刑满释放后,他一直行踪不定,也断断续续到南方打过工。此人好吃懒做,有钱就花,花完就要,不给就闹。他多次到居委会要求给找工作,可给他介绍了四五个工作,他都不干,说是太掉价。靳与邻居闹矛盾,曾扬言要炸楼。案发前大家一直没有见过他,据说是去深圳打工去了。

靳如超正在石家庄北郊监狱服刑的弟弟,看到电视中播出的3·16爆炸案现场,毫不犹豫地说,“错不了,准是我哥干的,我哥心狠手黑,我俩以前也制造过炸药,他有这方面的技术。另外他报复心特强,谁得罪了他,他准会报复谁。”

“我哥哥总是离不开女人。”因犯盗窃罪如今在监狱里服刑的靳如超弟弟揭发说,“他经常夜不归宿,没有别的事,就是去找女人,他没有女人就活不了。”情况也确实如此。靳如超两次犯罪,一是强奸罪,二是杀人罪,也都与女人有关。看来,他并不是不要女人,只是因猜疑和埋怨,而对前妻产生强烈的憎恨罢了。

面对生活的困苦和不如意,靳如超没有从社会和自身寻找原因,却简单地推卸给某个人,这就是他的前妻。从1984年结婚开始,他就对前妻产生猜忌与怨恨:“她使用各种麻痹恶毒手段,让所有的人对我反感、毒、狠、整、气、害、疏远我……整天就是与别人谈闲话,说我没头脑。”“注意我再回去,我的生活、事业、交友也好不了。我走到哪,她跟到哪出坏,使我无能力为我的生活,使我无能力为我的事业。”

靳如超认为,同样是前妻,把他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搞坏了。如他与姐姐的关系,是前妻在中间进行了“挑拨”;他弟弟因犯盗窃罪被判刑,是前妻从中做了“手脚”。特别是他在1988年因犯强奸罪被判刑,本来是自己勾引和逼迫女人而犯罪,竟也怀疑是前妻一手策划的阴谋:“这段时间,他们设下美女故意与我认识,表面与我好使法引逗我,然后让我出手,目的是设法办到让我有强jian行为。”

靳如超还猜测,他母亲1994年被汽车撞死和他父亲被汽车撞伤,都与前妻有关系:“她害我妈的事,有可能我妈当时对她做的事不顺心,她反感了,与我妈吵嘴。恨我妈了,才害我妈。”“也有可能她已经用了我妈旅馆营业执照开了旅馆。怕我回去知道了,把我妈撞死的。”

这一次又一次的猜测与怨恨,使靳如超对前妻恨之入骨,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忘记这“血的教训”,决心要“报仇”。他在日记中一次又一次写道:“打她,杀、炸她。”“你要是不早点杀掉她,她不分在任何时候也要设法派杀手杀死你和出钱买杀手杀死你,她对你总是不罢休的。回去后,迅速立即在市内或者郊区找个租房提前做好一切准备。”

重案回顾之:炸弹狂魔“靳如超”案件(三)

四名被告

2001年4月17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了长长的死亡者名单,死亡记录显示,在这108条生命中,有年逾古稀的老人,他们劳累一生本该与儿孙共享天伦之乐;有出生才6个月的孩子,他们的人生之旅才刚刚起步;有天真烂漫的儿童,他们第二天本该走进学校的课堂;有充满生命活力的年轻人,多少工作等着他们去完成;有同时被害的夫妻和几代同堂的家庭,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如此共同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靳如超,为泄私愤,持刀行凶,并致人死亡;又以极其残忍的手段,连续在居民楼内实施爆炸行为,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和财产巨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爆炸罪。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且在刑满释放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

被告人王玉顺、郝凤琴为谋私利,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爆炸物罪;被告人胡晓洪为谋取私利,非法买卖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经审讯,靳如超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01年4月29日,靳如超被执行死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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