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提到魯迅這個人,如果讓你用一個詞來形容,大概百分九十的現代人都會說:

嚴肅、教科書式、不苟言笑……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瞭解魯迅來自於,從小到大課本里的背誦全文,還有那張帶小鬍子不苟言笑的大頭照。

但事實上,這是對他最大的誤解。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陳丹青在《笑談大先生》裡說,喜歡魯迅,是因為他好玩。

“就文學論,就人物論,他是百年來中國第一好玩的人。”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所謂好玩,是清醒中不失趣味,毒舌中不失幽默。

相聲藝術家于謙老師,有被大家津津樂道的人生三大喜好:抽菸、喝酒、燙頭。

而在我看來,魯迅先生也有津津有味兒的人生三大喜好:

抽菸、寫作和搞笑。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他的幽默,在文字中體現的淋漓盡致

魯迅,原名周樹人,藝名周懟人。

文字是魯迅的懟人神器,每每讀來都讓你覺得深刻又有趣。

魯迅那個年代如果有微博,他一定是第一大段子手。

隨便一句話就能上熱搜,隨便一篇文保證十萬加。

他給文章起的標題,比我們苦思冥想的那些逗多了。

比如《人心很古》,比如《一思而行》。

人家說人心不古,他就說很古。人家說三思而後行,他說一思就夠了。

他還有一篇文章叫《論“他媽的!”》。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光看標題,就覺得想笑。

《論“他媽的!”》裡,其實魯迅是在批判某種國民性,可是到了結尾,他卻話鋒一轉:

我曾在家鄉看見鄉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嚐嚐看!”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你瞧,魯迅看的多透,就跟現代生活中,妻子明明滿心的愛意,嘴上卻罵丈夫“死老頭子”一個樣。

陳丹青說,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一個批判者同時心裡在發笑,那麼他的憤怒,他的批判,便是漂亮的文學。

說一個笑話,就能講一個道理,這種境界只有魯迅才有。

小時候讀不懂的文字,現在用成年人的思維和閱歷再回頭看,才明白魯迅先生是個多麼有幽默感的人。

他嫌你寫的文章水平不高,他會說:

“我佩服諸公的只有一點:這種東西居然也有發表的勇氣。”


他懟熊孩子時會說:

“小時候,不把他當然,大了以後也做不了人。”

他懟鍵盤俠或者槓精時會說:

“廚子做菜,有人品評他壞,他顧不應該將廚刀鐵斧交給批評者,說道你試來做一碗好的。”

他還說:

“我總覺得我的靈魂有毒。”

我倒覺得魯迅的文字有毒,讓人看完又想笑又想鼓掌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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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有趣,在於和朋友之間的相處

朋友眼裡的魯迅,才不是硬邦邦,一天到晚板著個臉的人。

當年每個認識魯迅的人提到他,評價都是:

詼諧幽默,喜歡開玩笑。

夏衍說——魯迅幽默的要命。 唐弢說——每次魯迅來他家,總是一進門就輕快的在地板上轉圈,打旋子。

魯迅打著圈,一路轉到桌子前,一屁股坐在桌面上,手裡端支菸,嬉笑言談。

那個畫面,簡直就是一個插科打諢,嬉笑怒罵的個性少年。

章衣萍的太太回憶說,有一天和朋友去找魯迅玩,瞧見老先生正在往家走,就隔著馬路喊他。

魯迅一直沒聽見,大家就攆到他家門口,說:

“嘿!對著你喊好多聲了呢!”

結果魯迅回答:

噢!噢!噢!噢!噢!

別人納悶,你幹嘛連續說這麼多噢。

魯迅笑著說:

“你不是叫我好多聲了麼,那我得都還給你呀”。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魯迅就是那種隨時隨地跟身邊人開玩笑的人。

就連送本書,都要順便來點兒小幽默。

他有位好朋友叫川島,剛結婚,於是魯迅送給他一本書。

他在封面上題詞寫道:

“我親愛的一撮毛哥哥呀,請你從愛人的懷抱中匯出一隻手來,接受這枯燥乏味的《中國文學史略》。”

咱們現在人贈書,哪有這麼說話的。

可是你再仔細讀讀,就能感覺到,魯迅一個玩笑裡,一邊肯定著朋友的甜蜜幸福,一邊送出了最有深度的祝福。

對待朋友最高的境界在於,幽默中不失真誠,調侃中不失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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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魯迅的朋友,一定是每天都很開心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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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有趣,在生活細節的點點滴滴

魯迅有個愛好,是給別人起外號。每次都能讓大家覺得,貼切又好笑。

當年他在三味書屋讀書時,有一項功課叫“對課”。

有一次,先生出的對課題目是 “獨角獸”,同學答不出來,就讓魯迅給支招。

結果只有魯迅說:

“那就對‘四眼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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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傻傻地信了,對了回去,結果先生氣到不行。

因為先生是近視眼,當時就帶著眼鏡,這不是嘲諷人家麼?

