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學生事件中,與開在外的“飯堂”有關係嗎?學校有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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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的人只要是學生出了問題,不管青紅皂白,馬上就想到學校的責任,老師的責任?首先推定有責任,再去尋找要負責任的理由。比如這次,一個喪心病狂的犯罪分子,在學生離開學校回家吃飯的時候駕車撞向無辜的孩子。這當然是悲劇,悲劇的製造者是罪犯,相信他會受到法律的嚴懲!學校應該負什麼責?孩子中午回家吃飯被撞了就要追究學校沒有食堂的責任?那如果下午學生放學被撞了,是不是要追究學校沒有學生宿舍的責任?不是寄宿制學校的話,有多少小學有食堂,有宿舍呢?所以問這個問題的人用心不純,中國教育現在最大的問題是,學校擔負的責任太多,而可以採取的手段太少。校園門口屢屢發生的惡性事件讓人心痛,我們為犯罪分子的滅絕人性感到憤怒,為無辜孩子的傷亡感到痛心。但我們應該反思的是:為什麼這麼多人把怨氣撒向無跟他冤無仇的無辜的人?出了問題,很多人責怪學校安全管理不到位,可是這些事情是沒有辦法事先預料的,學生離開了校園,學校,老師也不可能把每個學生都送到家裡。所以,社會病了,學校吃藥有用嗎?


鄉下老師


一個不想好的人,臨死要抓幾個墊背的,這樣才覺得活的不冤,死得值得。多麼可怕的報復心理啊!可是,現在有這種心裡的人很多,在問答的評論裡,經常可以看到類似的言論。

葫蘆島建昌縣第二小學門前發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是一起非常單純的惡意報復交通事故。駕駛員因家庭矛盾想不開,就將自己的怨恨投射到其他人身上,看到下課時集中過馬路的孩子,就無情的衝撞上去。這瘋狂的舉動,不次於人肉炸彈,瞬間將20幾個家庭拖進痛苦的深淵。

駕駛員罪該萬死;無辜的孩子們,尚未體驗生命的綻放就提早凋謝,痛失孩子的家長們該怎樣繼續未來的生活呢?每每想到失去孩子的家長,心都在痛。

有人問,這事和學校可否有關?在我看來,偶然事件的發生和學校管理沒有直接聯繫,放過學校吧。單從駕駛員的舉動來講,如果不在學校門口撞人,可能也會在其他人流密集區實施罪行,只不過他恰好遇到了孩子過馬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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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個6歲兒童一年級家長,看到這樣的新聞我很傷心,每個孩子的逝去是三個家庭的災難。我的孩子就是在校外的小飯桌,原因很簡單,學校的食堂滿足不了學生用餐1⃣️學生太多,分批次吃,輪到某班的時候是涼的2⃣️重口難調的原因存在3⃣️食譜簡單無營養可言。作為家長我們也不願意在校外找食堂,原因很簡單,校外吃得好,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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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事件,恰恰曝露出了,現在仍然有小飯桌的存在,學生就餐存在交通安全隱患。校內應具備象幼兒園一樣的食堂,由任課老師輪流看管,收取相應的費用,而不是把學生交給小飯桌,小飯桌過馬路的很多,安全隱患很大,因此應做安全隱患大排查,儘快落實相應的補救措施。


心向遠fang


請問學校有沒有就餐的餐廳,如果有學校不用,那就肯定是學校責任,校外就餐,老師陪同,而且沒有強制規定必須在此就餐,我認為學校的監管責任已經到位,沒有缺失,所以沒有責任。

對於提問題的這位我認為又是那種藉機挑事伺機想達到某種利益者才會問的問題。我鄙視這種人。

再有如果情況屬實的話,那位肇事者已經承認是報復社會,既然已經這樣,那他在哪衝撞肇事那就很隨機了,不幸的是這次他選擇了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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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契約精神和有利有責的原則,小飯桌的開辦者是有一定的責任的。雖然學生到小飯桌就餐是自願原則,但是看護和管理自己孩子就餐有困難的家長同意的首要條件就是小飯桌的開辦者或者組織者要保證孩子們的絕對安全,即使沒有合同也是一種口頭契約和默認的事實。如果小飯桌的開辦者沒有辦理有關部門的審批手續,則屬於非法經營,有沒有責任有人界定。禽獸不如的肇事者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悲痛的人們心在滴血,不希望傷害再次發生。


開開心心8267


學校沒有食堂,家長上班的打工的孩子只能在小飯桌吃,有食堂的菜不好吃,孩子們都在外吃飯或者買吃,


雲飄飄100


學校何嘗不想辦學生食堂?但無能為力呀!資金,房舍,人力,物力。諸多困難學校自己很難解決!出了這樣的事學校領導教師比誰心裡都難受!當然不能說學校沒一點責任,但遇到這樣窮兇極惡的學校教師他有什麼必免的辦法呀!他們也是受害者。這個時候我也想安慰他們。


柒柒小民


食堂在校沒有什毛病,你問學校有沒有責任。這個目前來看應該有老師護送組織排隊圍護秩序,校方確定不願發生這樣的事情。關鍵是造事司機他的問題大了,逆行沒有剎車強闖逃逸他的良心何在。聽待官方的說法吧,祈求受傷的孩子們平安吧。


哈爾濱森


遇到這麼殘忍的恐怖事件,又討論什麼學校吃飯的事,真是沒心沒肺,惡毒的很!!!看錄像了嗎???難道過馬路人行橫道就該撞???你他媽的什麼狗東西,你有孩子嗎?不怕遭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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