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因逃避执行面临被拘,儿子忙筹款代履行

近日,望城区法院执结了一件合伙纠纷引起的案件。

2009年11月,朱某斌等四人与被执行人朱某平合伙承接工程,朱某斌等四人负责账目管理、资金及现场施工,朱某平负责对外结算。后双方因为工程款及质保金事宜发生纠纷,2015年12月,望城法院一审判决朱某平支付给朱某斌等四人工程款、质保金合计7万余元。2017年10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朱某平一直未履行义务,朱某斌等四人向望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朱某平和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拒不配合执行。

10月10日,执行法官根据线索,掌握到朱某平行踪,遂立即组织干警赶赴,将朱某平堵个正着。然而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其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见要进拘留所,朱某平连忙与其儿子联系,其子听说父亲面临拘留,迅速来到了法院,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当场支付3万元,余款在一周内履行完毕,并自愿为其父亲的该笔债务提供担保。

次日,被执行人朱某平和其儿子一起来到望城区法院执行局,履行了余款支付义务,案件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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