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为什么会灭亡?

品明鉴清


1、自然灾害:适逢小冰川时期,各地多灾害,以西北为主。朝廷境况危难;

2、两头作战:满清山海关外虎视眈眈,西北李自成动乱不停。精兵刚打完清兵,又跑到西北打李自成,两头作战,精力有限;

3、朝代气质:纵观明朝,每一位皇帝哪怕是曾经被俘虏过的,明英宗都表现出了不畏、无惧的气质。整个朝廷,上至皇帝,下至大臣,在明面法统上,没有人怂,也就是不会出现宋朝时期说,称臣纳贡,和议给钱什么的事情,因为宋朝官员可以提,提了也没啥!但明朝官员想提都不敢提,只要提了,立马有人说你投降派。这就造成了困境之争,两头作战,朝廷很累的局面;

4、崇祯性格:崇祯有着天生的性格缺陷,看着好像很有主意,其实内心慌乱,大事面前没有主意。皇太极第一次攻北京城和李自成攻打北京城这两次事件中,完全可以看出,没有自己的主意,总想找万全之策,就是既不影响名声,又能保全社稷。纵观崇祯朝,天启留下来的战将很多,但后期投降的投降,战死的战死,剩下的都没什么了。如祖大寿、洪承畴、吴三桂投降。孙承宗、袁崇焕(争议)等战死。

5、魏忠贤之死:魏忠贤之死,很大程度上对于明朝的走向有很大影响的。破坏了东林党与阉党之间的平衡关系,导致东林党一家独大。那么皇帝也就失去了成为中间人的平衡地位,一家独大的东林党完全可以左右朝政。他们代表的事江南地主利益,因此对于边关与西北的事情,他们没有多么上心。而魏忠贤代表了皇帝甚至大明朝的利益。只有皇帝在,只有大明朝在,他的地位才能在。所以魏忠贤之死很关键。也是边关开始缺钱的开始,魏忠贤成为皇帝的打手,本来能再东林江南地方弄到很多钱给军队,但魏忠贤死后,皇帝因为身份和性格局限性,没有那么能弄钱了。后期短暂扶持的宦官,能力也不如魏忠贤。

6、党争事情:阉党、东林党喋喋不休的党争,消耗了大明朝的实力与劲头;

7、未成正统:崇祯最大的失误,就是没有及时将太子送到南京。导致后来发生的南明,各派争执正统地位的斗争,削弱了团结。


整体来看,满清入关纯属机遇偶然,建立在多尔衮英明的规划中与崇祯的性格缺陷上。也建立在中原内乱的局面中。以区区20万八旗军,统治了整个中原,很让人悲凉。多么希望天启帝或者他爸爸能够晚死十年,那么局面将会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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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说的正是大明王朝。有人说,明朝是历史上最有骨气的封建王朝,从未和亲,从未和谈,从未投降,大明朝铁骨铮铮,那么,为什么大明还是灭亡了呢?明朝的灭亡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的完的,简单说几点灭亡的原因。

1.皇帝虽不昏庸,却缺少力挽狂澜的实力。明朝的末代皇帝是朱由检,也是大家所熟知的崇祯!据我所知,崇祯是一个非常敬业的皇帝,兢兢业业,勤俭节约,可是他却刚愎自用,狐疑多变,从政17年,换了50多人首辅,试想换个这么多政府主要领导人,国家大政方针怎么能好好的推广实行呢?而且虽然他铲除了魏忠贤,却并没有有效的施政,处处显出急功近利。再加上放任党争,有些观点一直认为,明亡,实亡于党争!崇祯皇帝,自视甚高,一心想挽狂澜于既倒,只可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2.党争危害巨大。说起明朝的党派之争,有东林党和阉党。党争危害重大,无数忠臣成为了党争的牺牲品,党派之争延伸无数恶果,导致官场腐败横行,政令不通,很多政策施行不了,官僚阶级钩心斗角,相互倾轧,最后民心涣散,官逼民反。所以,党争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明朝的灭亡。以至于崇祯自缢前留下一句“诸臣误我”的感叹!

3.军事力量。明朝的军事力量强大,可谓坚城大炮,明朝铁骑可以完败满清敌军。但是,明朝末年农民起义严重,大明面临严重的内忧外患,一方面要对付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农民起义,另一方面对阵满清大军时刻的骚扰,明军始终处于两线作战。军事力量捉襟见肘,纵然战斗力强大,奈何无力回天!

4.天灾!明朝后期各地天灾严重,百姓民不聊生,农民起义爆发势不可挡,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总结起来,其实明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明朝的经济问题,明朝后期通货膨胀严重,白银需求变大,但是朝廷无法满足市场的白银需求,底层人民日益贫困,导致阶级矛盾加重,结合各种原因一并使明朝这一大帝国土崩瓦解!

