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五個基本建設” 建強農村基層組織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6日召開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會議認為,修訂《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是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的重要舉措,對於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工作的基礎,是貫徹落實黨的方針政策、推進農村改革發展的戰鬥堡壘,是領導農民群眾打贏脫貧攻堅戰、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核心力量。所以,必須堅持和加強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質量,從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鞏固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會議要求,各級黨委特別是縣級黨委要履行抓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的主體責任,加強基本隊伍、基本活動、基本陣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設。

建強農村基層組織,須培育好隊伍。黨員隊伍的建設與培養關乎黨組織的戰鬥力,能否建設一支作風好、素質高、能力強的農村黨員隊伍關係到當地的改革發展,關係到能否帶領村民群眾落實好政策、做好工作、辦好事情。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建設隊伍先要選好乾部帶頭人,對農村支部書記和“明白人、帶頭人”的選用培育要堅持優中選優、能中選能,把思想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質好、工作本領強、協調能力強、群眾威信高的黨員選出來,讓黨組織的幹部、帶頭人充分發揮“領頭雁”作用。同時,把有能力、有幹勁、有想法的青年吸納到黨組織當中,進一步提升基層黨組織黨員隊伍的戰鬥力。持續抓好基層黨員的學習教育培訓,增強理論水平,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專業技術本領提升,增強黨員隊伍脫貧致富的引領作用,進一步推動脫貧攻堅,帶動鄉村振興產業發展。

建強農村基層組織,須開展好活動。農村黨組織由於忙於農事、場地有限等原因,在開展活動上難免會有形式單一、方式簡單等的情況,以至於效果不盡如人意。開展好活動,要創新活動形式、拓寬活動內容,通過黨員互助、黨群互動,或以健康積極的文化娛樂形式開展組織活動,從而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

建強農村基層組織,須搭建好陣地。落實“建設便捷服務、便利活動、便於議事的綜合陣地”的要求,因地制宜合理調配資源,不斷完善制度上牆、加強支部資料整理,強化黨員活動室、宣傳陣地建設,以有形黨支部建設凝聚黨員,增強黨員“歸屬感”,推動基層黨組織威信提升,積極履行宣傳群眾、凝聚群眾、服務群眾的職責。

建強農村基層組織,須建設好制度。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度建設作為黨組織建設的重要內容,必須抓好抓實。要持續堅持“三會一課”制度、談心談話制度、黨內民主制度、黨員教育培訓制度等基本制度,同時,堅持黨務公開,暢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渠道,解決“一言堂”問題,避免基層黨組織出現“微腐敗”。

建強農村基層組織,須提供好保障。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工作經費保障,確保基層“有錢辦事”。須保證基層黨組織運轉經費的投入,及時落實到位,並做好財務公開定期公示開支情況。及時足額撥付村幹部工資、農村老年黨員補助等相關資金,對困難黨員給予生產生活方面的關心和幫助。同時,充分運用多種激勵保障措施,在支部考核評優、村幹部定期考核、農村黨員辦實事考評管理考核等的基礎上,通過宣傳典型、表揚先進的形式對錶現突出的支部或個人予以精神獎勵。

加強“五個基本建設”,建強農村基層組織,使每一個農村黨支部都成為堅強戰鬥堡壘。通過突出政治功能,發揮黨組織的組織優勢、組織功能、組織力量,提升凝聚力量、服務群眾的能力,動員並帶領黨員群眾打贏脫貧攻堅戰。

作者 白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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