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检快讯」第七期!汤原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开放日 “阳光监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汤检快讯」第七期!汤原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开放日 “阳光监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原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工作的两个细节,一个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监控指挥大厅一目了然,准确掌握在押人员的动向;另一个是安装在监区内外的检察信箱,显示了检察机关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方面的用心。此次的参观活动,让我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清晰地了解。”汤原县人民监督员赵某在参观驻看守所检察室后表示。

「汤检快讯」第七期!汤原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开放日 “阳光监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推动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工作顺利进行,近日,汤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一次特别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联合人民监督办公室,邀请县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在汤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书记朱孔林的陪同下对汤原县看守所进行了参观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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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由看守所干警对看守所概况、所容所貌进行详细介绍,深入监区,查看监控指挥大厅、医务室、谈话室、收押室等,详细了解了在押人员的日常生活状况。随后参观了汤原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听取了驻所检察干警关于如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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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监管”有利于促进执法干警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严肃工作作风,坚定工作原则和刑事执行理念,切实维护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阳光监管”活动使社会共同参与到监管活动中来,切实增强了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树立了法律权威,使全社会真实地感受到司法威严中渗透的人文关怀以及法制文明的新形象。

以亲临现场参观感受的方式,使人民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更细致真实的了解监管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使监管活动不再因隔绝社会而神秘莫测,是一场别开生面的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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