为什么明朝灭亡的根本原因是明末的经济危机呢?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明朝无法适应经济与生产力得需要,必然导致灭亡。所以,明朝的经济危机明朝灭亡最致命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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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问题多多:

一是明代皇权孤单。秦代以来,秦始皇建立郡县制管理模式的中央集权,后世百代皆效法秦朝,所谓百代皆行秦政,采取皇帝和宰相分享中央权力、地方郡县管理的办法,地方绝对服从中央,全面确立了人治的管理模式。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持中央集权和王朝的统一。

朱元璋建立明朝还是为主采取这个老办法,设丞相、设六部。胡惟庸当宰相时被朱元璋杀了,宰相制度被废除。不设宰相,那中央政府的日常工作谁来负责?朱元璋自己兼任,朱元璋成了大明公司的ceo,中央政府事无巨细,由皇帝一个人裁决,这样的情况下本应该调整嫡长子继承制度,尽量选择有才能的子嗣继承皇位,可是终明之世都没有改变。

明宣宗之后,明朝大体是按照太监和内阁两套模式来帮助皇帝治国理政的,总体保持了皇权的稳定,又减轻了皇帝的负担。但是,皇亲国戚被完全排除在外,尤其是皇族,皇族本是皇权的一部分,所谓家国天下,但皇族一律不能干政,不能对国事评头论足,也见不到皇帝,这是明朝皇权设计的最大问题。

总的来说,明代的皇权高度集中,而且皇帝继承采取嫡长子继承制度,皇位的取得只和出生有关,与才智德没有关系。制度设计上,不管是哪个部门、哪个单位,政府还是军队,离开了皇帝就办不了事,皇权没有受到来自太监、外戚、皇族、权臣、军队等的威胁。但是皇帝成了真正的寡人,没有兄弟提醒、帮衬,没有皇族襄助,就靠自己的自发或自觉治理这个国家。当皇帝前作为太子一般没人抢位子,当皇帝后,一个人高高在上,埋头深宫大院,人情世故不通,一定程度上说,明朝皇帝是无手无脚又聋又瞎的怪物。所以明朝皇帝多奇葩,经常会干出一些蠢事。《皇帝的新装》不是笑话,在明朝,尤其是明末天天在上演,掩耳盗铃虽是寓言,但明朝皇帝经常干这事。

这样的体制对于王朝应付复杂局面是十分不利的。明朝276年间,发生过3件大事,这3件大事都说明皇权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一是靖难之役。二是土木堡之变。三是明末攘外安内。历史上真正被农民起义推翻的王朝就是元朝和明朝,元朝的统治方式是很落后的,明朝一个偌大的王朝竟然很容易就被农民起义推翻,这是皇权固化的恶果。

二是分封制度拖挂明朝。明代皇族分封制,皇子长大后,除了太子,一律分封到京城之外当藩王,亲王的长子世袭亲王,其余儿子封郡王,以此类推,最低的爵位也有年俸200担。朱棣以后,这些藩王基本被管束,不得参与军政事务,但是俸禄很丰厚。万历皇帝的爱子朱常洵,万历给他的庄田共达400万亩,后来折算为每年20000两银子。崇祯年间,皇族已数十万计,要花掉朝廷财政的三分之一左右。李自成、张献忠他们为什么起义?没有饭吃。为什么没有饭吃?多余的钱和米都在皇族家里。

这种制度朱元璋定下后,再也没有改过。崇祯皇帝省吃俭用有什么用?为什么不改?但涉及宗亲,涉及庞大的既得利益,要改谈何容易,不是给人造反的借口吗?长此以往,这个多米诺骨牌终要倒下,这个潘多拉魔盒终要打开,只是时间问题。

三是官员俸禄微薄。明朝的官俸低薄,各部尚书的官阶为正二品,全年的俸银只有152两,什么概念,就是守法的官员如果家里多一两口人,这点工资就养不活。尚书的俸银还不如一个亲王府一年开销的百分之一,而这样低的俸禄在朱元璋定下之后再也没有更改过。不能说低工资导致无官不贪,因为还有大清官海瑞。工资低,那大家都穷,甚至养不活家人,活人总不能让尿憋死,得想办法。贪污受贿成为官场风气。

有人说,公务员就是要低工资,但是要有个度。如果杭州市(2017年)的警察年收入只有12000元,那么这个城市你敢住吗?如果杭州市以这样的薪资招考警察,照样还会有很多人报考。低工资让明朝官员几乎都成为“既要当表子又要立牌坊”的阴阳人,阴阳人当政,政府能好吗?

四是纵容言官。朱元璋设立言官制度,本是纠举不法、劝诫皇帝,怕皇帝犯糊涂、怕皇帝被堵塞试听。但是发展到后面,不可收拾,打也没用,杀也没用。再说和低工资也有关,不折腾点动静,骂骂皇帝实在对不起这份俸禄。你骂我,我骂你,捕风捉影,人人自危。

此外,军事制度落后。明朝的户籍分为军籍、民籍,军人是世袭的,一代为军,代代为军,军队有自己的土地,实行屯田。到万历年间,明朝的军人的地位已经降低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军户大量逃亡,土地被兼并。而武官基本没有文化,要打战临时找文官挂帅。打战必配监军,以前是太监,后来是文官。军事将领在外打战,要防止朝廷里的小人诽谤,还要防止监军打小报告,处处受到掣肘。

简要来说,明朝最大的问题就是皇权孤单导致的决策腐败。皇帝个人的喜好对决策具有较深的影响,皇帝名义上生杀予夺,但实际上凭皇帝个人的智慧和能力,无法完全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和是非曲直,这样就无法知道群臣的真正心思,无法驾驭群臣。

管理是门技术活,提纲才能挈领,纲举目张,否则无法做出相对正确的决策,崇祯皇帝在实际上也是昏招跌出。不要说别人来打你,别人不来打你的时候,自己内部经常斗的揭不开锅,嘉靖大礼仪之争、万历国本之争就是最好的例子。

