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島開車撞學生的司機抓住之後會怎麼判刑,可不可以判死刑?

墨雨影視


第一:你也知道,具體情況不清楚,不能隨便下定論

第二:事情很讓人氣憤,但是得保持理智,這是網民基本都原則,不亂傳播,不瞎臆想,等官方給出的解釋

第三:別在用互聯網宣洩自己的情緒,死刑使法律有了威嚴,讓人們敬畏法律,但是這不是拿我們心中的狹義之情來行走江湖,因為有法律和道德的存在

第四:鍵盤俠和槓精罵我的時候,別帶髒字。


杳然一生的夢


目前最新消息,開車撞學生的司機已經被抓獲,是被警方逼停在溝裡的。身份是該縣老達杖子鄉青牛村村支書之子韓繼華。

這個人渣名下還有一家獨資公司“建昌縣青牛度假村”。據悉,他用來撞人的奧迪車,是他自己的。

目前警方排除了毒駕和醉駕。

已經以“危險方式駕車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刑拘。

他的行為,對已經證實死亡的孩子來說,是不可饒恕的惡行,對於孩子的家人來說,是無法挽回的創傷和打擊。對整個社會來說都i是難以忍受的痛苦與悲傷。

也希望其他那些受傷的小朋友能夠平安。

這個兇手,在我的評估裡,等待他的大約只有死刑。5個孩子,最新消息可能是6個孩子的生命,還有其他受傷的。而且又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他必須大概也只有死刑了。殺害孩子,而且是在學校門口,做下這樣的惡行,他不可能逃脫死刑。

現在的問題是,一次又一次這樣的事件,讓人憤怒而震驚。

這些人渣用無辜孩子的血來發洩他們的私憤,宣洩他們扭曲變態的心理,他們的一念邪惡,是孩子鮮花般生命的凋零,和幼小身軀上巨大的傷害與痛苦,和更多孩子與家庭的創傷,也是社會的巨大疼痛。

所以,只能僅僅是死刑嗎?!

難道沒有其他更多途徑震懾和打擊這些惡魔?

讓他們後悔、恐懼,自己所曾做下的惡行後,受盡了折磨,無論是良心還是恐懼還是被剝奪的折磨後,再去死!


陳嵐的女拳


這起事故還在警方的調查之中,所以要以警方調查後的事實為判決準繩。如果以我個人的看法,造成5死18傷畢竟是事實!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憤!我從三個方面看這起事故,可能會有三種不同的判決結果。

一: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只是引起的後果非常嚴重,駕駛員無酒駕毒駕行為,只是因為操作失誤,撞人後十分害怕而要逃逸。調查結果如果是這樣,那駕駛員最多被判十幾年,賠償了事。

二:這是一起因酒駕或者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駕駛員也會最多也就是十三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也不會被判死刑!

三 :這起事故是駕駛員突發精神病造成此次事故,則駕駛員不會被追責。或者因為此駕駛員故意報復社會,蓄意製造這起事故。則此人必死無疑。

這起事故中,警方只會調查於此故事相關的因素,不會將此駕駛員的家庭背景,資產狀況信息納入調查中!但是,我還是希望警方和相關的執法機關做出公正公平的調查和判決。給受害的每個家庭以最好結果!


瀾海孤舟z


犯罪嫌疑人不一定被判處死刑.主要看犯罪嫌疑人主觀上是故意還是過失。如果是過失,就是涉嫌交通肇事犯罪。對於交通肇事案件,其影響量刑的因素有很多,加重情節比如逃逸,酒駕,毒駕以及藥駕(精神類藥品,麻醉雷藥品),道路駕駛追逐,無證駕駛,駕駛明知安全零件失靈機動車,無牌駕駛,駕駛報廢車,駕駛改裝車,超載駕駛,造成惡劣影響等。減輕情節有肇事後積極施救的,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的,得到被害人諒解的,主動投案自首的,如實供述罪行的,認罪悔罪的等等。就本案目前通報的情況看,因逃逸緻使一人死亡的,量刑在7至9年,以九年來計算為起刑點,每增加一人死亡,增加3至5年刑期,按死亡6人計算,需要增加25年刑期,也就是34年,其他逃逸和社會影響巨大,在基準刑基礎上加百分之二十刑期,本案犯罪嫌疑人應被判處無期徒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主觀上故意,就是使用機動車撞人,則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可以被判處死刑的