魯迅惡作劇完成,一邊用書擋住臉,一邊憋著狂笑。

還有一次,他看到女生總是哭,便給對方起了一個特別惟妙惟肖的外號,叫四條。

別人問為什麼,他說:

“女生一哭,眼淚、鼻涕齊下也!不是四條嗎?”


我猜聽到這種形容,大概那個女生也會破涕為笑。

別人都在假正經,那我只好假裝不正經。

除了在學校裡是幽默達人,魯迅在家裡,也是隨時隨地能蹦出段子的人。

有一次,兒子海嬰想吃他手裡的沙琪瑪,就問他:

“爸爸能吃嗎?”

結果魯迅的回答讓人噴飯:

“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果然是文字大師,一句簡單的話都能調侃出另一種趣味來。

魯迅的長孫周令飛曾說:

“魯迅跟我們課本里面看到的那種,非常嚴厲,眉頭緊鎖,特別可怕的感覺,完全不一樣。他是非常慈祥幽默的人。”

是啊,魯迅好玩了一生一世,結果很多人卻把他看成了一個苦大仇深,一天到晚發脾氣的人。都是教科書惹的禍。

明明他就是一個很逗很酷,一天到晚講冷笑話的人吶。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他的有趣,在於他的自然與童真

有些人的有趣,是骨子裡自帶的,無論多大年齡,都始終如影隨形。

魯迅就是那種,始終童心未泯的人。

有一次魯迅正在寫文章,外面的貓卻叫個不停,弄得他很煩躁,思路屢屢被打斷。

這可怎麼辦好?很生氣,又不能傷害小動物啊。

這時候,魯迅看到了手邊那個裝了50支菸的鐵皮煙罐,他拿起煙,對著那個讓他鬧心的貓咪,一根一根不停發射。


一個黑鬍子老頭,對著貓咪無可奈何的樣子,這嚴肅的人設要崩塌啊。

還有一次,女師大校慶,大家聚在一起搞文藝匯演。

當時已經四十多歲的魯迅被大家強迫表演節目。

但魯迅其實根本不擅長唱歌跳舞,無奈大家起鬨想看大神表演。

魯迅只好硬著頭皮上,他說他要演獨舞。

上臺以後,一點兒節奏感都沒有,

他抱著一條腿,在場內胡亂蹦躂,

但他毫無偶像包袱,不拘泥於師長形象。

結果大家都特別喜歡,笑聲連連。

魯迅呢!在鬨笑聲中,蹦躂地更起勁了。


真正活得有趣的人,不端著不拘束,放得開自己,也更懂得自嘲。

當年廣州的進步青年創辦“南中國”文學社,希望魯迅給他們的創刊號題個詞。

能當名人背書,還能沖沖銷量。

結果魯迅卻說:

“要刊物銷路好也很容易,你們可以寫文章罵我,罵我的刊物也是銷路好的。”


他就是特別瞭解大眾痛點的人,還能隨時隨地用幽默來解決問題。

陳丹青說:

“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了他的犀利或者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不流露。這不流露,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就像他講笑話,自己是不笑的。”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是的,最低級的幽默,是笑話還沒講,他自己先笑趴下了。

而最高級的幽默是,他不笑,你卻笑到前仰後合。

魯迅顯然是後一種。

魯迅: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胡蘭成說:

“魯迅先生經常在文字裡裝的呆頭呆腦,其實很刁,他真正的可愛之處,是他的跌宕自喜。”


什麼叫跌宕自喜?

說白了就是好玩。

這便是魯迅最珍貴的地方。

  • 現代人喜歡王小波,因為他不管是情書還是小說,都寫的無比真實有趣。
  • 我們喜歡一個人,表面上也許是因為這個人好看,或者條件好。
  • 但實際上骨子裡的趣味,才是一個人的核心競爭力。


唯有有趣,才是治癒這無聊世界的良藥。

唯有有趣,才能成就疲憊裡的英雄夢想。


唯有有趣,才是一個人的頂級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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