作为一个组织,最大的腐败就是决策腐败。什么是决策腐败?就是遇上事情,决策集团无法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一个相对可行的方案并迅速部署执行。

举个例子:A、B、C三个小组都要去往一个目的地,都走到了一个三叉路口,每条路都能到目的地,但他们都不知道哪个路近哪个路远,哪个好走哪个崎岖。A组的人为此走哪条路争的不可开交,一直无法成行;B组的人争争吵吵出发了,走了一段觉得不怎么对劲,又回头,回头走了一段又发现应该继续走下去,来回折腾;C组的人简单讨论征求意见后,有人拍板走第三条路。C组的人选的路不一定最好最快,但经过艰难跋涉,他们顺利抵达目的地。这时候A组的人还没有出发,B组的人还在来回折腾。

中后期的明朝朝廷大体就是A或B组,皇太极的清朝,已是C组了。努尔哈赤有句名言“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决策迅速,目标明确,执行有力。焉能不胜?

皇太极于1643年9月去世,清朝顺利解决皇位继承问题,皇太极的第九子6岁的福临当皇帝,皇太极的雄才大略的十四弟多尔衮摄政,这是个英明决策,这个关键时刻如果皇太极的长子豪格当皇帝,不利于清朝发展壮大。

明朝制度的全面溃败,明眼人还是可以看出来的。顺治元年(1644)初,清朝大学士范文程启奏摄政王多尔衮进军中原,提到“明之受病,已不可治”。前面说到皇太极和洪承畴见面到底谈了什么,让洪承畴决心投降?笔者设想,范文程能看到的问题,皇太极和洪承畴这两个才华横溢的人应该也能看到:明朝的政治腐败必然导致灭亡;李自成、张献忠的流寇作风成不了大气候;满汉蒙组成的清朝当时蒸蒸日上,是统一中国可靠的力量。








坐看东南了


王朝的兴亡与人一样,生老病死,都是自然规律。中华帝国一姓之大一统王朝的连续寿命,自秦始,宿命就是熬不过300年。明朝也不例外。

但有两个王朝要拿出来特别说明下。一是刘汉,国祚400余年,但分东西汉,中间被王莽的新朝打断了10余年,而且刘秀之东汉名曰中兴,实乃开创,至少不是自然传承。二是赵宋,寿命也超过350年,但分南北宋,而且赵构之南宋,偏安东南,不能算大一统王朝;北宋被金灭国后,南宋也是另立,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继承。

明之灭亡,从王朝兴亡规律而言,实属正常。创业维艰,守成不易,败家很快。一个王朝或一个企业能做成百年老店,就难能可贵,况乎300年!

有人又要唱反调了,为何人家日本天皇万世一系,从未改朝换代?很简单,日本天皇乃虚君,大多数时期没实权,徒有国家象征之华表;中华帝国乃君主专制,皇帝大权独揽,所以觊觎者众。做中国皇帝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职业。

明朝灭亡,也有自身原因。这个自身原因跟别的朝代灭亡也差不多,比如昏君频出,吏治腐败,党争内耗,宦官干政,天灾人祸,官逼民反,内忧外患,如此这般,没啥新意。

解答完毕,诸君以为如何?


千年第二


这个题目分成两个部分来讲:

1.明代宗室的财政消耗与亲藩庄田

2.明代宗藩的负面影响以及今天对此的看法。

应当说这是有点偏题了,但不说前面,又显得论据不足。先要说明的是,明代宗室到了明朝中后期数量巨大,由于亲疏有别,地位不同,待遇上也就差别很大。很多宗室归到了贫宗的行列,而与之相反的是大部分藩王和部分郡王宗支却富裕异常,显现出两极分化的趋势。

明代宗支的财政消耗

“切惟当今国家有二大事所宜及时讲求者:外之边防,内之宗藩是也”,明朝从中期开始,宗室就成了与边防相齐的两大问题。这里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明代宗室对国家财政的巨大消耗,这其中主要的消耗有三个方面:最受关注的禄米与禄银;大婚、之国等生活费用;还有奏讨之类的其他费用。我们一条一条来看。

先是宗藩禄米,这个由于已经有部分答案说到了嘉靖年间由宗藩禄米引起的财政危机以及随后的改革,那我也就偷点懒,从万历年间开始谈宗藩禄银的支出情况。万历十八年六月乙酉,礼部按照万历皇帝的要求,拟定了一份关于宗藩的改革方案,其中关于宗藩禄米有一款“议以各府额派禄粮仍增嬴余,截作定数”,也就是所谓的禄米定额化改革。于此同时,宗藩禄米也开始普遍折银提供(在这之前禄米折银的现象也存在)。换句话说,从万历中期开始明朝各宗藩的禄米(或是禄银)转为定额禄银支放。

那是否说这之后明代的宗藩禄银危机就解除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应当说,万历年间的这次禄银改革,一定程度上还是减轻了明廷的财政负担,但剩余的数量仍然巨大。比如万历三十九年礼部设定江西宗藩禄银定额为17万两,并且“永为定额,不许加派”(这是个FLAG,请大家记住),而江西布政司赋税折银约为83万两(此处采取的折银数据源于《明代整理与研究》,原文是根据《万历会计录》的分项折银标准统计而来,下附图,图片来源同前),宗藩禄银占当地税收的20.5%。而根据《明实录》万历十一年的记载,河南的宗藩禄银定额为26.84万两,而河南布政司赋税折银则约为150万两(来源同上),宗藩禄银占当地税收的17.9%。

