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的电影下乡现状

依稀记得小时候(九十年代时),每逢遇上电影下乡,村民们都是早早就自带凳子去占位子。那时候的场面是酱紫的:

大家三五成群的围坐在空旷的操场上,即使是严寒的东夜,寒风刺骨,也阻挡不了村民的热情。放的都是些打仗的影片(革命题材类),谈不上陈不陈旧,都感觉特别好看。

再看看现在的电影下乡,场面是酱紫的:

这也是恰逢国庆小长假,回乡下看到的真实一幕。电影从晚上六点多开始放影,连放两场,直到九点多结束,其间除了几位嬉闹的小孩停留时间较长外,剩下的就只是偶尔路过的村民驻足瞄两眼而已。

电影下乡作为一项传统的公益性的文化惠民工程,源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电视的普及,录像、VCD影碟等多元文化对电影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全国各市县电影院、影剧院、电影队纷纷停业,放映队伍解散,农村电影市场严重萎缩,广大农民基本看不上电影。

  1998年10月,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提出“2131”送电影下乡工程,即“21世纪初全国农村实现每一个村,每一个月,看一场电影的文化活动”。中央与省级财政落实电影下乡补贴资金,每放映一场次电影给予200元补贴,并统一配发放映设备、车辆。

无可否认,曾经的电影下乡确实一定程度上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陶冶情操、愉悦心灵,也普及了科技知识,倡导了科学、文明、进步和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在放影条件和技术虽都比八九十年代进步很多,但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让很多地方的农村通过手机就可以很容易的获得这些资源,导致电影下乡活动缺乏原有的吸引力。

听村里的干部说,不管有没有人观看,现在每月都会组织两场这样的公益电影放影动,因为从市到镇都有明确的规定,必须完成。

其实,政策只是某个特定时期的特定产物。如果一项政策持续多年后,已明显跟社会的发展格格不入,是否就需要适时修改?像电影公益放影,起码需充分掌握群众意愿,因地制宜,按需供应,使放映效果最大化。不能只为完成任务,形式大于意义,浪费资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