正午陽光8724


一定會是死刑!根據最新的通報,這不是一起車禍,而是故意傷害案件。

據報道,司機韓某,今年29歲,生性比較內向、孤僻,心胸狹隘。因為生活中夫妻二人矛盾,遂想不開,輕生厭世。當開車來到事故路口時,就調轉方向逆行衝向了人群,造成了5名孩子死亡,18人受傷的慘劇。

所以,再一次聲明那句話:遠離垃圾人!

所謂的垃圾人,就是韓某這種人,生活中遇到些許的不順或者矛盾,就不能消化甚至心理扭曲,報復社會。假如夫妻兩人生氣,你輕生厭世,倒是可以選擇認可的方式靜靜的離開人世就可以了,你想不開就拉著那麼多人陪葬,簡直喪心病狂。

想想公交車墜江事件,也是因為坐過站的中年婦女心胸狹窄的糾纏司機,甚至動手毆打司機,導致了慘劇的發生。


如意島會理財


葫蘆島開車撞學生事件5死18傷,涉嫌故意衝撞構成故意殺人罪可處死刑。

剛剛得到消息,肇事者涉嫌故意衝撞


如果故意衝撞,肇事者構成故意殺人罪,可處死刑。

相關法律規定:《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哥有法說


今天看到這條新聞,心中的憤怒無法用言語來形容,那是小孩啊,祖國未來的花朵,多少家庭的心頭肉,就這樣被車撞,死傷一片,或許很多人跟我一樣,覺得死刑都便宜他了,誅九族都不為過。

當然這只是出於憤怒,最終還是要經過法律程序,他的死活其實已經不重要了。

受害者家屬要承受多少?只希望這種事情再不要發生,也不願看到,希望我們的小朋友都能夠健健康康、快快樂樂、開開心心的長大!


三千黃土


第一,在車內發現酒以及毒品,涉嫌酒駕和(或)毒駕,要等化驗結果。

第二,第一條不成立,就是交通肇事,逃逸,重大交通事故,第一條成立就是酒駕和(或)毒駕,交通肇事,逃逸,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危害公共安全,都屬於刑事犯罪。

第三,大家放心,他家屬於多年貧困村,爸是村支書,兒子盡然能開奧迪還是A6,爹都自身難保,很難再保兒子。

第四,一切結論等待公安機關出結果,只希望遇難家庭能夠頂住這晴天霹靂,願逝者安息!


今生相伴140635700


這件事情,被媒體曝光到這種程度,我個人覺得,死去孩子們的家屬不同意用賠償解決的話,一定是死刑,只有這個年輕人如實交代過程和原因,接受死刑的判罰。才是對去世孩子和家屬最好的交代。也對他自己的家人一個贖罪吧。如果家裡運用關係,只會更嚴重,弄不好他的家人都收到牽連。動用關係運作絲毫不會有任何的作用。只能乖乖認罰。


MJabc


從我瞭解的情況是逆行加速衝撞放學的兒童5死10多傷,這應該是故意,按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處罰,性質及其惡劣!估計必須要死刑……

不能按普通的交通肇事罪處理,交通肇事這個罪是過失犯罪,處罰較輕……

建議加強對學校周邊保護力度,設置物理空間隔離,賦予警察更多果斷處置的權力,對於這種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果斷擊斃。其他人對這種還在實施危險行為的人可以採取任何打擊手段,即使當場打死,也構成正當防衛,不用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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