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卫承芳,以“宗禄之数,今浮于昔;岁派之银,出倍于入。适今不为区画,亲与民日益俱困......”礼部具覆:“量增禄银三千九百两,以足十七万之数,永为定额,不许加派。俾小民少苏,各宗亦免重困矣。”依议行。——《明神宗实录》卷之四百八十九 万历三十九年十一月 辛亥

差礼科都给事中万象春往河南等处,启亲王集宗正、郡王与抚按酌议宗禄。象春随与抚臣杨一魁,按臣姜璧题称:该省各王府禄银共该二十六万八千四百余两......——《明神宗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九 万历十一年八月 甲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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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还有一些对各宗藩禄银的零散记载,比如位于陕西的韩王宗支禄银为9万余两,位于广西的靖江王宗支禄银为5万余两(广西布政司一年赋税折银也不过11万两而已,来源同上),位于湖广的楚王宗支禄银约为10万两。而湖广、陕西、山西、山东、四川还有许多藩王宗支,而且还需要考虑明末分封的藩王禄银。

命陕西抚按速处韩藩禄米,以济贫宗。韩府在平凉,迫近边塞,王禄三千石,其自镇国而下至中尉女庶,踰二千五百人。每季需银二万三千余两。——《明神宗实录》卷之四百三十二 万历三十五年四月 戊申

如广西靖江王府宗支支米者一千一百有零,幼者不知凡几,宗室养赡银计五万一千九百余两。——《松窗梦语》 卷之八 宗藩记

既然宗藩禄银仍然高昂,那是否可以退一步,说改革使禄银“永为定额”了呢?这个同样也是值得商榷的。就在万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明廷设置江西宗藩禄银17万两,“永为定额,不许加派”11年后的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当时巡按江西的汪泗论就上奏强调限禄事宜,而两年之后的天启四年,廵按江西的田珍上奏说江西宗藩禄银在万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就已经增加到20多万两了,惊喜不惊喜,意外不意外?当然明廷比你还惊喜,为此礼部在天启五年又重申江西宗藩禄银以万历四十八年为新定额;并在当年的十一月推广于全国,以天启四年额数为定额。然而几个月后的天启六年七月,巡按湖广的陆献明直接上奏说,限禄不该适用于楚王宗支,这就有点尴尬了。应当说这次改革至少在制度上保证了宗藩禄银的定额化,同时也让宗室人口膨胀对明朝财政消耗的恶性增长趋势得到了遏制,但它并没有也不能解决问题,明朝仍要面对巨额的财政消耗,并且这个消耗还会增长,因为藩王的数量仍在不断的增长。

巡按江西御史汪泗论奏:“......臣谓边饷不充患在肢体,宗禄告匮患在腹心......一曰限禄之明旨当遵......”章下部议。——《明熹宗实录》卷之二十八 天启二年十一月 癸丑

廵按江西御史田珍疏为宗禄势难再加限法断在必行内云:查得万历二十九年,三藩禄银止二十二万六千二百有奇,至四十七年则增至二十万六千七百六十余两二分而加其一以为民困,然犹四十九年积渐所至也。寻至于今不过五年而一岁所出已需至二十一万之多——《明熹宗七年都察院实录》卷之八 天启四年十二月初八日(注:此处万历二十九年禄银数据有误)

礼部覆巡按江西御史田珍疏言:“......查限禄奉旨在万历四十八年,即以此年见给之数禄银二十万六千为额......除亲王禄外惟以见在人数为额,即后日子孙渐夥,止于原额内差等均支,汇刻成帙,每宗各给一册,要于岁不益禄......”上是之。——《明熹宗实录》卷之五十九 天启五年五月 庚午

巡按湖广御史陆献明酌议,最急钱粮四款:......一曰宗禄。言楚宗之禄额设只十万有奇,乃天潢繁衍缺额数逾一万。限禄之法祗能行于他省,不能行于楚宗......——《明熹宗实录》卷之七十四 天启六年七月 己卯

再来看生活费用,明代藩王的生活费用对国家财政的消耗,主要有藩王之国前的养赡田;藩王大婚;藩王之国;修建府邸及其他工程;之国后对王府的供应与役使这几项。

这几项,我这里就只简要说下。明代藩王在之国(到封地)之前,明廷会划出一块大小不等(看皇帝心情,从几万亩到几十万亩都有)的土地作为藩王的收入,这就是养赡田。但在藩王之国后,这项收入就取消了。在明代早期,养赡田一般在一百顷(一顷等于一百亩),不过到了明中后期养赡田的数目也膨胀到了几千顷。而藩王大婚以及之国费用也是逐渐走高,本来大婚自有定制,但从明中期开始就一路走高,先是赏赐盐引,到万历间福王大婚更是花费三十万两;藩王之国更是弄得一路上鸡飞狗跳,天启七年更是有三位藩王同时之国的“盛况”。

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张似渠奏,奉旨拨给,福王府赡养庄田二千八百一顷九十一亩,徵银六千五百八十四两,报闻。——《明神宗实录》卷之四百五 万历三十三年正月 丁丑

