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原徒弟啜鶴雄獲刑 10 個月 稱能撈人騙 4.7 萬


郭德綱原徒弟啜鶴雄獲刑 10 個月 稱能撈人騙 4.7 萬

11 月 23 日上午,郭德綱原徒弟、德雲社原社員啜夢珏(藝名啜鶴雄)因詐騙罪在通州法院受審,啜夢珏虛構自己有關係可以幫朋友辦理取保候審,詐騙被害人 4.7 萬元用於個人消費。法院當庭宣判啜夢珏獲刑 10 個月、緩刑 1 年,並處罰金 1000 元。

公訴機關訴稱,2018 年 7 月,被害人薛先生朋友王某涉嫌詐騙罪被公安機關控制。後被告人啜夢珏(男,1983 年出生)虛構自己 " 有關係 ",可以為王某辦理取保候審手續為由,共騙取薛先生人民幣 4.7 萬元用於個人消費。2018 年 9 月 9 日,被告人啜夢珏在北京市某地被控制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後獲得被害人諒解。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啜夢珏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虛構事實、隱秘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求其刑事責任。

" 承認犯罪。在這裡我不耽誤法官和公訴人時間了,和我之前供述一致。" 啜夢珏說,因為自己平時不學法、不懂法造成了此次的違法行為,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一切法律責任。" 希望法官能看在我主動退賠被害人損失,又是初犯,給我重新開始的機會。"

辯護人做罪輕辯護。因被告人認罪認罰,案情簡單,該案審理時間僅持續 5 分鐘。法院當庭做出上述判決。

■追訪

被害人:啜夢珏曾稱認識很多有身份的人

關於詐騙細節,案卷材料顯示,今年 7 月上旬一天晚上,啜夢珏在家裡接到朋友薛先生的電話,說有個朋友王某被抓,有沒有辦法撈出來。他同意並要了對方姓名和相關信息。隨後他問了一個當警察的朋友,被告知 " 不管 ",第二天他也告訴了薛先生。過了幾天,薛先生又打電話求啜夢珏,讓他再想想辦法,問需要多少錢,啜夢珏回答說需要幾萬元,並回復說 " 如果辦不了把錢退給他 "。

今年 8 月初,薛先生因為打架被拘,王某家人找不到薛先生,啜夢珏說這時才知道這幾萬塊是王某家出的。後他和薛先生到王某家聊這個事情,謊稱自己認識人、能辦事。但最後事情也沒有辦成,王家人逼著要錢無果後報警。啜夢珏交代稱這些錢事實上並沒有 " 撈人 ",而是用於個人消費。

王某姐姐稱,啜夢珏曾和薛到他們家一起和王父喝酒,喝酒時稱自己 " 師傅是郭德綱,百度裡能查到 "," 認識很多有身份的人 "," 人能出來 "。後來王女士查了其微博確實認證為郭德綱徒弟。薛先生的證詞中說,自己也不知道啜夢珏否有 " 撈人 " 能力,但是感覺他認識人多,就湊了幾萬塊給啜夢珏。

如今,啜夢珏的個人微博上仍認證為 " 郭德綱先生弟子,德雲社相聲演員 "。在個人相冊中還有他幾年前和郭德綱合影的照片,系 2014 年的 " 鶴字科首批學員拜師五週年 "。據瞭解,啜夢珏拜師時起名為啜鶴雄,於 2009 年正式拜師郭德綱,稱為郭先生第一批 " 鶴 " 字科弟子。

2016 年,郭德綱發佈微博公佈《德雲社家譜》,而在被清門的演員中,啜鶴雄赫然在列,記錄為," 違背行規,清門 "。

庭審後,啜夢珏告訴記者自己早已不是郭德綱徒弟,關於清門原因他稱是 " 工作調動 "。"(詐騙)這件事情與郭老師和德雲社沒有一點關係 ",他表示不願意再談與案情有關的事情,希望出來後能夠重新做老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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