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後拆遷辦說是違章建築,該怎麼辦呢?

流浪追求


首先,你的情況是,翻建好還沒有裝修,就劃到拆遷範圍之內,拆遷辦說是違建!這個時間節點具體怎樣沒有說清楚,是公告前還是後,不做過多評論,但是希望大家平心靜氣的協商處理,不要讓剛剛發生不久單位悲劇再次上演!

其次,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城裡人拆遷成富翁,農村拆遷就成負翁;

2 村幹部和你好好談,談不攏就讓拆遷公司和你談,肯定能妥善處理的。哦,忘了告訴你,拆遷公司的都是紋身戴大金鍊子的,你懂的!

3 規劃要劃定時間節點,無休止的規劃讓別人怎樣居住,畢竟這社會是以人為本的在它們眼裡難道就沒有私有財產這個概念嗎?

4 手續是辦不了的,如果是住了幾十年的老舊房屋不堪重負、不能遮風擋雨了,我認為該修建還要修建的!衣食住行是人生在世的必要條件。

5 我們這沒有線的小城,市區的房子賣出去多少年,證件都不全。農村自己宅基地蓋個房子叫違章建築。

6 我們那裡建房還有補貼 ,瓦房推了建平方補貼兩萬 ,也沒說不給建 ,不過每年都會統計房屋結構 ,不過沒什麼用 ,都好幾年了拆遷也沒動靜 ,所以家家都把瓦房推到蓋樓房了 ,等他們拆遷頭髮還不得白了 ,再說我們那裡拆遷陪你一家十幾萬 ,再去買他們建好的 ,還得倒貼 ,再加裝修虧死 ,一點不划算 ,我想沒人願意拆;

7 我們當地很多人聽說要拆遷,都是突擊建房,但拆遷的時候麻煩來了,凡是沒有手續的一律不實物安置,損失慘重。

結束語:還是我大別山深處好,隨便蓋,鳥不拉屎,無人管,想蓋幾畝蓋幾畝,就是地太不平啦,工程量有點太大,吃不消,資金缺口有點大,另外交通極不方便,建材得靠人翻山越嶺背進去,歡迎您來此地建房,手續免批!


遊戲大咖王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歡迎關注北京京尚拆遷律師。

違章建築事實上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強制性規定建造的房屋。

一、違章建築一般可以被分為兩類

1、是違反《土地管理法》等未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而建造的建築物;

2、是違反《城鄉規劃法》等未獲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擅自在自己享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的建築物。

那認定違章建築的依據自然也是法律法規和規章,是有法定的程序性的,不可隨意認定。

二、認定違章建築的行政主體是否合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4條之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可知,要認定建築物是違法建築物應當由建築物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書為依據,其他任何部門都沒有這樣的行政處罰權。由此可知,負責拆遷的執行部門是沒有權利認定違章建築的。

三、認定違章建築所依據的法律和原則

認定違章建築應該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一般包括《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等。還要符合幾個原則:

1、法不溯及以往原則,即相關法律出臺之前的建築物不可用本法律法規作為依據;

2、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寬嚴相濟原則,即能從輕處罰的不可使用從重處罰;
3、歷史遺留問題,不得認定違章建築的原則。

三,認定違章建築程序的合法性

根據《行政強制法》,行政機關認定以及拆除建築時,首先是要去建築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的檢查和勘驗;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確定;然後對被拆遷人進行書面公告,限期要求被拆遷人自行拆除,給予說明維權途徑和期限,過了複議和訴訟期限,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才可以依法強制拆除,但是要依法送達行政執法行為告知書、限期拆除事先告知書即不告知被拆遷人自行拆除不得強拆,在被拆遷人享有訴權的法定期限內也不得強拆。

希望我的回答能解答您的疑惑,祝您生活愉快!


京尚拆遷律師


1 出示你的宅基地證。

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說明是百年老宅。從這個角度說,你們祖輩居住,中間沒有離開是個常住居民。宅基地證是最好的說明,不會因為拆遷辦說是違章就違章。

2詢問你的鄰居。看看是否都是你這個情況,如果一樣的話,建議你們聯合起來強辦法解決。

3如果你在城市,不是在農村的話,翻建是有嚴格要求和相關手續的,你辦理了沒有,如果你說私建,那問題性質就不一樣了。

4站在執法者的角度講,他們不會無緣無故的給你定性的,肯定是你這方面有問題


鄉村小流


很高興為您解答這個問題。翻建後拆遷辦說是違章建築,是否有違建的書面認定?是否違建,我們先要了解:1、翻建是否有審批手續呢?2、翻建時間是否在拆遷信息發佈之後?