赐兴王淮安、仪真盐一万引,以助婚礼之用。——《明孝宗实录》卷之四十九 弘治四年三月 壬寅

二十九年始立光宗为太子,而封常洵福王,婚费至三十万,营洛阳邸第至二十八万,十倍常制。——《明史》列传第八 诸王五

时寿王将之国,有司奉旨依益王事例:给船七百艘,车千四百六辆,宫人不支廪给,军校四人共一车,车给银二两四钱,令自雇用。本府承奉长史等官,告王谓:“兴岐二府启行时,船九百余艘,军校二人用车一两。”王遂具奏,请照二府例。兵部议谓:“前二府出京之后,官校暴横,甚于狼虎,虽方面官亦被凌轹,余船则装载私盐,余车则多索银两,经过地方不胜烦扰,坏乱盐法,重困斯民,此不可以为例。且郑淮荆襄梁五府皆仁宗皇帝之子,宣宗皇帝之弟,彼时之国所用船不过二三百艘,而军校俱无车两。德秀吉崇徽五府,皆英宗皇帝之子,宪宗皇帝之弟,彼时之国船亦多不过七百余艘,军校无车两,宫人无廪给。而各府亦远涉江湖,从容至国。比来所用车船,比之宣德成化中,已增数倍......”——《明孝宗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五 弘治十一年十二月 丙申

而藩王修建府邸等工程费用跟之国后王府消耗更是一笔巨额支出,对地方财政更是灾难性的。藩王修建(扩建)府邸、坟茔等工程本身就耗资巨大,而随着宗支增长还需要面对郡王、将军、郡主之类宗室的营建要求,到了明末惠、桂二王的藩邸更是各45万两之巨。另一方面,地方财政还需要负担各王府的特供以及王府差役(民校、厨役、王府官员的皂隶柴薪等),这些在明代后期陆续折成役银提供给王府,这些也占去了地方役银的一两成。

行在工部奏:“先奉敕脩襄王府,今内官王通等及襄阳府卫,各言本处屡经旱涝军民艰食,工力物料不给。”上令附近卫所州县发军夫工匠三千人往助之,物料取诸官不足宜市于民而官酬以直。仍令具数以闻,毋侵扰取罪。——《明英宗实录》卷之四十八 正统三年十一月 癸未

本府城内原有辽府,自郡王以下至将军、中尉、郡主、县主、县君、乡君等府共七十余处,递年修建宫室,创造坟墓,略无停息,民疲财耗。乞定与则例,自郡王将军以下,各有等差,房屋未及五十年者,不许輙奏修理。事下工部以为宜,从且请通行各王府如例行之。诏可。——《明宪宗实录》卷之一百二十五 成化十年二月 己巳

巡按湖广御史陆献明酌议,最急钱粮四款:......一曰藩工。言惠、桂两藩邸之建,每邸派工料银四十五万两......——《明熹宗实录》卷之七十四 天启六年七月 己卯

(正德)十六年题准:各王府官员柴薪银两,巡抚都御史转行各属,於均徭内僉徵。在省城者,解布政司。在各府州县城者,俱解本府。直隶州解分守道,转发该州贮库。——万历《明会典》卷之一百五十七 皂隶

最后是其他费用。除去上述两项外,各地藩王还经常向皇帝奏讨额外收入(当然也有的是皇帝主动赏赐),这方面主要是盐引、田地以及商课之类的税收。再就是还有一些非法收入,像抢占田地、私铸铜钱、夹带私盐等,这些这里就不多说了,后面说影响的时候再提一下。

弘治二年,令以湘潭县河泊所,与吉府管业。——万历《明会典》卷之三十六 课程五 鱼课

给兴王食盐岁一千引。——《明孝宗实录》卷之七十四 弘治六年四月 戊戌

亲藩庄田

亲藩庄田是另一项关于明代宗室的高关注点,这方面相关研究比较多,尤其是王毓铨先生的《明代的王府庄田》对明代藩王的庄田有非常细致的论述,我这里也就再偷点懒,就在王毓铨先生这篇文章的基础上,介绍一下。当然我们这里也主要讨论的是明代藩王的庄田。

关于藩王庄田的数量的统计,这个方面主要有两个间接渠道:一个是根据明代相关的报告与记载,另一个就是清代对更名地的统计。之所以只能采用间接渠道来了解明代藩王的庄田数目,是因为明代的官方文册像《明会典》、《赋役全书》并不列出王府庄田,而统计这些的王府文册历经兵火,至少现在还没有发现有残存。

先来看清代更名地的统计,大清入关之后接收了大量明代藩王的遗留田产,按照中国历代的惯例,这种无主田一般都会并入官田,但清朝除去用掉的,选择给剩下藩王田产换了个名,叫“更名地”。这也给我们对明代藩王庄田数量的统计提供了一个参考。

初,直隶各省废藩田产奉,防免其易价,改入民户,名为更名地——《清圣祖仁皇帝圣训》卷二十一 康熙九年正月 己酉

不过即使是更名地数目清代的相关记载也不全,而且详细情况一般零散记录在地方通志上(有的省份有全省的数目,比如陕西、山西;有的只有部分府县的数字,比如山东、湖南、湖北;还有的省份干脆没有,比如江西、四川;另外还有河南是与卫所田土合并记载的)。根据王毓铨先生的统计结果,光清代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记载的更名地数目已达17万顷(其中河南的数字是王先生根据《河南通志》内更名并卫所项11.4万顷减去万历《明会典》内河南卫所田地数字而来,湖广两省只算入有记录的数目)。

