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方如果這樣“賴”?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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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律師四有新標準:有專長;有態度;有口碑;有人情味

■拆遷維權有套路;高額補償有妙招

近幾年來,房屋土地徵收過程中侵犯被徵收人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的違法徵收行為慢慢的從暴力“進化”為“冷暴力”,一些地方為提升自己的徵收效率,實行強制徵收,而被徵收人作為弱勢的一方,常常感到無能為力,堅持不了幾天便心理防線崩潰,直至妥協搬遷。律師試問如此作為,徵收方難道不怕嗎?今天創為律師就和大家說一說面對新形式徵收的“冷、熱”暴力手段,並瞭解應當如何應對。

拆遷方如果這樣“賴”?不怕!

	違法逼遷手法	的	幾種形式


一、對物曲線逼遷

僱傭社會閒雜人員對被徵收人家裡砸玻璃、砸車、停網、停水、停氣、停電;用高音喇叭製造噪音;門前堆積建築垃圾;用膠水堵鑰匙口......讓被徵收人每天都戰戰兢兢的生活,嚴重干擾了正常生活。

二、對人強制逼遷

有些地方的徵收方僱傭社會閒散人員以談判為名長時間待在被徵收人家裡,徵收人員將被徵收徵收人“請到”賓館或招待所多人輪流與其協商徵收安置補償協議。

三、對房直接偷拆

有的徵收方趁被徵收人家裡沒人,或者還在夜間熟睡,就把被徵收人從夢中拖出房間,然後趁機將其拆除。

實際上,停水停電迫使被拆遷人“離家出走”的行為是違法的,作為被侵權人,應該化被動為主動,拿起法律武器,勇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被徵收人遇到了以上幾種的違法逼遷應當怎麼辦呢?律師今天就來和大家探討一下違法徵收的維權策略。

首先,要確認違法主體。

如果違法主體是政府那我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開發商或者其他人員可以提起民事訴訟,針對不同違法主體的不同行為提起相應訴訟。也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查處申請。如果停水、停電行為人還存在其他行為以致觸犯《刑法》的,被拆遷人(被徵收人)還可以進行刑事立案。但在此要提醒大家,最為普遍的救濟除了訴訟還有複議等一些較為平和的解決方式。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二條: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因此,做好證據的採集與保全也是至關重要的。


其次被徵收人應該做到心裡有數。

徵收方之所以採取軟暴力,律師代理的有些實際徵收案例中是因為徵收方徵地拆遷手續不全。面對法律徵收方也會底氣不足,所以被徵收人首先應該拍照、攝像,或者在律師的指導下到相關部門搜尋保存相關證據,立即啟動法律程序。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

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另外,提醒老百姓:您如果遇到徵收問題,要及時找專業的徵收維權律師提供系統全面的法律維權服務。在此也給大家說一個“小插曲”要視情況而定:有時候遇到徵地拆遷,朋友們也可以藉助媒體、網絡爭取輿論幫助,為自己的維權爭取法律維權時間“借力東風”,使得強拆者承受一定外部壓力,進而不敢肆意妄為從而為自己的法律維權增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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