一、是否在拆遷信息發佈之後進行搶修強建?知道要強拆,馬上把房子進行翻修,這樣的方法除了浪費掉你一部分錢之外,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因為類似的案件我們遇到了很多,一聽到說要拆遷要徵收了立馬去把房子翻新裝修,其實,這樣的舉動在拆遷方看來是十分的不明智的,因為一般情況來講,他們徵收的房屋面積,一般以房產權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記載為準,如記載與實際不相符合的,那就要好好調查一下是咋回事了。所以說搶建搶修這種行為是行不通的。

二、如果審批手續齊全,翻建也是在拆遷信息發佈之前。那麼您這邊的翻建是合法的,就存在拆遷方以違建的說法來壓低您的合法補償。這個時候你就要拿著你齊全的證據去找徵收方進行溝通了,如果溝通沒有效果,那麼直接起訴他們。也可以聯繫我們瞭解具體的維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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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土拆遷律師團


這個是赤裸裸的耍流氓,想把你這一份給吞掉。

當然我們還需要看看我們翻建的房子是否有申請得到審核和批覆之後我們翻建,那這個時候我們合法合規,那肯定是拆遷也是不算違章建築。

是否有經過審核批准。

現在在農村裡面,不是你想翻建就可以重新翻建的。在主屋方正的情況之下,也就是推倒重建,這種情況之下我們需要申請,相當於你需要蓋房子一樣重新申請。


經過審核後才可以繼續蓋房子,如果沒有審核資質方建超出了原來的範圍,那麼這個時候肯定是被劃分為列入違章建築。

面對拆遷,可以爭取到一定的補償。

如果是劃入拆遷的範圍,那麼這個時候就要求獲得一定的賠償,畢竟以前農村裡面四五代人都在裡面居住過,這個使我們享有的居住的權利。

嗯,不過面對這個問題,是否你有原來的房產證以及土地證,宅基地證。

如果證件都齊全,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提出合理的賠償,因為需要拆遷,肯定要對我們的居住問題給予安置。

這個時候我們可以提出合理的要求進行對我們的損失進行一定的補償。

關注懂農帝就是關注農村的狀況,懂農帝與大家一起關注農村】


懂農帝


翻建好還沒有裝修,就劃到拆遷範圍之內,拆遷辦說是違建,該怎麼辦呢?看你說的情況拆遷辦說違建是合理的,在你沒有翻建之前,你所住的位置已經在拆遷範圍之內了,在規定的紅線之內,是不允許違法亂建,更不允許翻建房屋。

為什麼你翻建好就規劃到拆遷範圍之內?首先判斷你是聽說要拆遷了,突擊建房,想爭取很多的拆遷補償,才導致拆遷辦給你認定為違法建築,認定為違法建築是有依據的,不說你也心裡清楚。

老百姓建房子的確不容易,把一輩子的積蓄都用在房子上了,你翻建房子到村委會寫申請了嗎?有規劃部門的建房手續嗎?這些如果沒有,給你認定為違法建築是合理的。既然你在這裡提問這個問題,大家都不知道你的實際情況,也無法斷定事情的處理方式,只有你自己心裡明白是不是違法建築?

在建房子的時候你是真的不知道翻建房屋需要辦理相關手續嗎?或者你的偷偷的把房子建好了,根本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建房手續?如果是這樣,拆遷辦給你認定為違法建築是合法的。

在翻建房屋的時候,一定要先辦理房屋規劃手續,建房許可手續,沒有這些,就是建好也是被認定為違法建築。所有說大家翻建房屋,一定把所有的建房手續辦好,再開始建房,不然受損失的可是自己。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也歡迎你和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瞭解更多拆遷補償標準的有關信息。








踏雪尋梅jia


住了四五代人的老房子,翻修後還沒裝飾好,被劃入被拆遷。拆遷公司說是違章建築。

翻修的時間是在劃入拆遷範圍之前,這不是違章建築,這是拆遷公司要賴帳,少給或不給你賠償。這是不合理的。應找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農家評述122


我想你們理解錯了,翻一修之前我寫過書面材料交上村裡了,後來鎮上土地的人也來看過,直是說批覆沒這麼快,剛剛又快到雨季,所以就沒等批覆下來就開始修的,村幹部都說過直要不超過原有地界,隔壁不投訴,也沒大的問題,我們還交了兩千元的垃圾處理費給村上。


流浪追求


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思路回答,答案如下:

國家對原宅基地因實際需要(危房或子女成長住房不夠)而進行的翻新,擴建是支持的,只需要報告,不同意可直接上訴法院。這時人權第一

對因改善居住環境而進行的翻新,在不增加佔地面積情況下,一般不與干涉。

對有投資性質的老宅基地房屋翻新,擴建,在未得到批准情況下,為減少爭議,提高效率,保障人權與公平,一般不予承認人均面積之外部分。

以上是國拆總綱,大眾共識,所以,臨時擴建搞面積是想不通的。


評論完不踏實


宅基地住了四五代人,翻建後折迂人員稱是違章建築,:一你那裡鄉村有沒有遠景規劃?有沒有按排你在規劃區翻建或原址翻建?本戶有沒有向村鄉報告和要求,他們是如何答覆?二:家中幾口人,在當地住宅戶佔地可建面積允許多少?三:原地原址翻建,若己改變房屋結構,經村鄉應辦理土地使用許可證和後續房產證,(不超面積),這種情況只需要一點工本費吧。另外有一種情況,牆身房體破舊,在原房原址原基上修建基本原樣房,(當地既不要求拆遷,又不屬新砌,只需要經過村,鄉村估計理解並不會為難)。四:若按人口,當地規定,佔地面積突破原址範圍,又改變房屋結構或樓翻樓平房翻樓房,就一定要取得縣鄉民房建設許可領得土地使用證和後續房產證。不然自翻自建確屬違章建築。如若當地可在原地翻,不違反原則規定,而是一時認為,這可與當地鄉村協商補辦相關證件,(估證要罰款上稅)。若既不聽指導不聽按排自作主張,又多佔地,這就是自已的責任了。假如農村城市都象你這樣那不亂套了。(當然以前也確有你這種情況甚至比你還嚴重,那是過去了,現在估計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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