可以看到,仅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湖南五省的更名地数目已达到惊人的1700万亩,而更名地并不能与明代藩王庄田的实际数字相比。首先是在明末混乱情况下,各王府覆灭后,农民与豪强对王府庄田的夺取;这一部分虽然在清军到来之后被掠夺走了一部分,但清初记录显示当地农民仍保留了许多,详细情况可参考王毓铨先生的研究。再就是清军入关之后,对王庄的二次侵占,比如王毓铨先生就引用了大量清代顺治朝各地巡抚的报告题本,里面多次提到明代藩王的田土被豪强大量侵占,这也引起了顺治十三年的大清查,但清查之后仍有记录显示隐占未查报的。另外就是清初对功臣的大量赏赐,比如王先生就谈到顺治元年利用代王府房屋庄田对从军效力的有功将士进行了赏赐。最后就是清朝后来自己革除了部分地方的更名地项目,比如:

革山东益都县更名地。——《清高宗实录》卷之十八 乾隆元年五月 乙巳

再来看明代文献关于藩王庄田的记载。明代藩王的庄田包括两部分:一个是皇帝钦赐的;再一个就是自己扩张得来的(一般为抢占、奏讨、投献等手段)。

原本在明初,并没有赐田的定例,能得到皇帝的赐田的藩王也不多。但从仁宗开始,亲王就藩乞请得到赐田就逐渐增多,再往后基本就成了惯例,而赐田的数目也越来越多。成化年间赐田数已上千顷,嘉靖、万历、天启诸王就藩赐田更是多达数万顷(潞王受田多达4万顷;福王乞请4万,经过群臣讨价还价给减到了2万;天启年间瑞、惠、桂三王就藩赐田数是各3万,但地方直到熹宗死都没有括到,其中瑞王只括到8千,惠、桂二王在湖广总共只括到1万,这也让熹宗十分愤怒),另外王毓铨先生文章里还有许多其他藩王赐田的记载,但很多不完全,并能体现藩王的实际赐田数,而且即使如此仍然有许多藩王的赐田数目没有得到记载或只有模糊记载。比如四川的蜀王号称“富甲天下”(具体可参见蜀王府),而如此富裕的原因,普遍认为是四川有两护卫的军屯土地被划归到蜀王名下所致,以致成都府沃野的“十分之七”都属蜀王(可能有夸张)。

景王就籓时,赐予概裁省。楚地旷,多闲田,诏悉予之。景籓除,潞得景故籍田,多至四万顷,部臣无以难。——《明史》列传第八 诸王五

臣尝见蜀府,有二护卫屯田之利,富甲天下。——《皇明经世文编》卷之三百二十二 谭襄敏公奏疏 论理财疏

四川巡按孔贞一言:蜀昔有沃野之说,然惟成都府属自灌抵彭十一州县开堰灌田故名焉。近为王府有者什七,军屯什二,民间仅什一而已......——《明神宗实录》卷之四百二十一 万历三十四年五月 丁酉

藩王庄田的非钦赐部分就比较复杂了,因为明廷并不欢迎这种行为,也因此明朝时常有针对藩王抢占田土和接受非法投献的打击行动,比如组织清查、退回田土以及纳入当地册籍。关于这部分庄田的数目统计也多出现在官方的清查行动中,但这些数字显然远不能反应这部分的数目(比如王毓铨先生在文章中举的吉府案例,崇祯十五年长沙府知府堵胤锡上疏说光长沙、善化两地就有七八十万亩土地被纳入王府名下,不过这里应该是有夸张了)。

需要注意的是,明代藩王庄田的这两部分在待遇上是有不同的,钦赐部分往往受到明廷的保障,基本不会受到冲击;而非钦赐的部分就不一样了,一旦遇上整治,会遭遇被要求退回或是改革的命令。另外还有些情况,后面谈影响的时候还会提一下。

明代宗藩的负面影响以及今天对此的看法

这里我解释一下,明代宗藩是存在正面行为的(包括捐助、宣传正能量等),但一个是涉及不多,再一个就是也少。明代宗藩的负面影响基本可以归结于三个方面:一是对财政的消耗、二是兼并影响税收、三是恶行累累。

由于前边已经提到了很多,我这里也就只补充几点。首先是很多答主提到的宗室禄米拖欠问题,应当说这是事实,而且到了明朝中后期拖欠的也很厉害,尤其是部分贫宗。比如我前边说到的韩王宗支,万历二十八年到三十四年共28季被拖欠了60多万两,基本等于没给。那是不是可以据此说,宗藩的财政消耗并不大呢?这个我分两点来说:第一点,明代宗藩禄米或禄银拖欠的部分会被明廷已其他方式所补偿,比如上面说的韩藩就得到了盐钞、桩棚银的补偿并且拖欠的部分也在催征,另外各宗藩还存在挪借地方财政的现象,比如湖广地区万历三十一年到四十四年被诸宗挪借了100多万两;第二点,支出拖欠问题在明代各项支出中都有,不仅是宗藩禄银而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正是宗藩等问题导致明廷陷入财政危机引起的,税收收不上来,分的自然也少了,比如陕西平凉府负担的禄粮是12万多石越来越难征收,有时只能收到一两万,拖欠也就随之而来。作为明代宗藩体系主体的各藩王,通过各种手段弥补本宗禄银,自然使得宗藩禄银的大部分仍然支出出去,但留下的后果却是地方财政左支右绌。更何况大量拖欠本身并不能说明问题就不存在了,正如明末边镇军饷拖欠严重,但它仍然是明廷最大的财政负担。

