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用工明年需100%实名制

工程项目用工明年需100%实名制

施工现场明示劳动仲裁投诉电话等信息

日前,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强建筑劳务用工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应通过信息化等管理手段开展劳务用工实名制。加快推进全省工程项目监管平台建设,2019年实现全省劳务用工实名制达到100%。

《通知》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督促分包企业与其招用的劳务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信息纳入实名制管理,严禁用劳务分包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坚持杜绝代签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与直接用工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通知》指出,自2019年3月1日起,全省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应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监管,由中国农业银行在我省各级分支机构代发各类劳务用工人员工资。合同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实行按月发放,5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或临时用工可实行阶段性结清。因欠付工程款或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先行承担清偿责任,并垫付农民工工资。对拒不履行清偿责任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认定为不良信用信息或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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