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葫蘆島撞小學生的奧迪駕駛員,他的行為最高會判刑多少年?

獨孤一敗塗地


直到事情發生到現在已經造成6名兒童死亡,19名兒童受傷,而且有三名兒童受傷嚴重,生命垂危!

截止今天,已經排除了酒駕和毒駕的行為,而且昨天從有關視頻已經發現是明顯故意而為之!

目前已經查明,是報復社會行為,也就是明顯的故意殺人,性質極其惡劣,如果僅僅是操縱失控,那麼會以危害交通安全罪,判處3-5年不等!

但是此事有兩點值得注意,對司法部門執行起到決定作用!

第一司機主觀故意而為之,而且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為此有望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司機已經闖禍之後,不但不停車,而且加速逃亡,行為令人髮指,必然加劇法律對肇事者的懲罰和責任!

古語有之,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個人跟老婆吵架,卻報復社會,而且傷害的是無辜的孩子,行為令人憤慨!這不僅讓孩子們無辜的死亡,也必然對無數的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後果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務必予以嚴懲,以平民憤!

為此,筆者認為根據以上的情況來看司機最高可能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米月兒


司機主觀故意駕車撞人,而且造成的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因而只有一個結果,死刑!

司機僅僅因為家庭矛盾而報復社會,並選擇弱小無辜的孩子下手,喪心病狂聞所未聞!凌遲都不足以洩民憤。

司機行為甚至比恐怖分子更加喪盡天良。大凡恐怖分子,總還有政治訴求,還有理性,不是窮途末路也不會對兒童下手。建議也要追查司機的父親是什麼背景,為什麼會開有公司。大凡行為正派的父母,不應該有如此滅絕人性的孩子。

本人才到頭條几天,感謝各位網友老師閱讀評論欣賞點贊。本人深感你們是良師益友世間少,歡迎互相關注哦!


撫幽


男子已經排除醉駕和毒駕的可能!那麼很顯然就是故意為之!

  • 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此案犯罪嫌疑人韓某華,男,29歲。通過對犯罪嫌疑人酒精和毒品檢測,公安機關已鑑定排除醉駕、毒駕。
  • 目前犯罪嫌疑人韓某華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從案發過程來看,男子先後加速通過以及變道逆向行駛的軌跡來看,起初還推測可能是酒駕醉駕毒駕,但是目前既然已經排除其醉駕、毒駕的可能性的情況下,男子的行為很明顯就是故意報復社會,故意衝撞人群導致多人死亡!

而且目前男子已經因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採取刑事拘留措施!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規定,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據此男子故意行為已經造成多人死亡的情況下,那麼很顯然情節惡劣、危害性大的情況下,男子怎麼著也夠判處死刑了!

最後,實在想不通如果真的想不開為何要去衝撞學生?難道自己死不夠,還要拉著別人墊背?


麋鹿說法


小編,我給你嚴重警告,不要錯誤誘導讀者:①這不是交通事故,這是故意謀殺,報復社會;②這個傷亡程度的故意謀殺不存在會判多少年,必須死刑,立即執行,否則死難者家屬不答應,廣大人民群眾不答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法不答應!


專家54535251


此人最高可能被判死刑,罪名可能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人問,為什麼不是故意殺人罪?】

根據警方最新公佈的情況,嫌疑人韓某華,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罪名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很多人有個誤區,認為只要是故意殺人了,就是故意殺人罪,不然就是放縱犯罪,這是錯誤,甚至是大錯特錯的。因為刑法設置“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就是為了針對本案這種以危險的方法,危害不特定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惡劣行為;而如果是針對特定對象的生命安全造成影響,則是構成故意殺人罪。

本案就是典型的針對不特定的放學學生,報復社會,隨機選擇對象,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就是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了故意殺人罪的全部內容,並且範圍更廣。

【處罰上,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會不會比故意殺人罪輕?】

答案是不會。如果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以判死刑。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金融犯罪刑事辯護曾傑


故意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逃逸罪,數罪併罰,斬立決(死刑立即執行)。


晴耕雨讀1982


判刑多少年?我沒看錯吧,死刑,立即執行


手機用戶51775125864


草!還判刑多少年?他媽的!直接死刑!立即執行!


青春club521


必須死刑,絕不接受賠償,絕不諒解,知道失去孩子的父母心裡有多麼的痛嗎?


幸福滿滿7549269858805


這是一個很沉重的新聞,回答此題,我心情很難受

這不是幾個鮮活的生命,背後,是幾個, 幾十個家庭,一輩子過不去的坎。


死刑,或許是最好的交待

如果當事人中,有我的孩子,此刻,或許我已無力憤怒,因為我失去了我輩子最寶貝的女兒,人活一世不容易,來得這世界,已是奇蹟,能平平安安過完一生,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


這個人,直接的死刑,或者太簡單了

死去只是一瞬間,犯者就解脫了,活著的呢,那背後的幾十個家庭,每日每夜要承受什麼樣的痛苦,要如何才能撐下去,才能重抬生活的希望?


這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我已不再關心這個犯人的結局,但求他一死,不再犯錯。希望我們的廣大朋友,能為活的人,家庭,帶上最美好的祝福和鼓勵,希望他們能挺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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