湖广巡按御史彭宗孟奏:...诸宗告急则任意那借,自三十一年至今业借支一百余万矣。不早为区处,长此安穷...——《明神宗实录》卷之五百四十七 万历四十四年七月 壬辰

...象春随与抚臣杨一魁,按臣姜璧题称:...其每年布政司放给禄银,须尽存留徵完银两,尽数支给;有不足,则取杂派工价、商税及新增地亩等银凑给之;不足则于解部赃罚、历日等项银两量留给之...——《明神宗实录》卷之一百三十九 万历十一年八月 甲寅

今平凉府一十州县,额征边储禄粮共计一十二万七千九百八十余石,历年所完,有五七万者,有三四万者,甚有一二万者,以致迫于穷乏,不顾礼义,凌侮有司,肆无忌惮...——《松窗梦语》卷之八 宗藩记

其次,明代宗藩除去对地方财政的压榨,同样也对明代重要税收项——盐法造成了巨大冲击。这里一个是部分藩王得到了皇帝的大量盐引赏赐,还夹带私盐,对明代盐法造成了巨大的紊乱。另外就是盐运司的盐银被挪为宗藩禄银,主要是河东盐运司。由于明代盐法复杂,我这里就只介绍下河东盐运司一些比较明显的情况。根据《万历会计录》,在明代中后期河东盐运司每年可提供大约20万两的盐银,其中四千多解运太仓库,七万六解宣府,四万三做代王禄银,七万四给山西布政司抵补民粮。而根据《大明会典》给山西布政司的那七万四就是为了抵补各处禄银(此处原先叙述有误,已更正)。

户部请令山西运司每岁盐花盛结,于常额外再捞二十万引,开市以备王府禄粮之用;如岁伤水捞,仍供正额。从巡抚都御史王珝奏也。——《明武宗实录》卷之一百十九 正德九年十二月 丙申

(嘉靖)二十七年题准:河东运司,每年该解山西布政司正餘盐内,动支四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两八钱,径解大同府收贮。补给代府原额禄粮不足之数。——万历《明会典》卷之三十八 廩禄一

(嘉靖)二十七年议准:河东运司正盐四十二万引,该银一十三万四千四百两。除解宣府年例八万两外,剩餘五万四千四百两,并餘盐五十万引,折银六万四千两,共银一十一万八千四百两。内除四万三千一百一十六两八钱,径解大同府,补给代府禄粮。其餘七万五千二百八十三两二钱,俱解布政司,抵补民粮及通融处补禄粮,各王府不得另行奏讨,径自支取。——万历《明会典》卷之三十三 课程二 盐法二

再来就是明代宗藩庄田兼并引起巨大的财政危机。这里面涉及到两方面的问题:藩王庄田的免税权和管辖权。我这里就只简要说下,更详细的可以参考王毓铨先生的《明代的王府庄田》。

先来说管辖权,明代藩王庄田的管理有两种方式,一个是自行管业,另一个就是部分答主提到的有司代管。有司代管始于成化六年,在这之前藩王的庄田甚至禄米都是自行征收的。但这个措施很快就遭到反复,比如就在弘治十二年,岐王与兴王就得到了孝宗的许可重新自行征收,吉王也是在弘治正德年间得到了许可,更糟的是还有很多藩王并不遵行,比如德王。到了明代后期,得到了自行管业的许可的藩王就更多了,比如福王更是一开始就得到了自行管业的许可,还有像德、楚、秦王这种我们间接了解到的许可。更不用说对非钦赐的田土了,所以明廷才会要清查,要都代管了,还查什么。

户部言:“晋府庄田,近因本部题行有司徵收今管府事,宁河王欲乞照德、楚二府例,自行管业取自圣裁得旨这庄田着该府自行收管。——《明神宗实录》卷之一百四十一 万历十一年九月 壬寅

户部覆河南、山东、湖广各抚按疏言:“...福王因徵解而求丈管连跨三省遍遣中官虽有不许扰害之...且自行徵收谓有秦府事例...”时部寺台省衙门各疏言之。——《明神宗实录》卷之五百二十九 万历四十三年二月 辛巳

另外我这里补充一下,有部分答主说明代藩王庄田子粒征收很少,这个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自行管业我就不说了,就是在有司代管的情况下,亩收三分也是不能保证的。比如,山东德府庄田,每亩就是征租二斗,只有清河县是例外,就这当地有司还奏报德府官校有去加征的。

六部三法司等衙门尚书姚夔等奏:“...一河南、山东、北直隶土田,洪武、永乐年间许民开种永不起科。高阜低洼处所,听其采柴草、鱼鰕以自给。比来王府及势家,多谓空地弃闲,请为已业。民无田者,仍佃种之,每亩纳谷二斗或三斗者,人多怨咨。自今可定其数,瘠土纳五升,沃土不过一斗。仍谕势家,勿得请闲田,与民争利......”疏入,诏曰:庄田子粒不必定数,但不许多取......——《明宪宗实录》卷之七十六 成化六年二月 乙亥

