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因逃避執行面臨被拘,兒子忙籌款代履行

近日,望城區法院執結了一件合夥糾紛引起的案件。

2009年11月,朱某斌等四人與被執行人朱某平合夥承接工程,朱某斌等四人負責賬目管理、資金及現場施工,朱某平負責對外結算。後雙方因為工程款及質保金事宜發生糾紛,2015年12月,望城法院一審判決朱某平支付給朱某斌等四人工程款、質保金合計7萬餘元。2017年10月,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朱某平一直未履行義務,朱某斌等四人向望城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案件執行中,被執行人朱某平和執行法官玩起“躲貓貓”,拒不配合執行。

10月10日,執行法官根據線索,掌握到朱某平行蹤,遂立即組織幹警趕赴,將朱某平堵個正著。然而面對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說,其仍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法官決定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見要進拘留所,朱某平連忙與其兒子聯繫,其子聽說父親面臨拘留,迅速來到了法院,主動與申請人協商,當場支付3萬元,餘款在一週內履行完畢,並自願為其父親的該筆債務提供擔保。

次日,被執行人朱某平和其兒子一起來到望城區法院執行局,履行了餘款支付義務,案件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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