初,德府庄田每亩准徵租二斗,在直隶清河县者,成化间以畿民劳困,减至五升,仍命其余不得比例。至是,临清州民奏称,本州庄田与清河接壤,事同一体,亦请量与减免。户部议覆,上曰:先朝己有成命,临清不得比清河例,其徵如故。——《明孝宗实录》卷之二十七 弘治二年六月 甲寅

然后就是藩王庄田免税权的问题,这个就有点复杂了,尤其是涉及到明代赋役的征收细则,我就只非常简略地说下,更细致的可以去参考王毓铨先生的《明代的王府庄田》和一些有关明代赋役的书。明代藩王钦赐的庄田、人户是免税免役的。非钦赐的部分,理论上民田人户部分要一体纳粮一体当差;原本是免税田土人户部分也要服部分劳役。但从实际情况来说,一个是要看能不能查不来,再一个就是登记的部分也不一定就能征发赋役。我这里以王先生文章里引用的吉府案例为例,简要谈下:吉府光在长沙、善化两地就兼并了当地四五成的土地,按照时任长沙知府堵胤锡的说法,当地的赋役全部由剩下的民地分摊,苦不堪言,最终导致民变。可见从实际情况来看,藩王的兼并行为可以说极大的影响了明廷的财政征收,同样也是明末的重要问题。

吉藩分封百十余年,宗支繁衍,阉校蔓延。除租禄之外,十分长、善之田为兼并者十之二,为投献诡寄又十之二。惟此两邑荒疲之民以六分瘠土轮十分重赋,当十分苦差,骨痛腹诽,匪朝伊夕。同知王秉乾近署县事,疾首民艰,求治过急,三上启于吉王,为善(化)民请命。未几而郡王宗室群譟于府(长沙府)。僚属俱闭户倖免矣。又未几而旗校扑捉里民于市,庄阉(管庄内官)榜掠里民于野。以致善(化)民一聚于南仓,长(沙)民再聚于北郭,而阖邑告变矣。斯时也,以千万人之同情,负百十年之沉痛,亦何惮而不为。决以燎原,势几不测。——《堵文忠公全集》1 直陈颠末疏 , 转引至王毓铨《明代的王府庄田》

至于明代宗室的种种恶行,这个太多了,我原本不想多提,但一点都不提也不好,随便找了两个例子。都不是亲王、郡王之类的,再一个也都不是地方官员奏报而是藩王自己奏报,这总不是诬陷吧。

辽王宠涭奏:镇国将军恩鑡、恩鏎、恩枪,奉国将军恩稠、中尉恩䤥、恩炼、恩钢等,听仪宾袁镛招集恶少,夺人财产,棰死平人。上恶其不道,命镇守湖广左监丞刘雅,密启辽王,拘恩鑡等幽之,其所集凶徒,即遣人往捕并袁镛等,皆问拟明白以闻,不许疎漏。——《明孝宗实录》卷五十六 弘治四年十月 丙午

岷王定燿奏:“臣府僻在边隅,密迩洞苗,土人故为夷风,所染不习礼义。比者宗仪繁衍,日就骄佚。或收方外术士烧炼丹汞,或强掠良人子女,或诈索军民财物,或追收息钱,侵夺民利,格死平人,或结无赖恶少游猎畋渔,或击鼓弹丝,夜游城市。本府一切公事,故称疾不来,来又喧哗,不敬臣。以前后敕谕宣示禁约,历年久远欺玩如故,且敕有定制,事变无穷。乞重降敕谕,俾臣奉以从事。”上从之,令改敕,赐王严加钤束。——《明世宗实录》卷之五百一 嘉靖四十年九月 甲午

最后就是回答本题了,扯了这么多才扯回来。应当说,明代宗藩是导致明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个如果是单独研究的话,大多都会提到。但知乎也不是做这个的,而且单独提到这个因素的题不多,提到了的话自然就会说到,比如本题。而在其他问题下,起码我还是看到很多提到了这点的,但不是单独说的话,很容易把这个问题与其他问题一起归结到封建中央集权制度上。这个说实话,单独责怪明代宗室并没有什么意义,因为这个问题只是明代高度扭曲皇权统治下导致的其中一个后果而已,一般会把宗室的批判集中到皇帝或者皇权,乃至是制度上。


刘侃而谈的话


天灾人祸,陕西甘肃等西北连年受灾,百姓流离失所,各种苛捐杂税,使流民增多,官吏不做为,朱姓王爷占据了大量土地和钱财,关外后金崛起,皇帝优犹寡断,君臣猜忌,面对内忧外患和各种不利因素,应急不利,决策也失误,没能贯彻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没分清主次,造成李自成农民军成了气侯,关外也损兵折将,最后被内乱所害,造成灭亡。


归家的绵羊


历史小冰河期带来的连年大旱,导致多年饥荒。

西班牙被灭国,导致南美白银无法流入中国引起白银慌。

内部党争和腐败也是原因之一

庞大的皇室成员成为巨大负担。

主要这四个吧


浩一一一


无论哪个朝代,腐败都是灭亡的最重要原因


皇协Jun精锐


朝代更替自然现象,人类都是逐渐灭亡,地球也是逐渐崩溃,何况一个朝代。庄稼熟了就收割,饭熟了就吃,人老了就死。万岁,永年这只是祝福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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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教治国,由理学为基础的邪教造成的。等等还没完,清朝他们继续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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